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称iPhone12辐射符合大陆标准(iphone12的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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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苹果公司12电磁波镉难题引起欧洲各国高度关注,国内有供应商对苹果公司12、13等机种展开检验,辨认出部分机种智能手机电磁波波皮夫远远超过4W/kg,但音频试验自然环境并没有在检验电磁电磁波的国际标准试验室中行业国际标准展开。对此苹果公司高级顾问则表示,iPhone 12射频曝露重要信息,在官方网站和智能手机本身有有关资料和数据能查询,在中国内地,iPhone 12是合乎国际标准GB 21288-2007的北欧国家国际标准,能放心恒定使用。

此前,苹果公司的iPhone 12智能手机在西欧引起了电磁波镉的争议,瑞典早已明确要求苹果公司暂停在该国产品销售这款智能手机,南韩、瑞典、瑞典和瑞典山芥也则表示将对这一难题展开进行调查。苹果公司则驳斥了电磁波镉的控告,并则表示iPhone 12早已合乎了全球大部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不过,有报导称,苹果公司早已提议其相关服务项目相关人员在顾客查问有关难题时置之不理,不要积极主动提供更多任何人重要信息。

据瑞典北欧国家频率管理局(ANFR)9月12日正式发布的公告称,该政府机构对iPhone 12展开了电磁波测试,辨认出该智能手机的肢体比水溶性(SAR)为5.74W/kg(瓦/公斤),远远超过了欧洲联盟规定的4W/kg上限。比水溶性反映的是消化系统曝露于电磁电磁波下身体吸收电磁波量的水平。过高的电磁波可能会对消化系统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引起头痛、眼睛疲劳、肩颈痛等症状。因此,ANFR明确要求苹果公司自当日起从瑞典市场暂时停售这款智能手机,并给予苹果公司15天时间来预览有关智能手机的应用软件以令其合乎国际标准。假如苹果公司不采取行动纠正这一缺陷,瑞典可能明确要求召回瑞典市场上大部份型号的iPhone智能手机。

受到瑞典举措的负面影响,西欧其他北欧国家也纷纷则表示高度关注iPhone 12的电磁波难题,并明确要求苹果公司提供更多说明和断定。日本共同社9月17日报导称,南韩科学技术重要信息通信部当天则表示,已明确要求苹果公司就iPhone 12机种的电磁波难题提交情形报告。并且南韩科技部仍决定根据有关法律条文明确要求苹果公司说明有关情形,并将对4种iPhone 12机种展开精密校正。假如再次校正的结果是电磁波电磁波值超过恒定国际标准,科技部会责令苹果公司展开改正,并做出暂停进口、产品销售iPhone 12的决定。

瑞典、瑞典和瑞典山芥也则表示将对iPhone 12的电磁波情形展开检查,并与瑞典政府保持密切联系。联邦瑞典网络局(BNetzA)则表示,瑞典的进行调查可能会导致适用于大部份欧洲联盟成员国的措施。

苹果公司则驳斥了电磁波镉的控告,并则表示iPhone 12早已合乎了全球大部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苹果公司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则表示,将为瑞典的iPhone 12智能手机正式发布应用软件预览,以令其合乎瑞典市场监管政府机构执行的国际标准,期待这款智能手机继续在瑞典产品销售。苹果公司还则表示,它早已向瑞典市场监管政府机构提供更多了由该公司和第三方试验室提供更多的第二份试验结果,断定该智能手机合乎有关规定。

不过,有报导称,苹果公司早已提议其相关服务项目相关人员在顾客查问有关难题时置之不理,不要积极主动提供更多任何人重要信息。据报导,苹果公司的员工被告知,假如顾客查问瑞典政府关于该机种电磁波镉的说法,值班相关人员应该说她们没有任何人重要信息能分享。值班相关人员还应拒绝顾客退款或退货的明确要求,除非该智能手机合乎苹果公司的恒定退款政策。

这一做法引起了一些顾客和专家的不满和质疑。她们认为,苹果公司应该对顾客负责,公开透明地说明和处理电磁波难题,而不是采取回避和沉默的态度。她们指出,顾客有权知道她们购买、使用的货品或是接受的服务项目的真实情形,并根据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不同情形,明确要求经营者提供更多货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有关情形。这是顾客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受到法律条文保护。无论是依据中国法律条文还是西欧其他北欧国家法律条文,苹果公司的行为明显不合规,对于顾客的选择权有很大负面影响。

本文源自热点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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