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生 教师可以从哪些方面合理合法管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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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热点:“教师管教权”入法,意义大于争议 ?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不好管,自己也越来越不敢管”,这是当下中小学校不少教师盼望解决的教育困惑。《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以立法形式赋予教师对学生批评、教育乃至必要惩戒的权力,得到了许多教师、家长的积极回应与赞同。不过,也有人对教师管教权会否被异化为体罚或变相体罚表示出担忧。应该看到,立法拟定“教师管教权”很有必要,其带给时下教育的积极意义远大于争议。负有传道授业解惑之责的人民教师,其职业使命就是要管理教育学生,这是有法可依的法定义务。《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教师负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的权利。《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明确教师“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为什么还要再度立法明确“教师管教权”?这既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对教师管教的范围、程序与方式明确定义,以至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的周延性问题,更有现实教育中所面临的许多亟待破解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教师在实施惩戒性教育时对“度”的把控问题,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变相体罚”的概念该如何界定,都包括哪些情形?教师管教学生引发过激或意外的后果发生,责任该如何厘清?这些都需要法律给予明确的边界界定。教师管教学生不只是教师本人的个体行为,更应当成为其依法行使和职责所系的一种教育公权力。既然属“公权力”,就势必存在教师既不得放弃又不能滥用的“制度笼子”。“学校安全”应该是一个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机构和教育秩序等多个层面的综合性、系统性概念,“教师管教权”应当属题中之意。其实,诚如“教无定法”的道理一样,“惩罚性教育”也难言有固定模式,它既是一种手段,更像是一门艺术,需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教育智慧,而“一把钥匙打开一把锁”或是其颇为理想的境界。但从立法的层面为“惩罚性教育”厘出程度、范围和方式的边界,或可有助于教师对这种手段的操控实践,同时也有利于在发生教育纠纷时的双方维权和依法审理。拟定“教师管教权”,不失为进一步厘清教育职业和教师职责的一种有益探索,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相关三方都有积极的警示、评判意义。人们期待经过各抒己见、集思广益之后的兴利除弊和制度完善。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现在的老师为什么不敢批评学生

