一看就会(满分作文)满分作文精选范文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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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作文精选,都是非常有思想深度的高考作文,此处只分享记叙文,更多优秀高考作文,可点击链接。

以下内容来自面包多用户「苏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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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记叙文

孟婆汤

左手粪叉,右手笔杆

王大爷的早餐店

绿叶情义

农之月令

青春万岁/周响

天上之母

他们

塑造自己

这就是我的承诺

纸梯

序言最快的学习方法就是模仿,中国的快速崛起离不开“山寨“二字。

而模仿的要义就是八个字:拆解分析,刻意模仿。

放到作文上来,就是仿写。

具体的方法这个视频(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pJ411C7qQ)已经介绍。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市面上的作文质量参差不齐,很多打着中考高考满分作文旗号的文章,实际质量一言难尽,几乎可以肯定是以次充好。

所以我对市面上能看到的作文进行了评选,选出了一些优秀的作文放到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优秀的作文我都会放到这里,因为我们的目的是模仿,所以一些神作我就剔除了,比如《赤兔马之死》,这种属于凡人不可捉摸的存在,无法模仿。

如果你见到好的文章也可以告诉我,我把它放到这里来。

中考与高考的分界往往是记叙文与议论文,议论文又分为传统型议论文和任务驱动型议论文。很难说高考就一定是议论文,中考就一定是记叙文,现在的考试是越来越不按套路出牌了。所以这里的文章分成了记叙文、传统型议论文和任务驱动型议论文三个大板块。

无论你是初中还是高中,我都建议你把所有的文章都看一看,然后选几篇你觉得比较容易模仿的进行模仿。

记叙文

《孟婆汤》

这篇文章并不是考场作文,但是我却把这篇文章放在所有文章最前面,因为这是一篇读完确实能让我流泪的文章。

对于早就麻木于研究应试技巧的我来说,这一点太过难得。《孟婆汤》写的就是申屠佳颖和她的母亲。在东阳由于遭遇车祸,母亲进了重症监护室,后被送到杭州的医院抢救。如今她

虽然已经醒来,却因为脑部缺氧的影响,不记得亲人,甚至连自己是谁都答不上来。

对申屠佳颖来说,母亲就像喝了孟婆汤,她在作文里这样写道:“我常常打开微信点开母亲的对话框,那是母亲车祸前三小时发来的 鸡汤 ,我甚至懒得把它读完。六十九天,我没舍得删……一共一百八十个字,字字扎在我心里。”236名参赛选手都是怀着或忐忑或踌躇满志的心情走入决赛赛场的,只有这个女孩的内心凄然。于是,作文决赛现场,作家余华命题的《我是谁》,成了这个高中女生回忆母女关系,倾诉思念 的地方。

孟婆汤

申屠佳颖

母亲已有六十九个日夜不曾跟我讲一句话。

我还记得她从前抛下的荆棘一般的话语,“你记着,你是怎样对我的,总有一天我会以冷漠同样地还给你!”我也还记得小时候犯了错,在门缝后眼巴地望上她半天,她总会过来摸摸我的头,像揉一只毛绒小狗。

“知道错了吗?”

我温顺地点头。

她终究会原谅我,千千万万次。

寒风吹彻的日子,我只身一人回家,烧饭,浇花,洗衣服。然后坐上去往杭州的大巴。

这个城市的天空总是很奇怪,瓦蓝瓦蓝的时候不觉得舒畅,灰白灰白的时候也不觉得感伤,他总是高远而平静,如同活着跟没活似的生活。杭州的风背着一股湿气,像灌不完的孟婆汤。我的遗落的记忆,最终沉重地落在十月十一日的下午。

“你们怎么来学校了?”

