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房地产政策组合拳有何亮点 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来了!这次和以往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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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调控加码 细数新政六大亮点

近日,北京出台关于落实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的执行细则,其中涉及到升级版限购、20%个税征收等焦点问题。随即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商业贷款调控通知也相继出台,政策“三连击”的叠加效应下,北京楼市调控已然稳坐全国最严的交椅。 具体这次的北京楼市调控有何亮点呢? 1.个人转让住房所得按20%征税 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 2.家庭唯一住房且自用5年以上免征 为支持和保护自住、改善型需求,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切实家里唯一生活用房,继续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单身人士限购一套住房 自3月30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北京未拥有住房的,限购一套住房;对已经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内向其出售住房。 4.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五年内禁购 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公积金多项政策进一步收紧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 6.商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无房有贷”申请者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

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具体的最新政策

1、双向调控 对于“双向调控”的具体思路,各方人士给出了多种解读,但大致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楼市调控政策将呈现出“差别化”的特征,热点城市的投资投机需求将继续被抑制,非热点城市的调控则会相对放松;其二,继续强调保障房工作,强化共有产权房在保障房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双轨制”解决城镇化后顾之忧;其三,在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仍会并存,但前者将会日益弱化,后两种手段会逐渐突出。 综观楼市调控政策,“双向调控”确实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在这个基本思路的指导下,中国楼市逐渐进入“新常态”。 2、新型城镇化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可能会给房地产业带来3个新变化:其一,房地产市场将会出现分化,从过去的总体上涨到未来有的地方上涨,有的地方平衡,有的地方可能出现一段时间内的低迷甚至是负增长;其二,新房市场的增速将会下降,二手房市场的需求将会增加;其三,商务办公、产业地产、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非传统房地产,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有鉴于此,她大胆预测,新规划将会带来60%的新增住房需求。 3、房企再融资解冻 房企再融资瓶颈被突破,将直接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整体融资成本,提升房企盈利能力。不过,多位房地产业内人士直言,整体而言,优先股、再融资等政策的试行主要集中在优质企业,大部分中小地产尚难很快实现。长远来看,房企再融资仍将是结构性开闸,这意味着行业分化将进一步加大。 4、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等于给不动产上了户口,有利于对不动产目前的存量和潜在供应有清晰把握。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瞄准房地产市场调控,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房屋登记。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产市场整体供求,即使登记会引起少数抛房现象,也不会撼动当前市场基本面。 5、其它相关政策 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 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依照最新房产政策,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立机构名库随机抽取),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 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即房产现值),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类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现在执行的二手房过户指导价)。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最新房产政策,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商铺、写字楼、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房产所有人(业主)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2018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何特点?

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主体责任,继续实行差别化调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记者表示,政府工作报告表明,2018年楼市调控基调明确,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从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今年棚改的工作力度不减,棚改安置和群众住房问题的解决继续挂钩,很大程度上也说明民生保障依然会加大力度。”严跃进说。

报告还提到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这意味着接下来无房的、住房困难等群体依然会享受更好的住房保障内容,充分体现了当前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的思路。尤其是对于公租房来说,既有保障房的属性,也有租赁市场产品的属性,所以是接下来重点打造的项目。”

对此,严跃进表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意味着2018年的楼市调控基调已定。后续,“预计各地调控中会持续抓地方主体责任。”

再者,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此,严跃进认为,“从这一句表述可以看出未来我国‘三元住房结构’的思路很清晰。”

其中,“自住购房需求主要是对经济条件好的购房者的需求,此类需求会更加强调自住的属性。而租赁市场主要是解决购房困难群体的,这一点也是有积极作用的,可以认为是零产权、侧重居住属性的。而对于共有产权住房来说,有部分产权的概念,有助于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他说。

另外,严跃进认为,住房制度改革节奏加快,改革的思路也很清晰。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主要是三个要素。第一是多主体供给,这应该是积极鼓励各社会资本、各企业参与住房制度改革的信号。第二是多渠道保障,这会形成更为丰富的产品线。第三是租购并举,未来预计在‘租售同权’等方面会有较大的思路。类似内容做到位,将真正形成安居宜居的效应。

新房地产政策

2010年,最近国家关于房地产出台的新政策: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扩至5年2009年末优惠政策取消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首付款比例提高至50%.有关部门将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2010年新政策,具体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产权登记时间或契税发票未满5年的,征收差额5.5%的营业税,满5年的免营业税,契税按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和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产权登记时间或契税发票时间未满5年的,征收全额营业税5.5%,满5年的征收差额5.5%的营业税,契税按3%征收,其他税费不变。政策的核心要义:加强普通商品房供给规模,房地产价格上涨,实际上中国房地产市场格局从2005年已经发生变化了,2004年之前都是0.8、0.6的水平,2005年开始我们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2005年竣工和销售面积比是1:1.2,2006年1:1.3,2007年达到1:1.4,2008年1:1.2,2009年1-11月份竣工商品房比销售商品房的面积达到1:2。面对需求快速增加的现实必须要加快供给的速度,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条。如果我们这条政策能够实实在在的推进,就给很多购房者带来了机会,加大供给,又可以缓解极端不平衡的状况。再加上支持首套房信贷政策没有改变,这是应该得到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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