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鼓励放弃农村宅基地政策 宅基地

六八 32 0

多地发文鼓励农民进城买房,退出农村宅基地予以奖励,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这说明很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同时也说明今后的房价会越来越低。

之所以会这样说,只要是因为各个城市在推出不同的鼓励买房的措施。对于这些城市来讲,如果这些城市的房地产行情没有问题的话,这些城市根本就不会放开买房的措施。正是因为很多地方的房地产行情非常差,所以部分县城才会推出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的措施,有些县城甚至会鼓励农民退出自己的宅基地,并且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购房补贴,这个措施其实并不可取。

很多城市在进一步鼓励农民进城买房。

为了进一步缓解各个城市的房地产压力,很多城市开始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农民进城买房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用自己的农作物来抵扣购房款,也可以选择通过推出宅基地的方式获得相应的奖励。虽然部分农民群体具备支付首付款的能力,但很多农民并不愿意在城市买房。

这说明很多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存在问题。

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如果这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没有问题的话,这些地方根本就不需要通过鼓励农民买房的方式来消化当地的房地产库存。当我们看到很多地方鼓励农民进城买房的时候,有些城市甚至已经放开了60岁以上老人买房的限制。我个人并不看好这些房地产措施,因为这个行为只会导致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信用违约的风险,这个措施也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当地的房地产问题。

以我个人来看,如果各个城市的房价一般居高不下的话,不管这些同学是否会对此鼓励买房的措施,能够买房的人始终属于少数。即便很多城市在主动控制自己的方向,但房价下跌的趋势已经不可扭转了。

好消息!退出宅基地,进城买房一次性奖励5万,你愿意退出吗?

日前,潜山市出台了一项新的政策,从8月开始到2023年年底前,只要是自愿退宅基地且进城买房的人,可享受5万元一次性奖补;而如果是退出后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认定后可享受3万元补助。此消息一出,立马引来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大家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奖补5万元就要放弃宅基地太不划;有人认为宅基地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将其退出算了。那么,你愿意退出吗?01、为什么要退出宅基地?宅基地问题一直引人收藏,80年代时我国拥有9亿农民,当时农民人口偏多,宅基地自然也更多。可随着40多年来的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率从20%提升65%,而农村常住人口也已不足6亿人,宅基地使用率明显降低。但农村人口减少的同时,宅基地面积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还有所增加。如2013年时宅基地面积为1.5亿亩,但到了2021年底已增至1.7亿亩。从另一个数据来看,每年外出务农人员达2.9亿人,农村宅基地闲置量为7000万座,农村土地闲置情况愈发严重。其实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不少农民已在城市里买房生活,很少回到乡村。为了盘活承包地和宅基地,国家早在2015年时就提出了“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并设立了33个试点县。而到了2018年年底时,我国已腾出14万户宅基地,折合为8.4万亩土地。而随着宅基地自愿退出的成果显著,如今多地均已提出了宅基地、承包地有偿退出的政策。那么有人问,为何国家会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1、保证耕地红线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不少城郊村庄已归并为城镇,原来的农村土地也已建起了高楼大厦。可这样一来,耕地面积自然也迎来了减少。但中国又是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为了保证14亿人的口粮,国家提出了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而为了守住各地的耕地红线,显然鼓励推出宅基地效果更甚,可以为城镇化建设腾出用地指标,以保证粮食种植面积。2、唤醒沉睡资源农村中闲置的宅基地并不少,有些房子已建造四五十年,早已无人居住,房屋也已破损,但常年处于闲置状态。对此,《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如果宅基地闲置3年没人居住,那就要将其合法收回。而这些宅基地收回后,可以用以村民申请宅基地、可以转为耕地、也可以开发民宿等,如此一来就可唤醒沉睡资源,为农民增加收入。3、打造现代化新农村众所周知,过去农村村庄没有什么规划,排序比较混乱,可能中间会穿插农田等,这显然不利于现代化村庄建设。为此,不少地方开展“合村并居”活动,也就是将原有的房子拆掉,再在地理位置便利的地方盖上新小区,期间也会涉及“自愿退出土地”。02、各地补偿金其实,不同地区针对宅基地退出的补偿金是不同的。经济水平高的地区,农村宅基地或承包地退出价格为8-10万元/亩,经济一般的为4-5万元/亩,经济落后的为2-3万元每亩。如梁平县早在2015年时就开展有偿推出机制,其标准是1.4万元/亩;余江、金寨等地,自愿退出宅基地的,且进城买房的,可享受600-800元/平方米的补贴,但也要和宅基地面积等挂钩。云南大理地区宅基地补偿金为10万元每亩,建筑物为90-620元每平方米,自愿退出宅基地通常可拿到5万元奖励。而在宁夏平罗,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土地,则可在60岁时获取养老服务,也就是“以地养老”,当地一村民老马表示,他2018年时退出土地,拿到18万元奖励,住进养老院生活很惬意。03、自愿退出的条件宅基地和承包地事关农民生活的根本,大家在有偿退出前需要考虑能否在城市里生活下去,不能盲目跟风退出宅基地。因此,退出宅基地也是有条件的,首先是需为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当地村干部或其他单位不能强行搞退出机制;其次是退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需确权才行,不然是无法享受有偿退出福利的;三是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人,需要在城市里拥有稳定收入。之所以设置门槛,还是为了避免退出后出现“规模性返贫”,毕竟有些人可能是因资金紧张而被迫退出宅基地,可如此一来失去了居住场所和生活来源,以至于回不去农村,融不进城市,沦为流浪贫民。那么,看完以上,大家是否愿意有偿退出自己的宅基地和土地呢?

