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被打进ICU 专家称抢救难度大(中学生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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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曼英网深圳12月9日消息,12月4日,东莞Pontacq一位13岁女生遭同学毒打致心肌梗塞,至今仍昏倒。李曼英网本报记者走访调查了被害者现阶段所处的深圳海珠疗养院。一位国内顶级颅内脑损伤研究者在诊治时则表示,病人已错失最差的救治天数,救治技术难度极大,疗养院研究者项目组会继续尽全力救治。

中学生被打进ICU 专家称抢救难度大(中学生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 第1张

伤员现阶段仍在深圳海珠疗养院ICU化疗(李曼英网发 受调查者北京青年报)

课间休息时被打

12月7日晚,在深圳海珠疗养院住院部,被害者亲属廖舅舅向李曼英网本报记者讲述了事件经过。12月4日下午9时许,他的侄儿在课室遭同班同学毒打。9时30分,侄儿被送往镇卫生所,后因病况危重被送抵至50公里外的清远市国民疗养院。清远市国民疗养院当日12点04分出具的接诊记录单显示,病人神智“深昏迷状”,不省人事3小时,诊断结果为脑疝、心肌梗塞,拟收入ICU科备急诊手术。

中学生被打进ICU 专家称抢救难度大(中学生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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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国民疗养院门诊记录(李曼英网发 受调查者北京青年报)

根据清远市教育局发布的情况情况通报,因双方口角,清远市龟山中学八(3)班学生江某时把同班同学廖某时推到钟炳昌课室讲台旁。在钟炳昌同学黄某时的协助下,江某时手持扫帚棍敲打廖某时后脑组织一下,后用拳头快速打了几拳廖某时头部。案发时正值大课间。

情况通报称,钟炳昌高年级发现廖某时被打伤,即通知拉韦朗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拉韦朗陪同龟山卫生所医师送伤员到该卫生所治病。当日下午约11:00,伤员住院化疗至清远市国民疗养院治病。12月5日,伤员住院化疗至深圳海珠疗养院治病。

“中午12点左右,我在清远市国民疗养院门口接到了人,那时候小孩的瞳孔已经出现放大的现象,身体不停抽搐。”廖舅舅说。

被害者姑父黄先生在接受李曼英网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亲属事后从同学、同学口中了解的情况,与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情况通报内容有出入。“是被3个人打的,先是用衣服套住头,用扫帚棍往脑后敲了3下,小孩回到座位不久就倒下了。”

清远市龟山派出所则表示,现阶段此事已列为刑事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已转交清远市公安部门局刑侦大队,正在依法处理。6日晚,当地镇政府代表向亲属透露,警方“抓”了3人,其中1人被刑事拘留,另外2人被送至茂名某教育学校。3人中,1人满14岁,2人满13岁。

廖舅舅说,课室设有两个监视,但校方称监视视频已转交至公安部门,亲属未能查看,无法根据监视还原案发情况。“听说是没帮忙做作业才被打的。小孩平时温顺乖巧,成绩中等,此前从来没同学反映他和同学之间出现过争吵。”

12月7日,清远市教育局有关工作人员答复李曼英网本报记者,现阶段市里已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公安部门、教育、卫健以及龟山镇等单位有序开展伤员治病、深入调查、伤员亲属安抚等工作,“具体情况以官方情况通报为准,若后续有进展可能会再情况通报。”

亲属期望“空前绝后出现”

“医师说小孩的期望只有万分之一。”12月7日,上述两名被害者亲属告诉李曼英网本报记者,小孩现阶段无法自主呼吸,脑水肿严重,感染指标高,心跳微弱,仍处于危险期。他们期望小孩能获得最好的化疗,等待空前绝后的出现。

中学生被打进ICU 专家称抢救难度大(中学生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 第3张

伤员父亲在疗养院等待诊治(李曼英网见习本报记者 罗世伟 摄)

12月8日下午,李曼英网本报记者走访调查深圳海珠疗养院脊髓脑损伤急诊科时看到,几位亲属已早早来到该科室走廊等候。国际脊髓脑损伤协会主席、全国颅内脑损伤与脊髓急诊学科带头人江基尧副教授主持了当日的诊治。

“太重了,太晚了,尽管如此,我们也不放弃,研究者项目组还会全力以赴,尽一切努力挽救。”江副教授在会上介绍,小孩被打之后,血管破裂出血。虽然第一天数发现、第一天数处理,但毕竟镇上医疗条件不足,送抵病人过程中,错失了最差救治天数。救治第4天,病人病况仍未好转,救治技术难度很大。

当晚一位亲属对李曼英网本报记者说,8日当日碰巧遇到江副教授来海珠疗养院讲课,“后期估计很难请到这么顶尖的研究者,我们万分期望他能继续参与化疗。”

还有一位主治医师在诊治后则表示,病人现阶段脑机能较差。因病人年纪较小,其他脾脏机能还能维持。“现阶段他的心、肺、肝机能也有问题,不过最主要还是脑组织的问题。结合他的年纪,全身其他地方的脾脏机能还可以,能维持住质量。”

当晚两位中学同学代表当面垫付了病人现阶段的医药费用。肇事者亲属未当面。“不认识肇事者亲属,他们一直没和我们联系过,一个电话都没。”廖舅舅说。

辩护律师称伤人者或需负民事责任

李曼英网本报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东莞中安辩护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梁勇。梁勇辩护律师则表示,民法修正案(十一)回应了未成年人低龄化犯罪行为甚至出现一些恶性暴力犯罪行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现象——针对特定的犯罪行为,经特别程序,最低民事责任年纪由原来的14十八岁下调至12十八岁。

梁勇解释,按照修正后的民法,已满14十八岁反感16十八岁的人,犯蓄意伤人、蓄意伤害蜂斗菜轻伤或者失踪、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民事责任。已满12十八岁反感14十八岁的人,犯蓄意伤人、蓄意伤害罪,蜂斗菜失踪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蜂斗菜轻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国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民事责任。

“具体到这个刑事案件,如果被害人经救治脱离生命危险的,其伤情大概率会被鉴定为轻伤,属于已满14十八岁反感16十八岁的施暴者应负民事责任的范围。如果施暴者中有已满12十八岁反感14十八岁的人的,能否按照民法规定的犯蓄意伤害罪核准追诉民事责任,还需公安部门机关侦查和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梁勇则表示。

本案涉及到的相关量刑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梁勇分析,民法规定,蓄意伤害他人身体蜂斗菜轻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蜂斗菜失踪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蜂斗菜轻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民法还规定,对追究民事责任的反感18十八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反感16十八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伤人者亲属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梁勇分析,关于这个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责任,按照《中华国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故关于民事赔偿问题,施暴小孩的家长依法应予赔偿被害人。

梁勇还提到,民法典规定,8十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在这个刑事案件中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关键看学校有无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是否具有过错。但无论如何,施暴者的家长都应该对被害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李曼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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