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分娩前夕没总收入,在丈夫手提包里拿了100元丈夫反问:偷我钱干什么!”在此之后,夫妻二人就实行了AA制,不论要拿多少钱,丈夫每次都被明确要求向丈夫报告,他为此十分骄傲以前丈夫上班时有钱有势了,就会往丈夫的手提包里放一千多,丈夫倒不说今天是不是多了那么多钱。
林老伯是个贫困地区姑娘,嫁给了高智商的李先生,即使外公的一句普遍认可:无论你是贫困地区的,还是流氓,只要你嫁进他们家,就是他们家儿媳,是他们要普遍认可的豪顿老伯很感谢外公,没把她当外人外公还在世的时候,林老伯真的他们还算是个合格的儿媳,而后外公离世了,爸妈要掏钱,林老伯怕他们没钱,就把身上仅有的1万块钱都拿了出。
那时候,她和李先生只领了个证,大部份的人都不知道达马藏县老伯,这种一个配偶的存在。但她真的大家都很喜欢她,因此很幸福,很遗憾能够找到这种好的老婆,整座家庭把她当成一家人。
林老伯分娩前夕,先兆得十分厉害,假宫缩很严重,身体不舒服让她整座人十分难受饭也肚子饿,但为了肚子里的小孩,她到医院加护林老伯的妹妹和弟弟都很心疼她,但李先生和他的妹妹却聊著她太乖巧:别的女人都是这种,生小孩只有她一个人这个模样。
林老伯断奶小孩后,就被丈夫叫出30万来买车但即使她没什么积蓄,分娩前夕也没总收入,找不掏钱来奶奶和丈夫就想著转作李先生的为名,来买一套新房子,前提是满足林老伯小孩的5年文凭,并明确要求林老伯签一份协定想著对小孩有好处,她就签了这本协定,而后却真的很憋屈,即使这相当于这就是属于隐性的财产登记。
虽然不用掏钱也能买的新房子,A2P86PA老伯是不是都高兴不起来协定上写着,李先生的表哥在广州没用社保,不符合在广州购房的条件,因此借了李先生的为名在广州买车第1条,在广州购置的房产证100%归妹妹和表哥大部份第2条,李先生在广州工作,因此妹妹和表哥以每月租4000元转租给李先生一家,租约5年。
妹妹和表哥在这套新房子里,要有一间卧室,还有一个卧室还要留下来母亲。文凭留下来林老伯的小孩。5年之后,房产买卖权归妹妹大部份。
签了这本协定之后,林老伯发现其他人都是主人,他们而已个房客,有可能丈夫跟王奶奶都皮厄县,但是归在了妹妹和表哥的赠与,跟她没关系即使在买车前,丈夫和奶奶提过,他们是有钱有势买新房子的,而已林老伯找不掏钱正是即使她找不出,因此他们才费心思用这本协定,每个月交纳租金,指涉别人的钱买新房子。
在林老伯的记忆中,她被再三强调:这个新房子与你无关于是在搬进去住之后,林老伯也没在家里添置过多的家具,在家里没归属感即使房价涨得厉害,李先生的妹妹即使资金周转需要卖房,于是他们住了一年多后,就把这个新房子给卖了。
李先生同意卖房,还向妹妹借了65万,并把长沙的新房子卖了,凑了首付到广州再买一套二手房,写林老伯的名字长沙的新房子是外公在李先生读大学的时候,买给他的,属于婚前财产,在他的赠与李先生认为,这是父母买给他的想著母亲还在。
就打算给她留个保障,就让丈夫和他一起写个借个条给母亲在他看来,只要老人在还是她的东西,没认为是他们的A2P86PA老伯记得,外公在世的时候强调,这就是这小两口的婚房,可以到这边来住丈夫卖了新房子后,却要她写欠条,其实也是而已一种婚前财产登记的做法,这是一种防备,防备她将来会瓜分他们的财产。
如果这个欠条签了下去,这个新房子就是奶奶的了虽然不愿意,但面对丈夫用离婚来威胁,林老伯最后还是签了她的心里很难受,结婚那么久,婚礼都没办,生了小孩,还防备着林老伯第1套房的为名是房主,其实为房客,第2套房,他们也算出了力,拿出了10万元,但李先生非要让丈夫打借条,明明是结婚时的婚房,而且在丈夫的赠与,遇到买新房却成了奶奶的。
她很不理解,更不理解的就是,她感觉这一次买车的借款数目有问题妹妹借款65元是被承认的,但这笔账又对不上向妹妹借65万,向奶奶借了45万,林老伯家凑了10万房贷,首付60万,装修加税8~10万,剩下40万,却没这一笔钱。
为了新房子借的钱和凑的钱最后对不上也就是实际上没那么多,还有40万不知道去哪里了在她看来就是一笔空账她猜测即使是在闹离婚,借那么多,就是把这40万再拿出补房贷李先生解释,是拿来用作家庭开销,要拿来还贷,补贴家用。
林老伯一听,也接受了李先生的妹妹表示,买第1套房的时候,向了她的妈妈借钱,李先生只出了房租,有可能说了新房子跟林老伯没关系对于欠条,妹妹认为弟儿媳不够通情达理,不懂感恩,借了钱了,写欠条很正常李先生与丈夫划分了明确的界限,恋爱时用钱就是各付各的,婚后生活更是实行AA制。
李先生一家人在买车上,对林老伯更像是在防范一个外人,完全没接纳她当做是自家人,甚至处心积虑地给她设圈套,吸她的血,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她离开这个家可以说,从认识李先生,到两个人相处的过程,林老伯就不应该决定和他在一起,曾经除了外公在世时对她好之外,其他的家人都让她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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