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小漫&三梅
热搜爆了。
阔别80天,石家庄打架案总算等来后续。
没有人忘记那次恐怖的犯罪行为。
凌晨饭馆,女子骚扰男生被拒,便露出暴戾般的尖牙。
猛扇耳光、用力踩头、拿起椅子或矿泉水瓶,狠砸男生的面部……
充满烟花气的饭馆,瞬间正式成为人间地狱。
几个男孩垂死的惨况,刺破了幸福家庭的同情心。
事情过去许久,但我知道许多心存蒙杜布洛县依旧在关注进展,持续为被害者积累Mandsaur。
如今,官方发布通报:
4名被害者中,2名形成重伤二级,2名形成重伤。
加害者刘某志,以及他背后多达28人的邪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吹倒。
多年前的党羽也被撕掉,足以给他一场漫长的杀身之祸。
艾卜哈坏人的污吏,总算被戳破、烧掉。
包括石家庄市公安局局长在内的8位公务人员涉案人,曝出的贪污、以权谋私等问题,将正式成为他们无法除去的罪名。
震惊全站的石家庄案,像一面铜器,凸显出半生光怪陆离。
加害者刘某志的拳头停下之后,网络上仍有不少人,火冒三丈,以正义之名,行漠视之实。
被害男孩哭泣声的悲惨经历,正式成为他们捏造谣言的异域饕餮。
那些隐藏的罪恶,是时候清算了。
石家庄案,几真几假?
石家庄案最大的谜团——监视盲区的小巷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当时,为了逃脱大屠杀,被害男孩跑到了饭馆旁的小巷里。
然而肇事者紧随其后而去,换了地点继续性侵犯。
监视未能拍到现场画面,只有男孩的惊慌失措,捶打着无数人的心。
一时间,传言此起彼伏。
被性侵、被摔下楼梯、被电动汽车碾轧……某些网友假想出许多种可能,都踌躇满志地冠上“事实”的名义。
有人甚至发出被害者被电动汽车碾轧的视频作为证据。
但那其实是去年的新闻,被害者是一名女子。
被害者没有露面,却总有人自诩知情者:
“有1个已经去世了。”
“4个人都被活活打死了,不然早出来说了。”
……
昨天,官方发布的视频里,男孩露出背影,回应道:
没有碾轧、性侵,小巷里发生的是殴打,还被威胁“不许报警”。
本以为谣言应该终结。
有人依旧不依不饶:
“这是演员吧,不然为什么不露脸?”
“一个被害者为什么不敢露脸呢?”
他们以为自己是嫉恶如仇的斗士,享受着“伸张正义”带来的爽感,却从未去考虑被害男孩的真实处境。
首先,当众揭开被殴打的悲惨伤疤,无疑又是一重伤害。
其次,如果自证身份,万一遭到报复,现在叫嚣着的网友,可以出手相助?
最后,诋毁被害者的言论,我们听得还少吗?