“知道你二模刚结束,带你出去放松心情呗。”签完请假单坐上车,车子驶出百米。驾驶座是阿姨塑料袋般窸窣颤抖的声音,“佳颖,我们去医院。”父亲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言不发。潮湿,淹没了一切、一切声音。

我几乎是,一点认不出母亲来。她剃光了长发,脑袋浮肿得像个面团,手臂上是蛆虫似的伤口和紫黑紫黑的皮肤。只有那些错杂的管子和借助呼吸机剧烈起伏的胸口,让我确信,我的亲爱的母亲,她终究没有死亡。她原本是救不活了,她血管里汩汩流动的血液都几近流干了,她在短短三天之内动了三次大手术,她还在等我,可她终究没有睁开眼睛。

重症监护室里,我终究不敢号啕大哭。

这一次,母亲不会原谅我。

几天后母亲转院来杭州,我仍然被安置在那个空旷的小城里学习,过着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生活。我常常打开微信点开母亲的对话框,那里是母亲车祸前三小时发来的“鸡汤”,我甚至懒得把它读完。六十九天,我没舍得删,从“十年苦读竟成空心人”到“首要的是 学会生活 ”,一共一百八十个字,字字在我心里。

母亲醒了。是迷蒙的眼。

我在电话的这头泣不成声。父亲告诉我,她会像小孩子一样,她可能认不得我,她需要一件件事都从头学起。“你别担心,你认真学习就好了。”

“爸爸,我二模考了年级第五。妈妈她一直跟我说我有能力考前五的,这次我做到了。她还记得吗?”

可是她永远都不知道了。

就算父亲问:“你是谁?”她也会答不上自己的名字,她只会胡言乱语,像一个走失在岁月里的孩子。

我以前总以为母亲功利愚昧世俗做作,我想要自由和梦想,我对她冷漠和苛刻。直到,真正失去的那天。我歇斯底里。

昨日的大巴在夜间抵达杭州,母亲啊,我没日没夜思念的母亲!

她的眼珠骨溜溜地转着,却不曾聚焦到我的脸上;她的头骨被剜去半块,模样有些狰狞;当我的手触及她的手,那里是母亲温热的血液,是我温故如新的回忆,是我忍住的干涸滚烫的泪水。父亲在她耳边温柔地说:“认识吗?她是谁?”

母亲骤然把她的温热的手缩回。

我的手,于她而言,太冰冷了。“是你女儿啊,不记得了?”

她不记得了。

“女儿来了不打声招呼?笑一下呀。”

母亲忽然咧开嘴,露出两排整齐光洁的牙齿,像在等待一个牙医检查她的牙齿。

我把手捂热,再去牵她的手。我只是静默地望着她,用很深很深的目光凝视,我希望她会记起我。她转过头来,继而别过头去,她轻声说:“佳颖读书不认真。”那一瞬,我泪流满面。

寒风吹彻的日子,我只身一人前往赛场。人行道上,落叶和雨水打湿的地面紧紧抱在一起,它们太冷了。水啊,树啊,它们都很伤心的,它们忍得住就是了。

我忽然想起我的包里有一本《目送》,那是母亲读过的最后一本书,她的书签夹在第五十六页。我曾经嘲笑母亲看如此平淡琐碎、小家子气的书,但从母亲出事,直到现在,我已经将它翻了三遍,也许我的母亲会像龙应台的母亲一样,记不起重要的人和重要的事,但我仍然爱她。我有与你,永恒的记忆。

你会记得,有一个小姑娘,在你病床边,为你一遍又一遍地念你喜欢的书,就像你不曾记得的很久很久以前你教她一遍又一遍地认字一样。书的封面是你喜欢的藻绿色,是我们久久等待的春天。

妈妈,你还记得吗?

你是我的母亲,你叫陈学慧,你最爱的是绿萝和富贵竹。

我是你的女儿,我叫申屠佳颖,我最爱的,是你。

左手粪叉,右手笔杆

爷爷的手,拿得起粪叉,舞得了笔杆。

爷爷是一个农人,他常常“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却从没有过“草盛豆苗稀”。因为他精通耕种之道,不滑不懒;最重要的是,他施用农家肥。每天晨曦初露,爷爷便背一竹篓,操一粪叉,游走于村头巷尾,捡拾牲畜秽物。及至天一放亮,村郊不上不下地被飘来的炊烟裹住,爷爷就回家。奶奶摆好了早饭,小米粥,馒头,青椒,拍黄瓜!呼噜呼噜喝完汤,顺便踢走死缠脚下的巴儿狗……偶尔奶奶也夸一夸爷爷捡来的大粪:“这肥好,臭!”老头老太太对视一眼,笑了。

