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文广播电视商务局下发《梅县省级非物质自然遗产指标性发扬人判定与管理工作配套举措(全面实施)》(以下简称《配套举措》),推动发扬发扬台北杰出现代人文,有效为保护和发扬非物质自然遗产,鼓励和全力支持梅县省级非物质自然遗产指标性发扬人开展发扬活动。
《配套举措》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限3年 梅县非物质自然遗产资源丰富,种类多样化,目前,共有非遗指标性项目375项,非遗指标性发扬人375位,囊括了现代音乐、现代手艺、现代体育运动圣埃蒂安德与杂耍、现代艺术和民俗文化等十大类型,构筑起国家、省、市、县三级非遗红皮书管理体系。
《配套举措》共二百九十三,划分为第七条、判定、管理工作、第六条四个诗篇,主要文本包括目的和依照、通则、判定周期、判定原则、判定前提、备案材料、备案有效途径、材料复查、复评和表决、申报及提出异议处理、编定发布、正视制度、系统管理工作、全力支持举措、发扬人基本权利和基本权利、考评评估结果监督机制、退出监督机制、日常生活管理工作、重大意外事件的处理、捐助奖赏监督机制、议决、有效期限等。
《配套举措》将省级非物质自然遗产指标性发扬人的备案前提、备案材料、备案有效途径等文本更进一步明晰,为评审委员判定工作提供明确的依照和标准与此同时,在判定流程各方面,明确备案、审查、评审委员、申报、编定、发布等每一个关键步骤的文本和明确要求。
《配套举措》依照《台北人民共和国非物质自然遗产法》《珠海市非物质自然遗产法规》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省级非物质自然遗产指标性发扬人的基本权利和基本权利予以明确,让指标性发扬人清楚地知晓,易于更好地享受相关基本权利、履行职责发扬基本权利。
与此同时,更进一步明确人文行政部门在省级非物质自然遗产指标性发扬人的全力支持举措、考评评估结果监督机制、手艺为保护明确要求、日常生活管理工作制度、捐助奖赏监督机制等各方面的职能,更加有利于常态化、制度化化管理工作来源:梅州日报
原副标题:《【关注】《梅县省级非物质自然遗产指标性发扬人判定与管理工作配套举措(全面实施)》下发:制度化判定管理工作全力支持非遗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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