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学生滑倒坠河失联 多部门搜救 广西学生落水

六八 45 0

广西3名女学生在江边游玩时落水溺亡,谁来为她们的死负责?

就现有的资料来看,这三位逆水的女生是外出游玩时不小心落水导致溺亡的,不涉及刑事案件。但是,三位女孩就读的学校以及女孩的家人都要承担一定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教育责任和监护责任。

近日,广西自治区平吉中学三位初一女生在广西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平吉镇榃标村钦江水域游玩时不慎落水溺亡。尽管救援人员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并实施救援作业,但直到第二天下午5点左右三人的遗体才被打捞上来。据此前消息透露,三人正处于请假离校期间,至于为何要请假还不得而知。

对这样惨痛的结果,我们要吸取教训。每年都有学生“贪凉”下水游玩,或者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小心失足落水,自己又不会游泳,一旦落水很容易有生命危险。因此,无论是初中、小学还是高中,都要强调严禁下水,而且不能“干巴巴”地讲,必须要放一些相关视频刺激他们,让他们亲眼看到随意“玩水”的惨痛后果,这样才能引起重视。

除了要三令五申不能下水游玩以外了,还要强调无论是否掌握游泳技能都不能下水,因为谁也不知道会出现意什么意外情况。学校还应当对学生进行简单培训,比如在同伴落水后掌握一定救援能力的同学应当如何施救?落水同学应当如何配合?如何对落水后昏迷不醒的同学进行施救?如何快速寻找成年人帮助?

当然,仅仅靠学校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很多学生天性贪玩,比起老师他们更听家长的话,所以家长也要对孩子进行教育。要告诫他们夏天千万不要下水,就连平时走路也要绕着水库、江河走。只有平时多教育孩子,才能让孩子养成危机意识,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此外,如果孩子实在想游泳,可以在周末带孩子去游泳馆,那儿更加安全。

至于谁要为这三位女生的不幸离世负责任?我认为她们自己需要负一定责任,学校也有责任。因为学校应当教育学生不得擅自在水源旁玩耍,特别是不能下水,还有为什么学校会批准学生请假,学生又为何会出现在江河边上?这些还不得而知。同时,家长也负有一定责任,他们没有起到监护作用。

吉林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备考:简介综合分析现象题

结构化面试主要包括人际沟通、应急应变、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自我认知等五大题型,其中综合分析题中包括两个小题型,分别为综合分析现象题和综合分析观点题。在这近几年的考试中,从考频的角度可以看出综合分析题现象类考频非常高,而且近两年吉林省考中,综合分析现象题在每天所考的四个题目中,会占两个,显而易见综合分析现象类的题目是我们必须掌握的题目。

一、题型判断

当题目中出现某个社会现象,让考生对这个现象谈谈看法的时候,这样的题目就是综合分析现象题。也就是说综合分析现象题的题型判断有两个标配:第一,给定某个社会现象;第二,在问法上会问怎么看;一旦出现这两方面就可以确定题型。

二、作答思路

综合分析题的思路包括四个步骤:扣题——分析——对策——升华。下面我们分析一下各个环节的作答方法。

(一)扣题

作答的时候首先需要阐述这个现象产生的背景,在点明这个现象背后所反映的本质是什么,对本质的定位,决定我们作答这个题的方向是否正确,所以必须确定好这个现象的实质说的是什么,最后需要说出考生对这个现象及所反映本质的态度、看法、观点。

(二)分析

分析的环节主要是分析这个社会现象带来的影响及产生的原因,为了保障作答的逻辑性,分析的过程中可以用主体法或者维度法来分析,以保障答案清晰,表达过程中能更加顺畅。分析的这个环节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不能过多回答原因。

(三)对策

对策这个部分在整个题目回答的过程中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在回答的过程中要注意回答的时候不要回答的过于空洞、宏观,必须把宏观对策和微观对策相结合,以此来扩充答案,并且能使答案更加充分,答案呈现状态更加丰富。

(四)升华

升华部分作为结尾是题目的一部分,对题目的结构完整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收尾升华的时候为了体现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的价值观,通常结尾都要结合自身的公职岗位谈践行。

三、例题印证

游客在旅游区的自然生态区旅游,突遇暴雨而后与外界失联,之后政府耗资几十万将他们救出,而后只对每位游客收取一千元的费用。对于谁来买单你怎么看?