爷爷曾是个大学生,当官的,有过出息。太爷爷共有六子,本来都该安安分分做个小农民,但爷爷不。他天分异常好,私学,中学,及至大学,都是一路直上。后来当了小官,虽不大,但在镇上也算是有头有脸了,在村里更是红极一时。眼看升官在望,爷爷却收拾行囊,携家带口,回了村里。村里人都表示理解:“对喽,农民好嘛,看看庄稼看看草,啥都不愁。”

村里人称赞爷爷的农活,还敬佩爷爷的书法。逢年过节,红白大事儿,都找爷爷来写字儿。不必狼毫,不必端砚,更不必宣纸——乡下人也不懂欣赏这个,但他们都知道爷爷见多识广,高文凭,有技艺。对于求字之人,爷爷总是来者不拒,放下粪叉,洗手执笔,挥洒而下。当淳朴的邻里人拿到字后,喜悦之情全溢于脸上,总想夸一夸这字儿——就像汪曾祺笔下的乡亲们一样:“这字儿好,真黑!”

我是爷爷的长孙,却去之远矣!常问爷爷:“您咋就愿意做个农民呢?”他总会拿他喜欢的文人汪曾祺做例子:“你看啊,老汪这人写文章写得好。俗而不厌,多而不滥。为啥?他虽是文人,却也近于农人。勤恳、淳朴、达观。”我点头:“是啦,他也掏过粪,而您是叉粪。又都是执笔之人,又都上过大学。您和汪先生差不多嘛!”爷爷很得意我的说法,却仍摆手不赞同:“有一点不一样,他种地不如我。”奶奶看我们爷孙俩笑闹,总是很无奈,叹道:

“这老头子。”

我不知道我何时会有这种高度,更不知道爷爷眼里的世界是怎样。但我深知,爷爷表现的那些,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粪叉和笔杆共存的境界。

平淡而知足,是爷爷的智慧。

王大爷的早餐店

我住在一个有些年头的小区里。住在老小区的好处就是——你知道小区里哪个店铺里的东西好。

我知道王大爷卖的早饭最好吃!

王大爷的小店里总是挤了很多人。远远的只能看到雾气把小屋子填得满满的,溢到外面来。也分不清朦胧中哪些是人,哪些是桌。

王大爷!老样子来一份儿!”

进门的人大多要喊这么一句,就像打招呼一样点一份早饭,然后就坐下来跟经常碰面的“早饭友”开心地交谈。等到王大爷把东西稳稳地放在他面前,他就开始边吹边吃,满脸幸福的样子。不消几分钟,他就要向在座的告别“你们慢吃”,再给王大爷来个预订:“我明儿还来啊,您忙!”然后快步走了——去上班。

王大爷性格特别好,讲话和气还很爱聊天。笑眯眯的,我甚至觉得他的皱纹都特别可爱!他的店面小,装修也比不上别处的快餐店,桌椅因长年的油灰显得发黑,墙也因水汽好些地方脱了墙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爱在这吃粥吃茶叶蛋。好像有了王大爷在,早饭就该好吃,卫生就能保证似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吃客们有周末不肯做饭的,也跑来吃早饭。这时就少不了王大爷爽朗的笑了。

“王大爷,店面不租大点我们要站外面吃饭啦!”

“哈哈,我给你们搬个小凳坐外边吃!哈哈……钱全给你们做粥吃了,哪有闲钱啊?”

对,王大爷的粥里头有肉,价格还不贵哩!难怪,难怪!

“那你提个五毛一块的价,我们还能不来啊?”

“不行不行,都是好多年在这吃的老邻居了!我老王别的不敢说,良心还是有的啊。多亏你们养着我哩!哈哈,我老头子亏得有你们陪着解解闷呢。”

“那大妈呢?”我这个心直口快的傻孩子没忍住就问了出来。我发现周围似乎过分的安静。我也看到王大爷似乎笑容僵了下来。 “你大妈啊,陪着我呢!可不就是她派你们来陪陪我嘛。我这就够啦!有吃有喝,有人说话,干啥不满足?想这想那,争来争去的人还没我快活哩。小妮子你知道不,人要会知足!你往后长大了还像他们来我这小店陪大爷讲话,我也知足啊,哈哈,你说我这傻不傻?”