陕西《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办法》

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签订退出合同并办理公证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对退出宅基地每亩补助价格西安为22万~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万~16万元,陕南为10万~12万元,陕北为16万~18万元。日前,陕西省出台了《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办法》。 进城落户退出宅基地补助标准 为贯彻落实SZF《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意见》,加快陕西省城镇化建设进程,创造条件鼓励农村居民举家进城落户,规范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包括耕地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262373338、林地、草地)工作,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签订退出合同并办理公证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根据规定,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鼓励政策,综合考虑退出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等情况,确定对退出宅基地(含地上构附着物等)每亩补助价格西安为22万~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万~16万元,陕南为10万~12万元,陕北为16万~18万元。退出的宅基地原则上转为耕地,经批准也可以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市、县政府统一使用,也可以在省内进行有偿流转。 落户小城镇可给予3年过渡期限 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在设区市落户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其承包地交回集体。对在县(含县级市)以下城镇落户(不含转为国家职工)的,可根据农民自愿,交回承包地或继续耕种或依法自主流转。选择保留承包地的,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 对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的,经当地农业部门或林业部门核准,签订退出合同并办理公证后按户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应依据实际交回(收回)土地面积,按照收回当年的农村土地流转费用加农业直补的平均值以10年计算(林地、草地补助标准参照另行计算),主要用于农村居民在城镇落户后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补贴。对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城镇落户的农村居民,自落户之日起可给予3年过渡期限,过渡期内凡选择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即可领取交回承包补助,享受城镇居民生活待遇。 土地流转收益首先用于归还垫支 参与计算的农业直补范围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贴为基础,各设区市可以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增加新的直补项目作为计算基数,并每年公布每亩给予的农业直补资金数量。 承包方交回和集体收回的承包地,可作为机动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发包。发包方案应当经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者农户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 对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的补助资金,由市、县政府在收取的土地出让收入中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有偿流转收益主要用于解决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补助资金的不足。 退出承包地的补助资金,由市、县政府用于土地出让收入暂付周转,土地继续流转产生收益后,其收益首先应当用于归还市、县政府垫支。补助资金的市、县分担比例按原土地出让收入市县分成比例承担。 (

农村宅基地闲置太多国家有何新政策出台

国家或许别的工作太重要,无暇顾及宅基地,如果以后国家决定治理宅基地,那么多余的宅基地就会无条件收回,视情节进行处罚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关于宅基地改革的的新规,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可以总结为:三不批、四禁止。

“三不批”是指新土地管理法规定三类情况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将宅基地出卖、出租棚纯此、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非农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四禁止”是指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四类行为将会被禁止: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村裤樱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符合立户条件的子女在申请宅基地计算限额时,父母除留足合理限额外,超过部分应合理计算到子女户。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额的农户,在按规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限额部分。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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