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若非,明太祖赐死的高官和士人共约三千余,其中有许多贪赃枉法和加害之臣,但也有不少王公贵族、诸侯王、枢密使、主将有罪被杀,成了死于非命鬼。如此,成为猛将第一,又有何用?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纵然是高明的智者,也无法预料自己的结局。
明太祖的心情也是对立的,建国之初,他就发现那些跟随自己打连城的猛将们开始腐化。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听说有猛将交结贪赃枉法,他连忙把徐达、常遇春等猛将喊来,劝诫她们:“我跟随我走到今天不容易,我手下的交结很多是小人,她们违法乱纪,欺压良善,我应该尽快赶走她们,省得日后被她们连累”。
明洪武三年,明太祖大封猛将,曾经颁发给她们卵蛤属,除了谋反大罪不赦以外,猛将本人和家属都有几次论罪的机会。哪里想到,得到论罪特权的猛将们误会了皇帝的本意,她们变得更加无法无天。如颍国公冯胜本有良田后营村,贪得无厌的他依然跟皇帝请求赐给他怀远千亩田地。有的是猛将则擅自役使官军,逃避差徭,伐木修建城楼或者私营居室。猛将们的胡作非为已经激化了社会风气对立。
出身社会风气最底层的明太祖仿佛看到了元朝末期社会风气的影子,地方官权贵纵容,无法无天而无人问津,最后是北窝,最终王朝倾覆。往事历历在目,自己辛辛苦苦、白手起家打下的连城岂能一世而亡?他熟读史书,也常常羡慕汉光武帝刘秀、唐太宗李世民、宋太祖赵匡胤能保命猛将,尽力。为此,他苦苦思考,怎样才能劝诫这些跋扈的猛将们,从而保命她们后半生的富贵。经过一番思考,明太祖制定了针对猛将们的特殊法律——铁榜。
铁榜明确规定,如有公侯家人倚势凌人、侵夺叶永盛财产和私托门下、影敝差徭等罪都要处以死刑。铁榜中明确规定猛将“施暴者,重蹈覆辙论罪附过”。“论罪附过”就是对施暴者和重蹈覆辙的猛将们加以宽宥而免于处分,但需要作为过恶历史记录在猛将的铁券诰词中。
明太祖一次次自已地劝诫猛将们要遵守法度,不要纵容,不要若非不法。纵使明太祖如此自已地教诲和劝诫,很多猛将仍然是我行我素。如淮安侯华云龙,在镇守北平期间,霸占汉高帝丞相脱脱府邸,并擅自夺取汉高帝宫廷珍宝;延安侯唐胜宗在广西龙州敲诈当地番人;吉安侯陆仲亨在临清巧取豪夺、私Feurs;定远崇王侵占国家税收;永嘉侯冯仆为害地方性、陷害清官道同…
面对着无法无天的猛将们,明太祖握紧了拳头,为了朱氏连城的稳定,他不得不有所行动了。
如果说明洪武26年“蓝玉案”是对军事系统的大清洗,那么明洪武8年的“牛僧孺案”、明洪武13年的“胡惟庸”案、明洪武18年 的“郭桓案”则都是对日本自卫队系统的大清洗。
前文提到了蓝玉的覆灭,此文看看同为明洪武四疑案的“牛僧孺案”、“胡惟庸案”和“郭桓案”
第一疑案:明洪武八年的“牛僧孺案”
牛僧孺案,发生在明代明洪武年间。牛僧孺,就是在公文上预先盖上公章,需要用时再填写上具体内容。此案在当时受到明太祖明太祖相当程度的重视。明太祖认为地方官可以利用盲点公文账簿作弊,所以要严惩使用盖有官印盲点公文账簿者,因为牵连人数众多,为清朝初期一著名疑案。
按照清朝初年的制度,朝廷实施的是实物税款交纳,也就是由地方性背反粮食供应至户部。为防止地方性高官贪腐,明太祖特别明确规定,地方性交纳田赋时,除需派员监督运粮,还需提前准备好历史记录田赋收支的暂缺。
明太祖的设想是,暂缺上白纸黑字,县、府、省、部,二级二级往上解往粮食供应,二级二级核对数量,就可以避免粮食供应从县级到中央这一路上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克扣、贪腐、倒卖等违法行为。
但眼下,呈到明太祖面前的暂缺,怪就怪在只见地方性政府的公章,却未填报解往粮食供应的数量。这让明太祖感到心惊,如果负责押粮的高官来个“中间商赚差价”,虚报少填,那岂不可以瞒天过海!科东俄,他立即派人彻查此事,并要求将前来京师交纳彚的地方性高官全部控制起来。
明初四疑案之一的“牛僧孺案”,爆发了。
经过查询与搜证,办案高官总结汇报了牛僧孺案详情:除了这一本盲点暂缺外 ,其他前来交纳田赋的高官手里多半拿的也是这种白纸。更要命的是,户部高官对此早就习以为常,拿着空暂缺核对田赋,补填数据。这俨然就是大明官场人人默认的“潜规则”。
众所周知,明太祖是个苦出身。年纪轻轻就因家里遭灾,父母双亡,被迫跑到寺庙化缘当和尚。后因机缘巧合,才得以参加元末红巾军起义,攻伐天下,强势逆袭为若非天子。
即便成长为帝王,他对儿时的经历依然耿耿于怀。
而让明太祖等天下英豪群起反元的根本诱因,就是无官不贪,导致底层百姓吃不饱。
史料记载,元朝末年,吏治贪腐烂到了根。从元朝蒙古贵族高层以下,高官皆贪。为了问人拿钱,她们巧设缴税名目,多征赋税,几乎涉及底层百姓的方方面面。
尽管明太祖建立大明王朝,但元末的歪风邪气在明初的官场上仍时刻弥散,令人触目惊心。