我听了,眼睛忍不住眨巴了两下,多亏店里雾气重!“这粥真烫!”我大声地说,“我以后得等粥冷点再喝!”

周围的人都笑了,王大爷也笑了,这种没有任何做作的笑真好听。

王大爷,你一点也不傻,你就是心里敞亮才过得好啊!我不管长多大,都会

时常来看你的,陪你说说话,就像这些陪你的人一样!我心里想。

周末的早上总是让人放松的,阵阵谈笑声从街角这家小小的早餐店里传出……

绿叶情义

当爷爷开始品冲泡了四遍的陈年龙井,来吊丧的宾客也已渐渐散尽。妈妈紧紧地牵着我的手,与这一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作别。我微微地苦笑,原来并没有永远的故乡,我们永远都是过客。

处理完奶奶的丧事,爷爷也不再坚守这一方留下了无数记忆的土地,顺从地跟随着我们来到城里。然而,走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我无数次看见了爷爷的回眸,那深沉的眷恋与无以言表的无奈,最终都化为一滴浑浊的泪水,慢慢地倒流进心底。  

别了,我听见这两个字。  

在城里的爷爷,依旧每日早起。这在习惯了夜生活而对早晨阳光不屑一顾的城市,多少显得有一些另类。然而,爷爷并不在乎那些异样的目光,依旧每日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旧工作服,穿梭在社区的各个角落。他在楼前被废弃的土地开垦出一片花田,撒下各种奇奇怪怪的种子,每日伺弄,神情严肃地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  

只有我知道爷爷的孤独。因为我也有着这样孤独。我怀念故乡的老屋。那每日清晨婉转的莺啼,那木制楼梯凄婉的呻吟,那透过碧绿的竹林洒落的细细碎碎的阳光,那让人无法忘怀的带着淡淡清香的泥土气息。  

在这一片钢筋混凝土中,我已无法找到那样淳朴与纯粹的笑脸,我看见爷爷每次想要挥起的手都在冷漠的擦肩而过中无奈的放下,我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当年的爷爷是一片意气风发的绿叶,他可以暂时离开他的根,去远方飘荡,寻找属于他的风景,然而如今,这一片绿叶已然悄悄凋零,他需要回去,与故乡永远地厮守在一起。  

那是爷爷的八十大寿,亲戚朋友们借此都聚在一起,我眼神流转,却寻不见爷爷的身影。悄悄起身出了宴会大厅,我看见爷爷徘徊在角落的窗前。我过去,握住了爷爷的手。爷爷动动嘴唇,说: “我想回家。”仿佛是一个寻求家的庇护孩童。  

“好,我们一起回家。” 我从爷爷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是一片绿叶,不管飘到多远,都已被那一方土地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是的,这是每一片绿叶无奈而又甜蜜的宿命。  

那么,就让我们带着对根的情意打拼,然后在日落之前,牵着手,回家。

农之月令

汪曾祺先生写过《葡萄月令》,似乎只要缀上“月令”一词,便可以附庸先生的风雅,也能智慧一回。昨天是芒种,蚕老麦黄一伏时。庄稼人是要有智慧的,什么时候播种,什么时候收获,得有讲究,乱不得。

惊蛰了。

“惊蛰”怎么看都是欣欣向荣的一个词。庄稼人要抽出时间“松土”,憋了一个冬天的黑土地,已经等不及了,急着出来透透气。春耕开始了(也有春分的说法)。

从清明到端午,庄稼人就一直忙。浸稻芽,做秧畦,收油菜,育蚕种,讲究的就是一个“次序”。这是历朝历代传下来的规矩,几千年耕作经验的积淀与升华。村中,要每家每户地仔细叮嘱。

