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城管扣车致一车西红柿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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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强行扣押平民工的水果店,说是违章停车,又停放,并且强行扣留现场价值上万元的一整车的新鲜水果,请

一般而言:违停应该交警处罚;城管执法可暂扣违法相关物资,具体应查询当地法规。以下是上海有关法规,供参考:第六条 执法人员在开具《暂扣物品告知书》的同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易烂、易腐的鲜活物品自收到《暂扣物品告知书》之日起一日内,其他物品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第七条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暂扣物品后十五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对被暂扣的物品,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对于经调查核实没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再需要暂扣的,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后应当立即解除暂扣。 第八条 当事人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的公示栏中对该暂扣物品清单予以公示,易烂、易腐的鲜活物品公示期为一日,其他物品公示期为三十日。公示期满,当事人仍不接受处理的,经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该暂扣物品可按第九条规定的方式处理。 第九条 城管执法部门对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有拍卖价值且可以拍卖的物品,交拍卖行拍卖。  (二)蔬果等鲜活物品视情捐助公益事业单位或交由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销毁。  (三)属国家保护的文物交由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四)金、银(不含金、银饰品)交由黄金管理部门收购。  (五)杂货类物品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交由废品收购部门收购,其他作废弃物处理。  (六)书、画及杂志等刊物交由区、街道(镇)阅览室或者少年宫、图书馆处理。  (七)其他物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拍卖等处理所得价款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

我是个卖瓜的 我的车和瓜都被城管给扣了 一个星期了没处理好 请问如果我的瓜坏了该找谁补偿我的损失

城管啊 他扣你的车 导致你的瓜不能正常售出而且还没处理好你的事情 当然该他们赔偿

把烂水果扔在了挡车楼道口乱停的车上,应该内疚吗?

如果是我,我不会丢也不会内疚,别人既然丢了,丟的人肯定不会内疚,乱停的车也不能乱停,影响人们出行,应该找停车的位置靠边停,乱扔东西治乱停这个方法不妥当,应该用别的方法来管管!谢谢邀请!

河南捡蒜瓣致8死事故4人被追刑责?

是的,12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省道 S226 商城县苏仙石乡段“9·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事故经过是,9月15日早上,一辆运输蒜瓣的货车在省道弯道翻侧,排水沟内散落的部分蒜瓣因被柴油污染,驾驶人及货主放弃,周边群众得到消息后陆续前来捡拾。

当天下午,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因在弯道刹车失灵翻侧,造成正在排水沟内捡拾蒜瓣的群众8人死亡、11人(含驾驶员本人)受伤。

该调查报告载明,这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4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给予党内处分。

扩展资料:

律师表示:

涉事货车驾驶员金某某超速、超载驾驶货车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本案中金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没有逃逸,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虽然造成了8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其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新闻-信阳“捡蒜瓣致8死”事故报告:4人被追刑责,13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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