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退休教师被洪水冲走离世 湖南退休教师中人最新消息

六八 27 0

教师离世后可以领几个月工资

教师离世后领几个月工资视情况而定。1、教师去世后,属于病故的,可以领取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作为一次性抚恤金;2、因公牺牲的,可以领取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抚恤金申领流程如下:1、当事人去世后,家属(继承人)应及时提交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丧葬费申请表等资料;2、社保审核后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条件者由社保机构依据当地规定核算具体抚恤金、丧葬费金额;3、社保机构审批完成后,将相关金额转付当事人原单位,由原单位收到社保支付金额后通知继承人领取即可。综上所述,一次性抚恤金具体能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要看死亡的性质,分2种情况,病故、因公牺牲,两种情况补助金额不一样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67岁农村教师退休工资5300,过世后还欠5万外债,钱哪去了?

记得读小学那会,村里的老师经常跟我们念叨,说咱们一个2000多人口的大村,吃国家粮的却首屈可数少得可怜,可想而知在我们山沟沟里的退休人员简直用“稀世珍宝”来形容也一点都不为过,在村里不仅德高望重受人尊敬爱戴,而且一辈子不用干农活,还领着工资,体面的工作完美的人生不知道羡慕死了多少村里人,然而前不久离世的一位退休老教师却似乎让人大跌眼镜唏嘘不已,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不妨一起往下看。大家都知道,年前年后受疫情的影响很多的老人都接踵而至相继离开了人世,而我们村里一位绝无仅有的退休老教师也未能得到老天的眷顾,一生定格在了享年67岁,在村里人看来他的离开肯定给他的两个儿子留下了一笔不菲的财富,甚至还一度担心他两个儿子会因争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毕竟在村里人看来老人不抽烟不喝酒,没有得过大病,没有搞过什么建设,没支持过儿女买房,也没支持过儿女买车,退休工资5300元每个月如期到账,除去日常开支人情往来肯定会有不少的存款,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答案可能会让大家大失所望了,因为老人不仅没有留下任何的存款,而且还给子女欠下了50000元外债,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要是大家知道他做的另外一件事,也许大家对于前面所说的应该就不会感到奇怪了,老教师中年丧妻,而后以他老师的身份与优渥的条件,很快又组建的家庭,当然也就是未经子女同意搭伙过日子的那种,谈不上真正的感情,可以说是相互取暖,也可以说是相互利用,正所谓原配夫妻脚挨脚,半路夫妻各顾各,女方为了其自己的子女,跟老教师在一起生活期间,一切开销用度全由老教师一人承担,而且还得每月给零花钱2000元,有时候还想尽办法接济女方子女,帮带女方孙子孙女,而且自己又要保持退休教师的体面,偶尔还要在村民面前装装大头,打打牌(赌赌钱)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开始那些年身体健康没什么压力,但随着退休后身体每况愈下,虽然大病没有,但也小病不断,那点钱根本就是捉襟见肘难以为继,有时候甚至还要借钱,他们搭伙过日子这种行为子女本来就反感,子女觉得他工资那么高完全能够安享晚年,再说他们也不靠他老人家的钱,所以任其自便也懒得理他,所以最后越借越多,临了两兄弟才发现他父亲还欠外债50000余元。说到这里不用多说大家也明白了,为什么工资5300元/月的老教师,临了却倒欠50000元外债的真正原因了,当然每个人的生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去指指点点,但我想说的是,老人家在自己能够自给自足自食其力,甚至还算富裕的情况下,过好自己理所应当,不帮子女也是秉分,但至少也不要给子女留下负担(当然除了没有那个能力,但又发生了什么意外,拖累了子女另当别论)。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评论!声明: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立场没有任何关系,若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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