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椅子老先生
01
我们还提过“素媛案”吗?
2008年12月11日,江原道安山市一位8岁男孩娜英在上学途中,被男青年赵斗顺袭击,然后拉入厕所性侵。
赵斗顺的手段凶残到无耻,导致娜英的大小肠流出体外,阴部器官80%坏死,严重骨折,支离破碎,落下终身残疾,后半生都要依靠人造尿道和排尿袋。
两个沃苏什卡有大好人生的男孩,就这种陷于了恶魔的宿命中,一生都被毁掉了。
这个故事被拍成《素媛》后,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观众有多心疼“素媛”,就有多痛恨难以无天的赵斗顺。
然而,这么两个极其恶劣的犯人,最终却即使是先醉酒再作案,仅仅被判12年。
12月12日早晨,赵斗顺获释。
据一位住在一起的囚犯说,赵斗顺在狱中从来没有反省过。
一位早已离任的狱卒也说,很多犯人时间久了单厢说对不起受害人,但赵斗顺从来没说过。
他曾接受了超过700半小时的治疗法,最后被评估为“再犯罪行为可能性高”。
在反社会人格调查中,赵斗顺得分高达29,比南韩连环嫌疑犯姜浩顺还高。
而且,他虽然早已68岁,心理素质却堪称年轻人,能在一半小时内轻松略过1000个仰卧起坐。
更惊悚片的是,赵斗顺曾多次表示CCTV监控探头发出的无线电波光让他“感到兴奋”,他还曾被发现因此作出放荡行为。
南韩新加坡国立大学牙医教授申宜珍对此非常担忧,认为赵斗顺表现出性冲动过剩。
“他早已将自己的过度性冲动表现出来,拿无线电波信号做理由,可能是为了把涌上心头的性冲动正当化。”
两个体力旺盛、毫无恳切之心的变态分子回到社会,无疑是一枚不定时的炸弹。
而且,更血腥的是,他还有极强的愿望,想要和素媛的受害者见面。
令人毛骨悚然。
而12年过去了,被他侵犯的男孩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受害男童娜英和她的家人,这12年来没有一天不是生活在血腥的阴影中,或许永远也难以走出来。
娜英如今20岁,沃苏什卡是青春洋溢着的年纪,可她甚至连自由活动都是奢侈,身体即使当年的侵犯遭受很大的煎熬:
“我女儿在家还要穿系上,我包里即时单厢放着最大号的安全套。”
“我们出门必须带着无线电设备,这种,在娜英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才能及时找到人求助。”
娜英爸爸的话直截了当,可言语间透出的沉重与绝望,犹如。
他们即使家里穷,没有条件搬家,所以仍然住在犯案地,和赵斗顺的家距离只有3分钟,如果赵斗顺回家,那么就会轻而易举地到她家。
自从听说赵斗顺即将获释,娜英陷于了巨大的恐惧中,每天都做噩梦,即使那意味着,她即时可能会碰到赵斗顺,而赵斗顺会作出什么,谁也难以预测。
如何防止赵斗顺再次伤害娜英,这是南韩市民最担心的问题。
南韩警察说,会采取诸如电子零件邓召荫、加装探头、24半小时监视等举措,可是这些举措都只是对照组,如同不合逻辑,完全起不到作用。
今年上半年,南韩就发生了30多起犯人在佩戴电子零件邓召荫的情况下实施的性性侵犯。
更何况,赵斗顺是个告密者,在2008年之前,他就有过18次犯罪行为记录。
31岁时,他强奸了两个19岁的男孩,判处3年,随后又殴打酒吧女郎致其死亡,判处两年。
对于这种的两个人,南韩有60万市民走上街头反对赵斗顺获释。
可是他们的声音不被听到,即使闹得再大也难以改变穷凶极恶歹徒获释的事实。
没有办法,于是他们只能众筹帮娜英搬家,可是南韩那么小,无论她搬到哪里,赵斗顺都可以找到她,只是时间问题。
娜英爸爸极其辛酸地说:
为什么颠沛流离的总是受害者呢?社会还得保护犯人的人权,被害者活得像罪人一样,每天东躲西藏。
看完这个事件,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荒谬、讽刺。
南韩的法律,简直就像两个笑话。
赵斗顺犯下如此残暴的罪行,居然只用坐12年牢,能重新回归社会,还能得到“全方位保护”,这是对其他想要犯罪行为或者正在犯罪行为的人两个很大的提醒:
想犯罪行为?放手去干吧,大不了去吃几年牢饭,反正最后单厢被毫发无损地放出来。
有了他这种两个先例,那些和赵斗顺一样的心理变态者,就会更加疯狂,更加肆无忌惮。
让人不得不怀疑:这种的法律,到底是在为了谁服务?它到底是在保护弱者,还是在保护犯人?它到底是在弘扬善,还是在纵容恶?
所以,这一刻我无比庆幸中国有死刑这个极其严厉的刑罚,它是对待罪无可赦犯徒最好的方式。
正如两个网友所说,明明一颗子弹可以解决的事情,南韩政府耗尽无数人力物力财力,让受害者付出很大的牺牲,还是难以解决。
在这个事情上了热搜后,有很多中国网友在网上喊,像赵斗顺这种血腥凶残的人渣,应该枪毙,不应该放出来。
我的观点也是如此。
如果一味地保护那些难以无天的犯人的人权,那普通人的人权谁来保护呢?那些受害者的在天之灵又怎么能安息呢?