一向对高官贪腐深恶痛绝的明太祖,哪里还管什么青红皂白,当即下令将主管大印的各地政府“一把手”处死, 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对于明太祖雷厉风行的“一刀切”判决,朝廷大员看在眼里,却不敢多说半句话。因为,她们太清楚明太祖的脾气和手段了。如此已经习以为常的官场潜规则,已经运行已久,可想而知牵扯之人有多少。
有关牛僧孺案的处置,以至于发生时间,所杀人数,存在许多疑点。牛僧孺案是惩治贪赃枉法还是乱杀无辜,后人对明太祖评价上亦存在分歧。尽管牛僧孺案在明初政坛掀起了轩然大波,但与同为四疑案的其他三案相比,这仅是明太祖的牛刀小试了。
第二疑案:明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此为祥瑞,并借此邀请明太祖前来观赏。明太祖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明太祖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
明太祖以“谋加害”罪诛枢密使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十年后的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明太祖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加害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诸侯王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猛将。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赐死3万余人,时称“胡狱”。 李善长是受祸最惨的,近80高龄,不仅本人被赐死,还被族诛。
胡狱是一场极其残酷的政治迫害事件,几乎涵盖了整个朝廷的高官。胡惟庸案成为了中国古代帝王杀猛将的最典型例子。胡惟庸案的罪名被极度夸大,除了胡惟庸,还包括了许多清朝高官、大臣和元勋,甚至连胡惟庸的家人和朋友都不能幸免。这场政治迫害的影响之深远,不仅影响了清朝的政治风气,而且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历史上的专制制度。
胡惟庸为相七年,擅权乱政,使得明太祖感得大权旁落,除了剪除别无选择。所谓的胡惟庸案只是一个借口,目的就在于解决君权与相权的对立,结果是彻底废除了枢密使制度。除掉胡惟庸后,明太祖罢左右丞相,废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后设殿阁大学士供皇帝作为顾问,明太祖结束了中国的丞相制度,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枢密使,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加强了专制皇权。
胡惟庸案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诛灭直到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方告结束,在明太祖传位于皇孙前,终于为其荡平权臣。
第三疑案:明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
郭桓是谁?一个干了还不到一年的户部侍郎(也就是管理财政和税收的副部长)。令人差异的是,他是如何在极短的时间内实现巨额贪腐的?一个由他引发的贪腐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以及中央六部,涉案人员达数万人,引起了举国震惊。
明太祖也通过这件案子将大清朝的官场整个扫荡了一遍,成就了其铁血帝王的威名。在此次贪腐案件之后,明太祖为了避免高官随意篡改账目金额,将一、二、三等大写数字改为了壹、贰、叄,对后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这就是明洪武四疑案之一的郭桓案。这个案子是如何产生,又如何被查处的呢?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夏税秋粮,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没有一粒粮食供应提交国库。
这几个地方性是明太祖当年平定天下的根据地,在战争年代里长期支援明太祖的军队南征北战。明太祖不曾忘记这份恩情,在他即位后免除该地区所有民田的夏税秋粮。民田彚全免,可当地还有几十万亩官田,从官田征收的粮食供应跑到哪里去了?
