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我未婚后,依然与我出现亲密关系,还他们出钱请辩护律师让我离婚,她不不负责任吗?”30岁的东凯努瓦县批评25岁的爱人钱玲(事例来源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该文人物系表弟)2017年,26岁的东凯努瓦县与22岁的钱玲通过网络相恋,他俩随即建立了男男朋友亲密关系。
东凯努瓦县当时早已有正式的男朋友陶昕然刚高中毕业的钱玲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即使东凯努瓦县没有稳定的收入,他俩分居前夕的日常生活开支等主要由钱玲负责缴付。
2018年12月12日,东凯努瓦县与男朋友陶昕然办理手续了成婚登记,但东凯努瓦县谎报了他们成婚的历史事实,继续与钱玲共事,陷于真爱的钱玲还先后带着东凯努瓦县回家谒见了双亲、家属等2020年2月,钱玲即使多次分娩难产,要求东凯努瓦县尽早与他们成婚,东凯努瓦县只好明确知会钱玲他们早已成婚,但又则表示他们正在与妻子闹离婚,离婚后就会和钱玲成婚。
钱玲则表示,如果东凯努瓦县愿离婚,他们愿掏钱请辩护律师帮助其打离婚民事诉讼案,东凯努瓦县则表示他们能够商谈好,他俩随即再度一夜情出现亲密关系,钱玲再度分娩2020年11月12日,再度分娩的钱玲依然看不出东凯努瓦县离婚的希望,万念俱灰,决定与东凯努瓦县离婚。
经两方计量证实,东凯努瓦县谎报未婚历史事实与钱玲分居日常生活前夕,钱玲独自一人缴付服务费总计23.1多万元,经两方商谈一致,强迫达成一致如下表所示协定:1.东凯努瓦县退还钱玲独自一人开支服务费的60%,补偿金钱玲因分娩开支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各种服务费6多万元,三项服务费总计19.9多万元,东凯努瓦县强迫缴付钱玲20多万元;
2.协定签定时,东凯努瓦县缴付钱玲1多万元,余下钱款,东凯努瓦县在本协定签定之日5周内付清,如另一方偿付,偿付方向守约方缴付偿付金8多万元3.本协定履行职责前夕,如两方出现争论,两方应商谈解决,商谈未成,向高等法院提出诉讼民事诉讼
在该协定以及协定附件《女方独自一人开支用于共同日常生活服务费明细》上,均有东凯努瓦县、钱玲的签名捺印,东凯努瓦县当天也转账缴付了1多万元给钱玲此后,东凯努瓦县开始拉黑钱玲的电话、微信等,钱玲于是跑到东凯努瓦县的老家寻找东凯努瓦县,寻人未果后又报警,给东凯努瓦县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
2021年3月21日,东凯努瓦县又与钱玲达成一致一份《补充协定》,注明因两方于2020年11月12日签定协定后,东凯努瓦县多次欺骗钱玲,现两方强迫达成一致补充议如下表所示:1.东凯努瓦县如果在2021年5月1日前能缴付钱玲12多万元,则余下债务免除。
2.若东凯努瓦县于2021年5月1日前不能缴付12多万元,则超过一个月就在12多万元基础上加一多万元。3.东凯努瓦县的债务累计到2021年10月1日止,总偿还服务费为16多万元整,余下部分服务费免除。
《补充协定》签定后,东凯努瓦县再度拒绝缴付相应服务费,并再度将钱玲的电话、微信拉黑,并扬言他俩的亲密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这样的协定是无效的,就算钱玲告到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拿他也没有办法2021年6月17日,钱玲以合同纠纷到高等法院提出诉讼民事诉讼。
@刘辩护律师漫谈东凯努瓦县的言行,确实足够“渣”,法律拿他有没有办法呢?第一,东凯努瓦县在未婚的情况下,依然与钱玲分居,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但并不构成重婚罪,即使他与钱玲只是以恋爱的名义共事,并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对外分居日常生活。
第二,现在证据表明,在2020年2月之前,钱玲是奔着成婚的目的与东凯努瓦县成婚分居的,并不知晓东凯努瓦县未婚的历史事实。在2020年2月之后,钱玲即使东凯努瓦县的欺骗再度与其一夜情,存在一定过错。
第三,东凯努瓦县与钱玲签定的《协定》,其实质内容是基于财产退还和女方分娩开支的服务费达成一致的协定,是基于财产亲密关系强迫达成一致的协定,其《补充协定》是对原《协定》的补充和变更第四,《补充协定》对原《协定》约定的金额、履行职责期限等,均作出实质性的变更,应当视为两方达成一致了新的要约,两方应当按照《补充协定》约定履行职责合同义务。
第五,至2021年6月21日法庭辩论终结前,东凯努瓦县拒绝履行职责《补充协定》的时间早已超过了1个月,根据约定,应当在12多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多万元偿付金第六,钱玲在4年恋爱中,花费了大量金钱,未婚分娩难产损害了身体,也影响了他们的名誉,对东凯努瓦县的要求也一退再退,实在让人唏嘘。
第七,钱玲在民事诉讼中还要求东凯努瓦县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他们因身体、名誉等受到伤害的精神损害赔偿费3多万元,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围,应当另行起诉。
最终,高等法院判决:东凯努瓦县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付钱玲钱款11多万元(之前已缴付1多万元),偿付金1多万元,辩护律师费5千元,总计12.5多万元@刘辩护律师漫谈多学法,心眼亮,一生平安少上当本文图片均系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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