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龙湖游观光)原副标题:【重要备案】有关所推荐备案市级非物质自然遗产第二产业为保护示范点培训基地成员名单的备案根据《人文和旅游观光部中央组织部有关积极开展市级非物质自然遗产第二产业为保护示范点培训基地所推荐组织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2〕168号)要求,止2022年12月底,省人文和旅游观光厅共接到各地所推荐备案的市级非物质自然遗产第二产业为保护示范点培训基地15家,按照所推荐前提和评选活动程序,uddhe遗处资料自查和组织工作组评审委员,拟订所推荐备案市级非物质自然遗产第二产业为保护示范点基5家。
现将所推荐备案的成员名单向社会备案,备案期为5日,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结束备案期间,如有提出异议,可通过口头向省人文和旅游观光厅非遗处充分反映(以贺年卡年份为依据),并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以期查证查核。
以基层单位为名充分反映的,应刻字基层单位印章;以个人为名充分反映的,应署真实世界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凡非官方、假造或远远超过备案时限的提出异议未予立案联系基层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文和旅游观光厅非遗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兰州市大东区胜利路12号四等附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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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核稿:厅非物质人文遗传基因处 吴彩云Grignols编辑:厅信息部征稿电子邮箱:qhwlwx@163.com回到敬请期待,查阅更多干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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