“芒种”这个词真好听。大约在六月份,草莓地里会莫名其妙地生出许多不知名的小虫子。这种发

现,谈不上智慧,只是一种经验之谈。不要着急,也不必时不时去看。待到乌猪子过江了,躲的、藏的,虫们都会溜出来。用纸盒子小心翼翼地收好,放到远远的一处荒田里去。

踩死它?哪能呢!庄稼人讲求佛性,相信生死来去自然,打扰不得。奶奶年纪大了,却不忌惮生死。“七十二,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耕作了一辈子,奶奶竟有些看淡生死的大智慧了。

小孩自然没有这般境界。从桑叶腋间坠出的桑树果子,一大把一大把的,由青雪雪、黄澄澄、红扑扑、紫莹莹,变得晶莹透亮,乌紫乌紫的,像黑玉。

桑叶伸伸展展,桑葚清清凉凉在底下荫着凉着偷乐。小孩真馋!一个孩子像猫一样攀上树,吊弯树枝,底下的小孩便忙着摘桑葚。吃到嘴唇发紫,被妈妈拖着去河边洗。小孩也不忘显摆自己的聪明。

夏至来了。

田里要浸水。不大会儿,蚯蚓摇头晃脑地爬上田埂。又不大会儿,你再回来看看,田埂就满了。这些蚯蚓也聪明得紧呢,这是一种本能。水汽泱泱。

庄稼人将脚探入水中,凉丝丝的。田里有些许零星青白色的碎瓷片,也不要紧,庄稼人脚底的老茧厚着呢。还有水蛙,我们这里称“蚂蝗”,不再多提。

傍晚,晚霞像火红的枫林漫天舒卷。

这是怎样的景象!

大暑前三天后四天不能浇粪。

有人瞧不起庄稼人的愚钝,我却不这么想。二十四节气,吃桑葚的孩子,还有我的奶奶,都是有些智慧的,就连大自然里的一花一草,一虫一鸟,又何尝没有智慧?

真愿意做个庄稼人。

青春万岁/周响

搬家的时候,老爸每运完一箱衣服,就得在床沿上坐一下,一言不发地歇。

老妈有远视了,细小的东西,她得拿远点,挤着眼看,小扣子,小绳头,都攒着,慢条细理地装进一个素净的小布袋里。

都老了……我叉着腰站在屋中央,悲从中来:青春,终究敌不过生活的,戏要散场,照片要褪色,时间的洪流……  

怎么回事?我面对着两摞一模一样的《简明日本语教程》,水蓝色的封面微微打卷儿,我激动得有些颤巍巍地打开扉页,老爸老妈一粗犷一娟秀的署名清晰可辨。  

我捧着书,奔进屋里亮给他们看。我能看见他们的眸子“咯噔”一下,那是回忆之门打开的声音。  

“当年《排球女将》可真火啊!”老爸伸脚“搓”来他的拖鞋,久别重逢似地摩挲它的底脊。  

“小鹿纯子算现在的‘女神’,当时叫‘大众情人’。”老妈笑着补充道。  

几十年前的青春火苗,竟把家里气氛“焐暖和”了,我感叹它的魔力。  

一发不可收。那堆旧书像个兔子洞,老爸老妈的青春洪水一般从那洞口里涌出,堵都堵不住。  

爸爸的《山乡巨变》、《活动变人形》,妈妈的池莉、王安忆、陈丹燕,书里夹着手绘的藏书票。  

“找到了!”老爸捧着一本巴掌大泛黄的“工作日志”,就好像捧着一只轻盈的、易碎的、振翅欲飞的蝴蝶。  

是一本手抄诗集,是青春的幻梦。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他那声音雄厚,我估计全楼道都听得见。  