早在石家庄案爆发最初,有人造谣被打男孩:
“是性工作者”“给男人戴了绿帽子”“骗了人家彩礼钱”。
甚至“染黄头发,脾气那么差,肯定也是黑社会的,活该被打。”
为了满足大众的好奇心,承受舆论的伤害,这对被害者而言不公平,也毫无必要。
一直以来,谣言插着黑色的翅膀,远比真相传播得迅速。
当听到男孩是“重伤二级”,有些人造谣有内幕、医院收了钱。
殊不知,法律的伤残鉴定,跟我们日常语境中的完全不同。
重伤指的是人肢体残废、毁容、听觉或视觉等丧失、器官丧失……
重伤则是指肢体或容貌的部分伤害。
那些自以为高明的揣测,暴露出的不过是造谣者的无知。
石家庄案,有人捏造事实博眼球;
有人无底线蹭流量。
就连加害者刘某志,也成了流量池里的香饽饽。
社交媒体上,许多人模仿他的网名和头像,搬运他发布过的视频,可笑地假装自己是加害者。
另一网友“曹某华”,因为长相被误以为是石家庄肇事者。
他不但不澄清,还故意发布模棱两可的话:“是我又能咋滴。”
靠这肮脏的流量密码,他三天涨粉50万,不知被害男孩看到,该有多心寒。
谣言像蜘蛛吐丝,编织出一张巨网,困住观众,也让真相无从伸展。
饭馆的老板娘,因为跟加害者说过几句话,就被判定为“帮凶”、“助纣为虐”。
有人在她店门口放哀乐、撒尿、写脏话,还有人送上花圈和祭品,深夜电话骚扰。
那位五六十岁的老板娘被迫停业。
正式成为人人喊打的害虫,生活濒临崩溃。
可视频里清晰可见,老板娘分明在努力拦着加害者,她也第一时间报了警,将监视视频作为证据交给警方。
这才有了之后的视频引爆全站,舆论持续发酵。
被害男孩的律师,在视频里公开声明:
否定男孩死亡等谣言。
网友不分青红皂白,质疑律师是“收了加害者的钱”、“跟黑社会勾结”。
数万条侮辱性的评论,将一位勤恳的律师,钉在了为钱出卖良知的耻辱柱上。
谣言杀人,不费吹灰之力。
有人抑郁、有人自杀,刘学州等被害者,永远无法等到正义的到来。
石家庄之后,石家庄之下
石家庄打架案演变至今,已然肮脏,沉重又深邃的宛如一场藏污纳垢的现实电影。
一场发生在凌晨街边小店的暴力猥亵事件,牵扯出横跨10年作恶多达15起的恶性团体,和近23名“污吏”的倒台。
我们每个人都在这部电影里出演角色:
凶手,被害人,旁观者,性别者的呐喊,民众的愤怒,谣言和投机份子让真相迷雾重重。
要素很齐全,但生活不是电影。
生活随时可能开启下一个石家庄2.0。
石家庄打架了,我们究竟在愤怒什么?
我们的愤怒,有用吗?
在央视新闻石家庄案情况的通报里,我依然随处可见这样的评论:
“都散了吧,又一个60w呗,搞不好不打不相识”
“让被害人出来,死刑!必须死刑!公安局法庭都是蛇鼠一窝”
这样煽风点火的舆论,以一种看似很“正义”的姿态,几乎从饭馆打架那一夜蔓延至今。
造谣被害人是坐台小姐的,造谣被害人家属收钱和解,疯狂转发二楼车碾血泊.....
事情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只需要糟糕的一天,最理性的人也能正式成为疯子”。
于是,为了正义的理由,一群人一哄而上,疯狂网暴,疯狂宣泄,疯狂愤怒,编织着一种骇人听闻的“理想真相”。
私刑下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三毛在《撒哈拉的沙漠》里写过这么一个令人发指的审判:
“反叛党”首领的妻子被城里的人抓住了,他们决定在全城人的面前公开处决这个罪人之妻。
就在即将要行刑时,看台上却发生了一片躁动,妻子是沙漠里最美的女人,处罚妻子的男人曾对她久久求爱未遂。
于是一场正义的审判,变质成了众目睽睽下全城男人的轮奸,他们高呼着“她有罪”,在人群中狂欢般争先扒开她的衣服,拉扯住她的四肢。
何其相似。
大众审判,从来不是服务于真相。
造谣的公众不关心具体的善恶,只想沦为舆论的傀儡和吃瓜的看客,为生活增添高潮迭起。
我想问,如果石家庄案被打男生真的接受了网传的“60万和解”,她有罪吗?
当我们不幸正式成为了新闻事件里的被害人,当我们被迫背负着大众的愤怒和正义时,正义之剑究竟在剑指暴徒,还是被害人?
罗翔老师在《圆圈正义》里写:“我深知我没有资格用他人的勇敢,换取我所期待的法治进步。
我们作为看客期待一个大快人心的结局,但是我们不能要求别人正式成为这种信念的牺牲品。”
我想说,被滥用的愤怒和大众正义,还能被消耗几次?
