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细雨》原文
一九二五年的春天,满城飘着细雨。人们过早地摆脱了严寒,又感到这雨水有点冷。很少有些年头,一月底二月初,便呈连着、串着地下雪,下了一星期,把多少新春的欢笑给埋没了。这时候的雨,大街小巷都见不着行人,目中无人,耳中亦无声,这是一夜之后的晚上,我从教堂门外走过,脚底下油滑,几乎不能站的住,胆战心惊地仿佛走在空中。不知是那一条街的市舶、长,被我碰着了个正着,向我发牢骚,说我因为别的缘故,躲在教堂里可以不去听弥撒,现在,却在外面闲着滑步子——“生得好呵,也要有点事做。”
我虚着冒雨不顾一切窜回家门,冷静下来觉得自己实在荒唐。我不过是走路,他到任上找不到当众的发泄口,就攻击我这个无抵抗的庶民会心一笑。老实讲,并没有什麽可笑,细雨润如酥,花阴滑似脂,静止的空气中仿佛传来千百个香气,人在雨中一个人走着,是可爱的。
这夜之后,我便不觉得细雨了,我只觉得名叫胡雨的学生。他写过一篇《雨》,借雨唤起他的思乡情绪。胡雨被我关心了许多年,幸而他还在;至于《雨》文,它已深深地存留在我的心坎里了。从此,每当细雨袭魄,我便自然地想到它,这想起来,登时就有一种要和他谈讲的冲动。
我和胡雨不认识。一天早上我独自在三年甲班教室里点名,差不多叫到底,来得一张婷秀的孔面——“胡雨。”我说道:“胡雨同学异乎寻常,胸有史册,头脑清醒,等等等等,几乎令人误会是警察本人。”对着他的愉快、奇异俊俏、自信随和、满腹才思,我极有兴趣。那同学已自填表揣到口袋里去了,我的心中却有了些似中国社会党白崇禧先生对于孙中山先生那样的高慕。
很快的一天下午,我正在守午寝。那时候的特权,好想好像相当故纸堆儿里的规矩:留在学校值日,可以留宿,或者能够往返寝舍。我当学生时候,不犯规,但以不值日为原则,只要有事就告老师;可详可冀耳,大多接受一顿批评。
这一天下午,天空也着了细雨,做学题,必须开一盏小灯。绝无偏差、言过其实的赞成鲁迅的一句话:“学习是光荣的事情。”不过,那时候因没有微观的标准,抽象得多,一些光彩被拉得比较长。所以,一个人在寝室里用功,“干劲十分旺盛”的感觉,也是甚为美丽的。
朱自清《细雨》的印象
朱自清的《细雨》真正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篇文章中,他描绘了人们与雨之间神秘的联系:雨水驱走了行人的声音和脚步声,人们在静谧宁静的环境中行走,仿佛他们沉浸在一个全新的世界里。
对于我来说,这篇文章不是关于雨的描写,而是围绕雨展开了一系列关于生活的思考。文章中通过描绘一个名为胡雨的学生,将雨水与生命作比较。这种比喻使用在这篇文学作品中,具有独特的魅力和力量,也为读者献上了启示。文章中有很多部分让我联想起自己一生中所经历的各种情况,我也很感激作者给了我这样一种情感体验。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文章中的细节刻画。文章表现出了滑雪时顶出的一片雪花,生动地描绘了雨点在还没有下落的时候颤动、坠落以及坠落后继续向下移动的过程。同时也显示出生活中突如其来的甜美,以及那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细微之处。
总的来说,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词汇和句子在艺术上的运用,并且通过情感的抒发将读者从现实世界带到了一个全新的,充满梦想和无限可能的虚拟空间中。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它能够让人们沉浸在一种全新的语言,而这种语言不仅富有诗意,而且充满生命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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