2017年1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文章《“老师不敢批评学生”谁之过?》。这篇文章在剖析了这种现象的危害后,提出老师应该管教学生,并劝告家长支持老师们的管教。但是也有一些教师对这篇文章有不同意见,在网上发文与人民日报争论起来。两篇文章全文如下,请您明鉴。您支持哪一方的观点呢?欢迎留言参与讨论。◆“老师不敢批评学生”谁之过?(载人民日报)文/张烁(刊于 《人民日报》2017年01月05日18 版)不知从何时开始,老师批评学生成了个“事儿”。不信,你看最近的新闻:河南省信阳市某高中老师,因批评学生上课带手机,被学生家长殴打致右耳膜穿孔;湖北省赤壁市某初中老师,批评了一位逃课去网吧的学生,结果学生离家出走,老师苦寻6天才将其找回……老子管教孩子,老师管教学生,自古以来天经地义,初会学话的小儿都会念“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可现如今,老师批评学生,怎么那么容易“惹祸上身”呢?应该看到进步的一面。那就是,“教与学”的关系越来越摆脱原来“天地君亲师”的唯上论、唯师论,越来越追求“教学相长”的境界、师生平等的关系。近一年多来,教育界发出越来越多这样的声音:教育也要“供给侧改革”,要贴近“学生的消费需求和消费习惯”,即使是选拔录取,也不能“见分不见人”。在这样的情形下,学生作为独立的个体,赢得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尊重,也就成为大势所趋。那些原来见怪不怪的体罚陋习,已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上有师德“红线”,下有自媒体遍地开花、“捂盖子”越来越难的社会监督,一些品行不端的老师受到了惩罚,敢于触碰底线的人越来越少。然而,凡事过犹不及。“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生做得不对,老师自然要批评,假若是非不分,如何称之为“教育”呢?问题似乎就出在这里。今天的孩子,都是每家每户的“小皇帝”“小公主”,自出生就三代六口围着转,不但习惯了对长辈呼来喝去,长辈还一副“很受用”的模样。试想,这样的孩子进入了学校,面对老师的批评,怎能坦然接受?一遇批评,孩子往往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要么“揭竿而起”、离家出走,要么向家长“告状”。可悲的是,“熊孩子”背后往往是“熊大人”,一听孩子受了“委屈”,心里便老大不痛快:我都舍不得批评,你竟敢批评,那还了得?学校的校风、校纪、学风也因此走了下坡路。笔者几次听到老师私下感慨,“现在这世道,都不敢批评学生了。”老师不敢批评学生,受害的首先是学生本身。比如,面对校园暴力,老师如果不敢大胆出手,及时批评制止,一方面会纵容施暴学生,使其逐步走上歧途;另一方面,也会使受欺凌学生雪上加霜,造成二度伤害。同时,这也是对双方学生家庭及社会的不负责任。老师不敢批评学生,绝非小事。学生如同树苗,如不及时修枝剪杈,极易长成“歪脖子树”。孩子不能在蜜糖和赞美声中长大,适宜的批评有百利而无一害。很多人长大后对老师充满感激,就是因为老师及时给出批评,“悬崖勒马”,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更有意思的是,很多老师感慨,毕业后真正感恩老师者,往往是那些受批评多的学生。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家长一句:溺子如弑子。大多数老师是为了孩子好,很多老师的批评是“爱之深、责之切”。只要批评得对,家长就应该支持老师。况且,孔子尚且“吾日三省吾身”,孟子尚且推崇“闻过则喜”,一个成长中的孩子,做得不对、做得不好,怎么就批评不得了?反之,如果一个孩子上学时对校纪校规无所畏惧,对老师批评难以接受,等将来长大成人走向社会,能不被社会狠狠“教训”吗?能成长为有用之才吗?当然,作为教师,还是要讲求方式方法。毕竟,批评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能用艺术化的手段使学生变得更好,才是教育的真谛。1月9日,一个叫“教师俱乐”的公众号,刊出网友“替天行道”的一篇文章《一线教师道出“老师不敢批评学生”的四点真相》,也引发热烈反响。文章如下——◆教师不敢批评学生,不敢管学生,不是教师的错,更不是教师的过!真正的原因有以下四点。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导致教师不敢管学生这个法律本身没有错,但是这个保护法和教育背道而驰。这个保护被无限放大了,小孩可以打人,骂人,杀人但不会受到惩罚,还要受到保护,因为他是未成年人。无论是谁都要从小接受犯错了要受到惩罚的教育,从小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长大后就会约束自己。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定导致老师不敢管学生如果一个学生不犯错误,学习好作业认真完成,上课认真听课又自觉,老师会打他吗?老师要打的无非是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不听讲,甚至影响别人或全班,扰乱老师上课秩序的学生;下课招惹、欺负同学,受到报告,老师又不能不管的学生;作业不完成的学生等等,这些是学生应该遵守的,这是老师管辖的范围和职责。对于有些学生老师嘴巴讲出血来也是不会改变的。如果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教就可以改变,那还要公安警察法律干什么?这样的学生非得采取惩罚手段的不可改变,孙悟空无法无天,不也是要用紧箍咒套在头上念一念,唐僧那么苦口婆心的劝导,管用吗?一念咒就解决了!教育主管部门不分青红皂白,要求教师不得体罚学生,这个还可以理解。不得变相体罚学生实在太不可理喻了。学生上课捣乱,老师罚学生面壁,罚学生抄作业,罚学生扫地,说几句重话都是变相体罚,都是老师不对了。不能打不能骂不能罚,怎么办?好说又不起作用,这不就是暗示教师不要管学生吗?教师也应该反思一下,你教的学生不是你的子女,教育行政部门都默许了不要管学生,你们为什么要自寻烦恼呢?管的好又没有人说你好,管的不好,赔了钱受了气,丢了工作和饭碗,划得来吗?学生在学校不受老师管不受老师惩罚,长大了必定受警察管,受法律处罚了。到那时悔之晚矣!三,家长的无理取闹导致老师不敢管老师打了学生,有的很轻微,家长特别是爷爷奶奶找到学校无理取闹,要求老师赔钱,还要老师向学生赔礼道歉,让老师颜面无存,身败名裂。家长这种行为实际就是敲竹杠,只要钱赔了就解决了。老师打学生一个巴掌赔五万元,一年的工资还不够赔。你还愿意再打吗?还敢打吗?所有老师难道不引以为戒吗?四,媒体的推波助澜导致教师不敢管学生有的媒体对教师大肆负面报道,有的歪曲事实,只要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就是老师的错,社会上的人可以打老师,学生可以打老师,可以杀老师,还是老师的错,现在的老师职业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如临大敌,简直是谈师色变!总之,老师本身确实是想管学生的,正因为以上四种原因导致老师不敢管学生。这不是老师的错,更不是老师的过!这是教师的悲哀,教育的悲哀,家长的悲哀,民族的悲哀!川观君点评:网友的文章道出了一线教师面临具体操作中的两难境地,但是也部分曲解了人民日报原文的用意。其实两篇文章的部分观点是一致的,即:保护和尊重未成年人固然好,但凡事“过犹不及”。学生做得不对,老师自然该批评,也应该有“能批评”的外环境。至于怎样才能落实,人民日报文章没有论及的,读者诸君您能留言说上一两句吗?

家长如何正确对待教师对学生的管教

这样不仅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而且助长了学生不服管教的习惯。那么如何正确对待教师对学生的管教呢?首先,家长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了解学生平时在校的表现,同时把学生在家中的行为反馈给教师,互相沟通,互相了解,共同教育好孩子,切忌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不闻不问。其次,家长要在孩子面前维护教师的尊严,不要只听孩子的一面之词。作为家长要心平气和地和老师进行沟通,注意在交谈时尽量让孩子回避。最后,家长不要过于溺爱孩子,如对教师给孩子布置的作业多与少提出不满,对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嫌浪费时间不满等。总之,当家长对学校教育方法和手段有不同的看法时,教师应晓之以理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家长对教师的教育方法有异意时,应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从而使大家更融洽并形成一种合力,使教育的整体效果稳步上升,逐步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师有权利管教学生吗

对学生管理,要让学生处处体验到,全面发展是国家和人民对他们的基本要求;要让全体中小学管理者意识到,学生的全面发展是衡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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