在每一次的热度新闻曝光时,当事人都喜欢说:“无意占用公共资源”。
究竟什么是公众资源?
你有没有发现,现在的新闻热度维持的越来越短,甚至不了了之了,正义感再强的人,也不能再关注更多的负面新闻,和持续的泡在愤怒和怜悯中。
舆论一波三折,真相一变再变。
我们累到无力去分辨是非,和保持关注,因为我们害怕下一刻,就正式成为谣言里的小丑和帮凶。
愤怒——
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稀缺的公众资源。
在司法之外,公众的愤怒是我们最后的希望,最后的自救与自赎。
石家庄加害者诸人,十年作恶15起,数次暴力致人伤残仍逍遥法外。
他们想不到自己会在石家庄本土的地盘上,栽在一个稀松平常的饭馆里,因为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男孩而伏法。
石家庄的矿泉水瓶砸在全国数亿人的良知上,是我们所有人的愤怒,让天网恢恢,让污吏株连倒台!
我们打赢了一个漂亮的仗,你看见了吗?
每一个呐喊过的男孩,每一个拳头硬了的男性——我们赢了。
全站带着#石家庄防黑除恶#标签的帖子里,每时每刻依旧有全国无数普通人的伸冤,黑恶从不会放过平凡人。
而公共资源的滥用和无脑的大众审判,让每一次的辟谣传谣,都消耗着民众日益疲倦的信任和愤怒。
当石家庄2.0时,当我们被摁倒在冰凉油腻的饭馆地板上:
我们还指望谁来保护?!谁去申冤?!
珍惜我们的愤怒吧。
谨慎使用每一个人的良知。
就像留下最后一个明天。
“狼来了”喊多了,放羊的孩子,也只能孤立无援地葬生狼腹。
多行不义必自毙。
致加害者,也致造谣者。
我们每个人都没有上帝视角,任何时候都别让情感,让舆论,让人人心中的“审判”,去消耗每一个人的良知。
坏人该死,但不应让正义一起陪葬。
别让好人寒了心。
石家庄之后,石家庄之下,石家庄从来未完待续。
记住“石家庄”
文章的最后,想谈一下感动。
我在石家庄事件里看见的,是一场自下而上,而又自上而下的幸福家庭正义联手。
是普通人的孤勇,在匡扶正义,坚守司法,惩恶扬善,才给这部充满艰难和黑暗的现实电影,写上了一个光明的结局。
这是值得记入史册的,互联网时代下,普通人又一次自救成功,打赢的又一场胜仗,也是司法正义的又一次幸福家庭闪耀。
“最能打动我的,一直是普通人那一点点愤怒和良知”。
我感恩于你们。
在石家庄事件爆发后,在后台疯狂求助小视关注的每一个人,正义在那个夜晚如此明亮。
我感动于你们。
石家庄事件演变至今,每一个在网上转发文章,表达愤怒,坚守后续的普通人,你们保护了深夜里的女性处境,你们正面与黑邪恶势力刀剑肉搏。
我不是石家庄饭馆里的男孩,但我即幸存的她,她即遇害的我,
我在这个时代里仅存的同情心,正作者于每一个正义亮剑的你我。
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
没有正义,就没有法治。
法律不只是人类唯一的武器,是非正义只在人心。
我们有权生活在一个行之有效的安全世界里,有权呼唤正义于法治,联手向黑恶宣战,朝光明呐喊!
保持愤怒!保持理性!保持发声!保持表达!
我知道石家庄不会是罪恶的终结。
但认清现实之后,我们绝不袖手旁观!
一次严惩坏人,比劝被害者自保有用得多。
一场联手对抗大屠杀,就是普通人在这个时代的自救。
正义总会战胜谎言和欺骗的。让真实跟虚假搏斗吧。
民众自救,就是力量!
司法正义,一定会到!
如果你问我,还有什么话致敬石家庄饭馆事件:
那么——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不严惩不足以安民心;
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
不严惩不足以护尊严;
不严惩不足以震宵小;
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
不严惩不足以树法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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