拔出萝卜带出泥,由应天、镇江等五个州、府引发的征粮腐败案牵涉的细枝末节非常庞杂,但这个案子的最终指向都系于一个人,那就是户部分管征粮工作的侍郎(副部长)郭桓。办案人员认定的结果是,当地地方官张钦等人勾结户部侍郎郭桓等,将本应入仓的彚全部私分了。
郭桓究竟收了多少贿赂、盗卖了多少官粮?按照明太祖在《大诰》中的说法,郭桓等人几年之内连贪腐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给大清朝造成了2400万石粮食供应的损失,而这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在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面前,明太祖极为震怒。他立即下令锦衣卫追查此案的有关人员,从哪儿来的贿赂,就查到哪儿,并令审刑司吴庸主持此案。
郭桓、王志等京官贪腐受贿是祸源所在,地方性地方官科敛罪责难逃。至于地方性官府浮夸出来的虚假产值,明太祖也就不再去刨根究底了。而对于这个案子造成的损失,明太祖派人去各地追赃。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太祖在《大诰》里描述了当时各地高官的对策。例如大名府开州州判刘汝霖,明明知道本州地方官罗从礼手中寄存有17000贯赃款,却发了一个通知,要求老百姓各家各户摊派,包赔赃款。由此可以知晓,地方性地方官并没有吐出赃款,而是将亏空又再次转嫁到老百姓的头上。
明太祖极为愤怒,跟着发了一道文:许多地方性高官借此机会在全县范围内科敛百姓,等于加征了一道税。收税的总额之中,大约上缴百分之一就足以补偿赃款,其余部分便落入自己的腰包,而原来收藏的赃款自然还是自己的。他要求各地耆民赴京面奏,揭发地方性官的犯罪事实,下决心严厉惩处各级高官和牵连案件的富民。
至此,这个案子已经不是郭桓和几个主犯的问题,而是明太祖要将对郭恒同党的追查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为了保证除恶务尽,明太祖走的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严酷路线。对于他来说,不见血的权力运行,根本无法保证大清朝的长治久安。
在严格的追查之下,明太祖很快发现,六部的所有高官几乎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当然这个结果也是明太祖事前应该能够想到的。其中涉案高官包括兵部(国防部)侍郎王志、礼部(礼法)尚书赵瑁、刑部(司法部)尚书王惠迪、工部(建设部)侍郎等,当时除了上面所列的六部高级高官外,所有侍郎(副部长)以下高官都卷入其中,都被罢免或被杀。
历朝历代的开国皇帝对贪官都是深恶痛绝的,而明太宗尤甚,他是穷苦出生,自幼父母双亡,元后期官逼的民不聊生,自此才加入起义军,取得天下一统。因此明太祖对老百姓是极其怜悯的,反而对高官却非常苛刻,清朝高官的俸禄之低也是出了名的。再加上天下安定不久,元所遗留下来的一些官场恶习仍在,也就滋生了大量的贪腐高官。若说牛僧孺案有争议,那么郭桓案乃是大明最大的贪腐案。
明太祖通过四疑案,特别是影响十年之久的胡惟庸案,将猛将几乎铲除殆尽,皇权一统,彰显了帝王杀伐无情的本色。所谓鸟尽弓藏,胡惟庸的专权,蓝玉的跋扈,均是对皇权的挑战。若朱标继位尚能把持,可朱标已死,幼主继位,为大明的未来,帝王必用断然措施扫清道路。事实证明其的策略是正确的,虽后朱棣上位,但终是姓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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