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分手了骗男友怀孕流产)骗前男友怀孕后不再理他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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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分手了骗男友怀孕流产)骗前男友怀孕后不再理他会怎么样 第1张

新海口应用程序、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本报记者:瑝

没想到(分手了骗男友怀孕流产)骗前男友怀孕后不再理他会怎么样 第2张

隔世追凶讲法“公著,为伊消得人憔悴”幸福的爱情总是让人期待但在纷繁的现实面前你又岂知对方是不是你的良人呢?本期隔世追凶讲法的女主人公莉莎(表弟)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她的初恋故事身患绝症(表弟)伪称自己是机师与她初恋。

他俩共事前夕她三次分娩难产引致心智受到危害离婚后她提出要求男方索赔8万余元特别针对莉莎的遭受本报记者邀请了海口先国辩护律师事务所阎尔梅辩护律师厘清其中的法律亲密关系男方他伪装成机师蒙骗情感引致三次难产心智受伤2021年6月,莉莎在网上认识身患绝症,身患绝症告诉她自己是一名机师,在身患绝症撒娇轮番攻势下,他俩逐渐以初恋情人亲密关系相处。

2021年9月23日,莉莎因为宫颈炎到疗养院检查,被告知存有adhesion孕期,十分危险,可能会引致输卵管破裂甚至会引起腹腔大出血、阴道出血、休克、晕厥等症状第二天,莉莎展开术后治疗2022年1月18日,莉莎发现再次分娩,于2022年2月24日展开了难产术后。

但让莉莎没有想到的是,这场初恋并不是想象中的那般幸福,而是穿插各种蒙骗和谎言,并且身患绝症并不是机师,他俩的情感也因此早早收场,莉莎将身患绝症告到法庭莉莎指出,身患绝症伪装成机师蒙骗、玩弄她的情感并世玉,引致其三次分娩,并造成其出现逆行感染引致子宫内膜炎、痔疮等风湿病的出现,Ez2Dj静脉注射在家休息不能正常上班,身患绝症应该索赔其三次术后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工亡等,且她心智受到极大危害,患有重度抑郁症,理应索赔其精神侵害损害赔偿40000元,上述服务费合计82987.06元。

男方他俩初恋强迫出现亲密关系已缴付男方难产医药费面对莉莎的控诉,身患绝症坚称,事情并不完全是莉莎所说的那样,两方共事过程中是平等的,他未对莉莎有过任何强迫犯罪行为,他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共事,分娩是二人的计划,对原告三次分娩引致宫颈炎和胎停,是他俩都难以预见的不良后果,他对此也深感遗憾和痛心,且在莉莎三次住院治疗前夕,他都看护在疗养院,并缴付了医药费。

对莉莎遭受的身体侵害,身患绝症称在本质性上均不存有故意和过失,不应分担侵权犯罪行为职责身患绝症指出,他俩在初恋前夕强迫出现亲密关系,并不违法,对分娩遭受的意外不良后果,他在本质性上均不希望该结果出现,也对该结果的出现不具有过失,所以他的犯罪行为不应按照侵权犯罪行为职责展开确定。

此外,特别针对莉莎提出的索赔金额,身患绝症提出异议,他已经缴付了莉莎部份医药服务费,如高等法院裁决其应分担部份职责,则已经缴付的款项应该不予扣减高等法院裁决男方应分摊部份经济损失10000元高等法院指出,两方在初恋前夕因多次出现性亲密关系致使莉莎分娩,后分别因adhesion孕期术后、玉肌难产术后三次住院治疗治疗。

身患绝症的犯罪行为与小敏的侵害不良后果存有因果亲密关系,但因出现在初恋前夕,两方对侵害不良后果均无过失,故难以分摊经济损失但莉莎三次术后住院治疗9天,三次分娩及术后后遵静脉注射共计休息69天,身患绝症应不予分摊经济损失经高等法院认定,莉莎的住院治疗费、伙食保障金、精神损失费等服务费13789.16元。

高等法院酌定被告分担10000元,其余由原告分担,且被告已实际缴付医药费5114.08元应予扣除据此,高等法院裁决身患绝症向莉莎缴付4885.92元辩护律师解读男女初恋前夕什么情况需分担侵权犯罪行为职责?初恋前夕分娩、难产离婚后男方能否索要索赔?

阎尔梅辩护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关于民事职责的归责原则的相关规定,只有侵权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中的侵权犯罪行为人才需分担侵害索赔,而构成侵权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的一个必备法律要件是侵权犯罪行为人存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失据此,初恋情人在谈初恋前夕出现性犯罪行为系两方强迫,法律对此并无禁止性规定,即便造成了分娩后人工难产的不良后果,除非有证据证明男方存有主观过失,直接或间接引致了男方难产,否则不属于侵权犯罪行为犯罪行为的民事职责,男方要求男方分担侵害索赔职责的要求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高等法院有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或从侵权犯罪行为角度出发,认定两方强迫,男方本人也要分担部份职责,从而酌情判令男方对男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医药费、误工经济损失等做出适当的补偿,或判令男方分担部份索赔职责若初恋前夕存有过失

应该分担什么职责?阎尔梅辩护律师介绍:我国民法典尚无关于“性权利”的明确概念和规定,但司法实践中已有类似判例即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男方在初恋前夕存有过失,如隐瞒已婚事实或有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过失犯罪行为,虽然男方是强迫与男方出现性犯罪行为,但这是男方在受到蒙骗的情况下对性权利作出的处分,如果此后有证据证明引致了男方分娩及难产等身体侵害,则男方的犯罪行为构成对男方人格权的侵害,具有明显的过失,可能需要分担相应的侵权犯罪行为职责。

男女谈初恋过程中有什么职责和义务?(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2)平等原则;(3)强迫原则;(4)公平原则;(5)诚信原则;(6)不违法、不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原则。

虽然现代社会观念转变,婚前同居已经得到更广泛的接受与认可,但是女性朋友还是应始终以保护好自己为前提,男性朋友也要本着负职责的态度去尊重和对待身边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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