【题型判断】通读题干给了游客旅游遇险,政府花费巨额拯救的现象,问法为怎么肯,所以,可以判断这是一道综合分析之现象类题目。

【答题思路】

按照我们对于综合分析现象类的解题思路:扣题----分析----对策----升华。

首先,可以指出事件的相关背景。

其次,谈谈这种现象的危害。

再次,分析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给予具体的操作措施。

最后,呼吁号召,总结提升。

【参考解析】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的物质水平得到了提升,人们的户外活动也越来越多样化,但同时,各地经常出现驴友探险被困事件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遇险获救。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17名“任性”驴友每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且救援费由探险者出。

对于该事件,我们应理性看待。一方面首先,无论驴友是否违法,政府和警方都有救助的义务。另一方面,驴友闯入核心区探险,已违反国家《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的规定。罚款并非没有法律依据。罚款未必能彻底遏制类似违法行为,但至少能起到警示作用。

驴友被困,政府组织救援,这样的事件不但影响游客的生命安全,也浪费了相关资源,近年来,各地驴友被困、遇难事件多有发生,除了不可抗力原因,多数与驴友装备不齐全、准备不充分、安全意识淡薄有关。同时我国有关户外探险活动的法律条款几乎空白,事故发生后的问责机制还有待完善,所以导致相应救援费用谁买单出现争议。

解决好此类事件,应从如下几点出发:

第一、加强旅客和探险者安全意识,出游时装备和准备一定要充分,同时出游地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对于救援费用,把救助费用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公共资源支出,也就是社会法定义务范围内的救助,另一个则是非公共资源支出,

在救助过程中,医院、专业救助机构,甚至政府非救助相关部门、热心群众投入了人力与物力。对于相关救援费用,非公共资源支出部分应当由获救驴友全部承担,即使政府为之垫付,也有权力与义务向驴友追偿。按照国际惯例,在民间探险活动中,这些由搜救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搜救活动的提出者及被搜救者家属负担。

第三、对于合法探险的驴友,公共救援后应有必要的买单规则和机制;而对于非法违规者,公共救援除了应有的成本支付之外,还应当增加“罚单”,以惩戒这种突破底线享用公共资源的行为。这样才能体现出法律的权威和公共道义的约束力,也符合大家公认的社会规则和市场规则。

当然,“救援罚单”的目的不是为了有此一罚,也不是一罚了之。事后再怎么严厉的处罚,也只能是管住那些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或者知错就改的人,只能是对目前尚不完善的野外探险与救援机制形成一定的倒逼效应,还远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紧迫现实问题。为今之计,关键在于从源头出发综合施策,及时出台对于野外探险与公共救援领域的相应规范,以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让越来越多的驴友三思而后行,从而促进真正合法专业、有效管理的野外探险活动健康发展。

遂昌北界镇房价多少钱一平方

遂昌北界镇房价大概是10000元――20000元左右一平方。

痛心!河池一名小学生不慎落水身亡, 你怎么看?

让不让孩子学会游泳一直是人们争论中的一个问题。

依据我们常规思维,总觉得让孩子学会了游泳就可以避免哪天一不小心的落水。于是,每年的暑假都是接受游泳培训的高峰期,也许也顺带着避暑了吧!

然而,根据历年来的淹水事件统计数据可以发现,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人!只有很少部分的人是因为不会游泳而淹水的,比如题中不慎落水的学生便是个例。

那么说来,孩子们就不学游泳了么?也不是。其实学不学游泳跟会不会降低淹水概率之间没有任何逻辑关系。

只是想说的是,学习游泳应当看成是锻炼身体的一种运动方式,但不应当因为害怕孩子落水而学,这是父母们的动机问题。

所以,要想有效降低这种事故的发生率,最可采取的应当是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教育。

陕西何处中学生下河游泳致三人溺水身亡?

2018年7月20日下午4时许,来自陕西周至县富仁镇、马召镇的七名青年学生,在周至县黑河位于马召纪联村东一带下河游泳时,其中三人不幸溺水身亡。

周至县马召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和派出所民警对此事都进行了证实。据民警介绍,接警时,三名孩子已经溺水五六分钟,随后送往医院,但三人经抢救无效均宣告死亡,而同行的其他四人没有大碍,都已经回到各自家中。

据介绍,黑河一带地形复杂,水深水浅悬殊很大,虽然相关部门已采取多种措施禁止下河游泳,但类似的悲剧仍难以杜绝。

在这里再次提醒,暑期是溺水事故高发期,家长和孩子都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

游泳,是人在水的浮力作用下产生向上漂浮,凭借浮力通过肢体有规律的运动,使身体在水中有规律运动的技能。游泳运动可分为竞技游泳和实用游泳,竞技游泳是奥林匹克运动会中的第二大项目,它包括蝶泳、仰泳(也称背泳)、蛙泳和捷泳(也称爬泳/自由泳)四种泳姿的竞速项目,以及花样游泳等。

随着游泳运动的发展,游泳被分为实用游泳和竞技游泳两大类。实用游泳又分为侧泳、潜泳、反蛙泳、踩水、救护等;竞技游泳分为蛙泳、爬泳、仰泳、蝶泳、自由泳。等级为:三级、二级、一级、健将、国际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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