那是多么动人的一幕:光河里,旧书里的碎屑逆着光纷飞。老爸不知疲倦地,一首一首地读着朦胧诗,像演讲的青年。老妈蜷着腿,抱膝,目不转睛地盯着老爸,像听吉他的姑娘。

他们的赘肉和皱纹,都被光影模糊,我只看见两双清澈闪亮的眸子。这陃室束缚不了他们,这凌乱的鸡毛蒜皮束缚不了他们,门口探头邻居惊奇的目光束缚不了他们。  

他们心中的火还没熄,他们从未被生活磨平。  

如果时光不能倒流,那么这一幕只能证明青春万岁,青春不朽。  

老爸大口喘着气,坐回床沿上歇息,他的老式衬衫彻底汗湿。  

他的眼中分明有泪。

天上之母

人的手,可以触摸到一个生命的灵魂。一生之中,我用双手感受过无数事物,终于有一天,我真切的感觉到了灵魂的温度。

我第一次参加葬礼,刚十六岁。

殡仪馆积聚多年的寒气仿佛全部集中在这间小侧屋里,人站在里面,仿佛浸泡在蓄满冰啤酒的湖里,冰凉麻木,昏昏欲睡。

我的左手轻轻停在她的脸颊上,力度真的轻得不像话,即使再用力,也弄不醒这个陷入沉睡的女人。我幻想着她会再次睁开那双漂亮的眼睛,然后站起来,走出这座冰棺,无论是诈尸或是复活都好。

但这只能是一次充满深情与童真的妄想罢了。

她刚被抬来的那会儿,就有一群人在门口打麻将,吵吵闹闹,不绝于耳。起初我很愤怒,但又只能安慰自己,也许这是一种习俗吧,热闹热闹,这里,的确太冷清了。

我用手掌贴着她的脸颊,一丝温温的热度传来,我十分欣喜,脑子里竟然浮现着她苏醒过来的场景,我又去握她的手,但她的手被压在了身下,我舍不得用力拖开,于是只能轻轻贴着她的手背,冰冷的温度,顺着我的手,传遍了整颗心脏。

晚上还有道场上的很多事等着我去做,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披麻戴孝,但我不觉得孤独,因为我总觉得,她在看着我呢。人群陆续到达,我不断的向每一个前来悼念的人下脆,每跪一个人,想起的是她那双漂亮却带着水色的眼神,现在那水却顺着我的眼角流了下来。

时间慢慢远逝,那些哭过喊过或始终面无表情的人都走光了,只留下几个守夜的嫌冷,砍了条板凳,烧起一堆火,围坐着嗑瓜子,说说笑笑,我打了几个盹,每次都被寒冷刺醒,即使挨着火盆,也无济于事。

天渐渐亮了,到了第二天早上。终于还是到了分别的时刻。

昨天抬她进来的人,又再次抬起她,走进了火葬室,我站在门口,突然就哭得不可抑制,但我想我是为她的解脱而感到高兴吧。

我安静的站在一间小屋门外,直到门缓缓打开,我跪下,双手接住了那炽热的骨灰瓷,那时,门里的人说:“妈妈会保佑你的。”

我双手捧着她,即使烫手也毫不在意,也许这时,她也在里面静静的看着我,而此时,我手托着的,是她古老而永存不灭的灵魂。

天堂是永远的家,世上只是学习的地方。

我说:“我像个男人一样,洒脱的送你回家。”

作者:黑桃K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6607757/answer/774418922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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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

在城市尽头,没有繁华的街市,闪亮的霓虹;在城市的尽头,只有破旧的棚户区,有饱经生活风霜的生命;在城市的尽头,有他们这样一群人。

让我怎样称呼他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子弟?亦或是农民工二代?

不,我不想用这些冰冷的名字称呼他们,我多想叫着他们带着泥土气的乳名,拉着他们的小手,走近他们的生活……他们从小生长在故乡的青山绿水中,纯洁的灵魂在田野里抽穗拔节。在山野的风中,他们奔跑着,憧憬着。风从田野中吹过,吹进了城市,为了生计,为了未来,他们跟从父母来到了城市,在城市的尽头扎下了根。于是习惯了青山绿水的双眸第一次触碰到了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他们不知道怎样穿过六车道的马路,小小的手指怎么也数不清写字楼的层数。繁华的现代文明不曾给他们带来任何快乐,这一次,却在心上烙下了深深的痕迹。

他们背起书包,小心翼翼地融入城市的生活。可是却在“城市人”异样的眼光中,第一次明白了户口与暂住证的区别。他们都是父母心头的宝啊!却过早地承担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负担。

