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月山西地震传言的人怎么判的刑?
新华网太原2月25日电(记者胡靖国)记者25日凌晨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公安机关近日依法对5名散布“地震谣言”者行政拘留。这5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付某某,男,20岁,山西省寿阳县人,在校大学生。寿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李某某,男,35岁,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打工。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韩某某,男,20岁,安徽省怀远县人,在太原打工。太原市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张某,男,20岁,山西省昔阳县人,在北京打工。昔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朱某某,男,24岁,山西省平定县人,工人。平定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散步地震谣言什么罪
散布地震谣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造谣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是情节严重、有故意传播地震谣言行为的,可能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百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除了故意发布造谣信息的人以外,很多民众会将这些信息通过短信转发,善意提醒朋友、同事,这些民众可能在主观上没有恶意,这样一般法律上可以不予惩罚,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就要给予相应处罚。度比如有些人大量转发此类短信,造成部分人群恐慌,社会危害较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宜宾地震造谣被拘,针对造谣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谣言止于智者,我们在看到一个消息时首先看一下发布者是谁,是否权威,然后再去看看权威媒体比如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等是否发过类似的消息,最后再去判断其真假,不要别人说是什么就跟着别人的话语走,需要有自己的判断。
其次对于造谣者,我们一定要严惩不贷。因为谣言带来的影响真的很大。举个例子,2012年很多人都要谣传会世界末日,我们地区不知道谁起的头说那两天会停水停电,让大家赶紧囤货;结果超市里的东西真的短时间内很多都卖完了,蜡烛啊泡面吧,盐等一扫而空,大家都人心惶惶的,这就是谣言的恐怖指之处。所以,对于造谣的人我们绝不姑息,同时我们也要有自己的判断。
散布地震谣言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地震发生后,有人通过各种形式散布有关谣言,如声称某地某时要发生多少级的地震,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给社会公众产生恐慌情绪,影响了社会安定。根据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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