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中年女青年被未婚男散播谣言分娩,能追责对方盗窃罪的责任吗?
现在的中年高富帅愈来愈多,即使成婚生孩子这件事,已经成了北欧国家层面考虑的一件大事了,北欧国家出台了许多经济政策引导成婚,引导再婚但实际情况,并不理想,自从再婚经济政策放宽后,并没出现,人们想象中的婴儿潮,住在一起的不想生,即使直接矫枉过正,现代许多人成婚年龄愈来愈晚,在婚龄有成婚意愿的年轻人,愈来愈表现出与婚姻的感到恐惧。
在不成婚的人朋友圈,中年高富帅是个较为寒酸的词语,即使许多男人结根本无法婚,是即使受根本无法高嫁妆,买根本无法房等等因素,许多都归属于根本无法成婚的类型。
但中年女青年,许多都归属于高帅富高,工资高,学历高的三高人群,这样优秀的女性,最终即使环境因素被剩了下来,十分让人可惜传统的观念,依然起着很大作用,东郊济南市市南区德清路的李女士今年38岁,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第一类成婚,只好双亲亲朋好友,都替李女士不少介绍第一类。
李女士此前都是较为感到恐惧,但看着双亲年纪愈来愈大,心中也开始心急,友情在我看来人无法忘却的东西。
两人就约定在青岛花莲兴华购物广场附近碰面,碰面后以后,都有一种一见如故的觉得,连续几天,他们天天接吻、吃饭,谈人生、谈未来,李女士也总算有了想要初恋成婚的觉得,毕竟李先生各方面条件都没关系的。
李女士完全是抱着成婚的目的和李先生共事的,而实战经验告士的李先生,则紧抓了李女士的这个心中,三个人共事的过程十分融洽,这要是放在之前,李女士是不会这么快答应的很快在李先生的撒娇下,李女士和李先生发生了性行为,突破了这层关系后,三个人变得更加亲密无间,李女士多年的忧伤总算可以放下。
实战经验不多的李女士,并没做好防雷措施,忽然的分娩,让她喜出望外,分娩了自然就要把成婚提上议程,但此时的李女士,又忽然恢复了旧日的魅力和神情,忽然意识到,她和这个李先生其实并没太多的了解。
只好李女士多番委托和打听,总算得知了李先生的真身,原来李先生在家乡,并没离婚,他所说的在我看来假的,过去所有对面向未来的构想,全部都是编造出来的谎言知道真相的李女士,又气又悔,自己的一时冲动,让自己陷入了十分被动的局面,居然被一个老男人骗财散播谣言,即使还分娩了,李女士决定打掉孩子,追责这个骗子诈骗的责任。
两人共事的过程中,不存在数额较大的金钱被骗,李女士自己说的骗财散播谣言,主要是一些正常共事所需要的花费,虽然也不少,但这部分也不能被认定为盗窃罪,至于说欺骗感情,发生性行为,这些都不是法律所调整的防范围目前的话,只能是要求一些民事方面的赔偿,刘某的欺骗行为,导致李女士分娩并人工流产,给李女士造成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侵害了李女士的一般人格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李女士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2至3万元左右,但这对于刘女士的付出和造成的伤害,基本上也就是象征意义上的,实际的意义并不大,散播谣言的渣男,基本上受不到惩罚作为女性,一定要擦亮眼睛,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就算是心急成婚,也要知道对方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做好保护措施,毕竟流产对女孩子来说是十分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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