放学回家,他们做好简单的晚饭,父母还在工地或菜场上劳作;午夜醒来,泪眼中城里的星空没有家乡的明亮;悄悄许愿,希望明天他们的打工子弟小学不会因交不出电费而被查封……

然而,在他们日益长高的身体上,我看到了他们的成长。记得一位记者问一个打工子弟学校的孩子,学成后是否会回到家乡时,小姑娘毫不犹豫地说:当然,一定回去!那一刻,我差点落下泪来,为他们的成长。

记得那年春晚他们稚气的宣言:“我们的学校很小,但我们的成绩不差”“我们不和城里的孩子比爸爸”“北京的2008,也是我们的2008!”他们逐渐成熟,告别昨天的羞怯,开始迎接新的一天。

虽然,他们还在为不多的学费而苦恼;虽然,学校还是交不上水电费;虽然,还有好多体制还不够完善……虽然有好多个“虽然”,但是,只有一个“但是”就足够了,已经有好多视线转向他们,他们正在茁壮地成长。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照亮了城市的尽头,照亮了他们的生活。

他们,终将会成为我们。

塑造自己

我的母亲捧三月流水绘我眼观四季流转;邀深秋皎月映我心辨人间是非;递馨香书扉予我晓通事之理。

最后,她温柔地捧起我的脸对我说:“孩子,你到底是什么样,是由你自己塑造的。”我天性活泼,热衷于与朋友辩论事物好坏优劣。可我在面对多人的场合会变得胆怯不堪,唯唯若若不出个所以然,直引得底下发出阵阵窃笑。在一次家庭聚会后,我高估了自己,试图妄自与同伴比试辩论,然而在众人充满好奇的眼神中我不可置否地败北了。

巨大的懊恼与羞耻感如同深海潮水般险些将我溺毙而亡。我独自蹲在院子高达的槐树下低声啜泣,却不经意间听闻一阵熟悉聒噪的蝉声——我抬起头,在泪水模糊的视线里,隐隐约约是一只青碧色的蝉正在槐树上蜕皮,它艰难地挣扎于幼壳的束缚中,一次又一次地企图碰触那抹盛夏的蓝。我且暂时忘记了之前的种种不愉,只是惊愕地望着这一幕,生怕错过这生命的奇迹。

在那只蝉挣脱的那瞬间,半透明的骨翼随之展开,淡淡的阳光在头上流转,像是一池浅浅湖泊涟漪微漾,微光粼粼。我不禁一边赞叹着蝉的坚韧,一边又对这个美丽的奇迹缄默着。

我开始尝试着在父母的面前展示自己的口才,尽管内心非常害羞可我还是选择直视着父母的双眼,从父母再到亲戚长辈,久而久之,我也逐渐适应了被大家注视的感觉,仿佛理所应当,浑然天成。

在一次偶然的阅读中,我发现蝉竟要在地下苦心潜伏十三年到十七年不等,才能换得盛夏一次歌唱——我再一次被这生命的奇迹震撼了。

我不再沉迷炫耀自己的功绩,那毕竟已成过去,而我的目标在前方。我认真钻研书籍中的任何细节,在每一场辩论前做充足准备,甚至将自己分裂成两个人进行互辩。

朋友说我变了,变沉稳了,也变自信了。对此我报之以一个浅笑,转而继续投入到知识的海洋。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一举摘获市里辩论赛的第一名。巨大的喜悦冲击着我,却没有使我昏了头,我还需要精心塑造自己的“十三年”

十七年,这,还未结束,这,才是刚刚开始。

匆匆山月拂过了惊蛰,蝉塑造自己有了歌唱的奇迹,而我塑造自己,也将会有独属于我自己的奇迹!