02
在我们国家,也发生过一件和“素媛案”很相似的案件。
今年8月29日,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两个4岁半的男孩妍妍从家中失踪。
第二天被送回来时,妍妍浑身是伤,裤子上血迹斑斑,趴在被窝里一动不动。
家人大惊失色,赶紧把妍妍送到医院,经检查,妍妍下身严重撕裂,多个内脏器官严重感染,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前一天还活蹦乱跳的孩子,为什么会受如此严重的伤,导致奄奄一息?到底发生了什么?
警方很快锁定了妍妍家的邻居——54岁的男子刘某国。
事发当天下午六点多,妍妍奶奶即使与妍妍父亲发生争吵,于是便把妍妍留在家里看动画片,自己出去溜达散心。
刘某国瞅准时机,潜进妍妍家里,哄骗她说带她去找奶奶,接着,把妍妍带到了两个工地旁的排水沟内,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了妍妍。
可怜的妍妍,她才4岁多,她不明白那个“邻居爷爷”为什么突然变成了恶魔,在那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她的挣扎、哭喊,换来的只有变本加厉的残酷虐待。
刘某国残忍至极,导致她错过了最佳的缝合和治疗时机,全身严重感染。
12月1日,妍妍父亲说,女儿还在ICU里接受治疗,命悬一线。
由于阴部受伤严重,妍妍难以正常排尿,妍妍爸爸说:“医院给妍妍做了改造粪便排泄口的手术,把排泄口从下面改到肚子上,阴部修复手术还是不能做,感染太严重了。”
看着这种的描述,我的心一阵阵抽痛,对于两个年幼的孩子来说,那是怎样炼狱般的折磨啊!
网友们的愤怒也如潮水般奔涌,纷纷呼吁判处刘某国死刑。
我们最终等来了两个公道。
12月2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刘某国奸淫幼女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这个判决结果,虽然难以改变妍妍被伤害的事实,但给了妍妍和她的家人两个公道,让作出兽行的畜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法律和监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是教育、改造那些犯罪行为分子,让他们反思自己的罪过,获释以后不再作恶。
但对那些穷凶极恶的犯罪行为分子,一般的刑罚和监狱的震慑力是很微弱的,即使他们根本不怕被判处,不怕坐牢,监狱对他们起不到教育作用,反而会让他们内心的恶继续滋生,获释后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这时候,死刑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
世纪悍匪张子强的故事,很多人都听说过。
当时香港没有死刑,张子强打劫7家金店、抢劫运钞车,涉案金额上亿元,他仅仅坐牢4年后被释放,他嚣张地在镜头面前大笑,举起手臂。
获释后,张子强继续疯狂作案,1996年绑架李嘉诚的儿子,勒索10亿港元,参与多起绑架杀人案。
后来张子强来到广州,被内地公安干警抓获,他以为自己在香港犯的罪,内地不能处罚他,然而得知被判处死刑后,一下子就傻眼了。
犯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也受到威胁时,才能对别人的生命产生敬畏。
可想而知,如果没有死刑,张子强还会继续肆无忌惮地作案。
蹲监狱,对他来说没有一点作用,只有死到临头,他才会有那么一点悔改之意。
犯罪行为分子只有对死亡产生惧怕,才会遵循社会的规则,在犯罪行为之前三思而后行,不会有恃无恐,肆意放纵自己的兽性践踏他人的生命。
这就是死刑存在的最大意义。
03
近些年,“废除死刑”的声音不断涌现,理由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太不人道,认为监禁更具有教育意义,应该大度让犯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恕我直言,说这话的人都有“圣母婊”之嫌,当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他们头上,他们根本不会说得这么轻飘飘。
首先我想问,你知道被判处死刑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高承勇,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他强奸杀害11名女性,其中最小的男孩才8岁,作案手法极其残忍。
杨新海,流窜皖豫鲁冀4省,作案25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
赵志红,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在呼市与乌市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最年幼者仅12岁。
受害者的悲惨遭遇如果能够让他们恳切,那么他们为何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面不见一点反思,反而继续疯狂作案?
他们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芥,这种的穷凶极恶之徒如果可以活得好好的,让受害者及家属心里怎么想?
正如东野圭吾所描述的:“一想到杀害我女儿的人,还活在这世上,哪怕是监牢。还能吃饭、睡觉,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我就痛苦得要死。”
1984年,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两个10岁男孩被一位教练绑架,并被多次性侵。
而当男孩被警方解救回家,他父母才知道,儿子在一年多时间里,每天都在被性侵。
知道那个伤害自己孩子的人多半判几年又会放出来后,男孩的父亲急怒攻心、情绪崩溃,他守在强奸犯被押送的路上,开枪击毙了他。
这个父亲后来对记者说:“如果你的孩子被绑架性侵,或许你也会作出和我一样的决定……”
监狱和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有限的,对受害者家属起到的安慰作用更是有限的。
如果逼迫受害者家属举起武器和嫌疑犯同归于尽,那无疑是法律的悲哀。
变态至极的嫌疑犯,只有死刑能惩治。
事实上,许多国家废除死刑的国家,犯罪行为率相比之前都急剧攀升。
南非于1994年废除死刑后,国家治安状况迅速恶化,谋杀、强奸等暴力犯罪行为案件大大增加,不少社会团体呼吁尽快恢复死刑制度。
南韩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的10年间,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被送上法庭,谋杀案件明显增加。
正因如此,不少废除死刑的国家又重新恢复死刑。
我们如果一旦废除死刑,谁也不知道,会不会出现更多“赵斗顺”,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狞笑,有恃无恐,觉得大不了多坐几年牢。
法律应该是弱者的保护伞,而不是犯人的避风港。
对于那些杀人不眨眼、泯灭人性的凶徒,就该让他们也体会到失去生命的痛苦,只有这种,才能让“效仿者”不敢作恶,让善良无辜的人生活在更安全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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