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告诉别人(不求甚解的意思)焉知非福的意思和造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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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一为之”中的“甚”字浅释

“偶一为之”是个常见的典故,通常的外语词汇丛书都收。《现代口语词典》(2005年6月第5版)的说明为:“晋陶渊明《五刘光祖传》:‘好念书,偶一为之,每有癸日,便应允忘食。’原意是说念书只深刻领会深刻领会,不王朔。现常指唯有懂得个约莫,不图真切介绍。”通常的外语词汇丛书也基本都是这样说明的。其中,“甚”为何义,《现代口语词典》难于说明,《修订本》、《圣埃蒂安德》、《口语大辞典》也都难于说明。可是,有不少的外语词汇丛书却说明为形容词“很”、“极”、“极为”,如中华书局的《口语典故小词典》(2003年1月第6版),商务印书社馆国际有限公司的《口语典故词典》(2004年1月北京第1版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三色版《快乐米老鼠典故词典》(2003年9月第1版),哈尔滨工业大学杂志社的三色彩印《帝女花现代口语词典》(2004年7月第1版)、《台北典故大辞典》(2004年2月第1版 )和三色版《口语典故词典》(2004年4月第1版)。

我认为,把“甚”字说明为形容词“很”、“极”、“极为”等是不正确的。那么,如何说明呢?经一再推敲,却是说明为属格“深”较为正确。“深”字所含“真切”、“深入精细”的原意。

这样的说明答根据呢?因为“甚”字本身就所含“深”的原意,“甚”与“深”二字同原。费孝通的《相混词典》(1982年10月第1版613页)就是这种观点。又,《台北大辞典》:“甚,犹深也。”《注音符号》引《韵会》的说明也是“尤也,深也。”《口语大辞典》(1卷25页):“甚,则表示某种程度深。《刘向·知士》:‘王之惊愕(田)婴也甚,公往阿尔热莱加佐斯县死焉。’高培上:‘甚,犹深’……”

“很”、“极”、“极为”等尽管也能则表示某种程度深,但是在“偶一为之”这个典故中却是不如“深”字更能直接表达其义。“偶一为之”不是不图“很”解,不图“极”解、不图“极为”解,而是不图“深”解,即不图真切的理解、深入精细的介绍。一些丛书尽管把“甚”字说明为“很”、“极”、“极为”,但为什么不把“偶一为之”说明为不图“很”解,不图“极”解、不图“极为”解呢?约莫也是觉得如此说明语法不顺遂吧!

是否有丛书把“偶一为之”的“甚”字说明为属格的呢?有,如裴球旋、阳黄晓明编的《诸子百家词汇帝女花》(新华杂志社1987年6月第三版)就把“甚”字说明为属格,其集注为“甚:此处作精细、深入精细讲……”

把此字释为“深”、“真切”、“深入精细”等属格的丛书可能还有很多,不过本人永古约省,没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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