作者:语文李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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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承诺

“爸爸,你放心。在城里,我会好好过,我会永远像你一样朴实,带着麦穗的质朴清香。我会好好的!”我许下诺言。——题记

再次回到家,这里依旧熟悉。青润敦厚的庄稼地像村姑手中的织毯,网罗淡远的青山,岑寂的树林和疏落的村庄。

我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城里回到家乡——一个种满庄稼的小乡村。一路上,父亲沉默不语。青石板上是父亲草鞋留下的脚印,很清晰,沾着麦穗的香气。我没有变,如常。

熟悉的亲人、邻居看见我,憨厚地向我问好。是的,我一切都还好。这里,没有城市的喧闹与繁华。这里,清清澈澈、质朴无华。

放下大包小包的东西,父亲继续去田间劳作,一切如旧。院子里的雏鸡扑腾着翅膀,羽毛中带着淡黄色;猪圈里猪崽依旧酣畅拱食,发出吱吱的声音后院的豆荚长出来了,发出淡淡的清香,在这种氛围中,我的心变得更加透明。

父亲披着一帘雨色从田间回家,因为我的归来,他张罗了一桌好饭好菜,请来家里的亲戚。我和母亲在厨房里,母亲拉动风箱,火苗渐渐升腾。我借着微弱的光,贴上一层带花的窗户纸,这是小乡的习俗,每当有子女回家,总以此祝福。我和从前一样,帮母亲做饭。

家人围坐在一起,谈论着三分地、四口人和五两酒的生活。我依旧用小乡粗俗的口音,与亲戚交谈。我不曾讲起城市的灯红酒绿的繁华,只是聊着今年的庄稼长得怎样的话题,这还是我的生活,泛着小米汤的本色。我还是一个庄稼人的孩子,朴实无华。

这一切,我已然习惯。

我没有变,依旧是骨子里带着麦穗香的小孩;我没有变,依旧是穿着干净,甚至有点土气的小孩;我没有变,依然是进城前那个老实庄稼人的小孩。我许下的承诺,没有改变。我用实际行动,告诉父亲,我是他的麦穗,我是他的希望。

我用几年的时间,一直坚守这个诺言,尽管有点累,但我会一直坚持。质朴是我的根,小乡村是我的家,我记得。

作者:小郭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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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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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梯

你说你不像别人的父亲那样有本事,你只是个纸梯,纸梯什么也做不了。

我说我愿意,愿意带着纸梯一路前行。

去年冬天,你和母亲陪我在北京求学。雪雨纷飞的日子,你一手提着一袋腊肉转乘了三四趟车来到老师家门口,和老师点头哈腰说话的样子和那双被冻裂的大手我至今记忆犹新。临走时你一个劲地拜托老师多关照我,似乎把一辈子的谢都在那会儿道尽了。

你陪我去购买寄宿用的衣物。结账时发现少拿了一件东西,于是叫你守着购物车排队等着。回来时,发现你竟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伏着购物车睡着了。侧仰着头,轻声地打着鼾。往返拿趟东西只不过三分钟而已,你竟已如此疲惫。那一刻,我久久站在你身边,凝望着你,不忍将你叫醒,嘈杂的超市在我心里突然也寂静了。

十八年来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你——那个在我出生时第一个抱我的人,那个在我生病时鞍前马后照顾我的男人,那个对母亲说“如果你生个儿子,我们爷俩保护你,如果你生个女儿,我保护你们娘俩”的男人。随着我的成长你已经年近半百。思及此,我被“年近半百”这个词语所吓倒,我无法想象几十年后你口吐不清,吃饭如同嚼蜡的日子。不知何时开始,你竟变得爱说重复的话,爱随手关灯。你开始变得邋遢,变得一久坐就体痛,变得爬上三楼都会体力不支。你曾经那么英俊。我的成长似乎建立在你的衰老上,我成长的养份似乎就是你年轻的生命活力。

“秋风秋草正离离”仿佛就是你的写照。昔日那个将我扛在肩上的男人如今连提桶水上楼都会气喘吁吁。

你是一个完美的父亲,我却是一个不完美的女儿。我尽全力让自己更加完美,只是为了告诉别人,我配作你的女儿。此刻,我在考场上写下你,我知道,你一定在学校门口焦急地等待着我的凯旋。我给了你太多希望,我不想让你失望。

你曾经跟我说过,你不是大官,也不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你不能像别人的父亲那样当个铁梯子让孩子越爬越高,顺风顺水。你只是一个纸梯,纸梯什么也做不了。

我说,谢谢纸梯,让我比别人坚强,比别人完美。我愿意带上纸梯一路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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