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养殖场被指向麦田排污 养殖场建在一般农田上会不会被卫片拍到

六八 60 0

口粮地可以建设养殖场吗

不一定。在耕地上进行养殖场的建造是可以,但一定要报备,一定不能在基本农田里建造,而在耕地上建造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不能破坏耕地层,不能在其中建造着永久建筑,一旦违规的话就会被拆除。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土地手续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3.排污许可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要到畜牧局办理,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该证审批下来后,从事一般畜禽养殖的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启自己的养殖之路。《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6.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比如养孔雀、野猪等野生动物的越来越多需要办理这个。7.办理工商登记具备了上述所需证件后,养殖户就可以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了。8.备案手续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在农村开养殖场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吗?怎么科学环保的搞养殖业呢?

没有一个养殖场建是在城市里的,所有的大大小小的养殖场都是建在农村的,而且,建在农村的大大小小的养殖场,都对环境造成污染了吗?显然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虽然可能有的养殖场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但是,那也只能是极少数的,而且既使是这样的养殖场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也是完全可以解决的,至于怎么解决,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养殖场的污染源,所谓养殖场对环境的污染源,就是养殖场养殖的畜禽粪便的问题,而所有的畜禽粪便又都是我国最短缺的农家有机肥的来源,在大多数的养殖场,都会对畜禽粪便综合加工利用的,这就是说,养殖场的污染源不但可以解决,而且可以变废为宝的,全国那么多的有机肥加工企业的生产原料,就是养殖场畜禽的粪便。

在养殖场建设设计时,对养殖场的场址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养殖场都有畜禽粪便收集利用系统的,根本就没有随便排放的问题,而且环保部门也会监督管理的,况且畜禽粪便又是农家有机肥的最好的原料,也没有一个养殖场会把这么好的有机肥的原料白白浪费掉的,现在,不管是大型的、中型的、还是小型的养殖场,都会在周边征收征用,或者流转大量的土地,种植粮食或者种植饲草饲料的,而这些粮食或者饲草饲料也是他们养殖场畜禽的饲料的,他们就会把他们养殖场畜禽的粪便,用做肥料施用在他们种植的粮食作物上的!

这样就型成了环保综合利用良性循环的道路,这样也给这些养殖场增加了收入的,所以养殖场对环境污染的问题是可以控制解决的,如果发现了养殖场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的话,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的!

怀柔的两限房在哪里?

在北方驸马庄。

在麦地里地里盖大棚养鸭子违法吗

不违法,现在中央最新文件,可以大农业使用土地,大农业即农林牧副渔,这些都是可以等同使用的,麦地养鸭属于种植养殖的混合农业,国家是允许的。如果改变土地用途,比如农业审批土地去盖房子建工厂,这属于违规用地。如果承包土地的合同上有不能改变种植结构,需要到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修改,是允许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养殖业能占用耕地吗

养殖业可以占用耕地,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畜禽养殖散养户造成污染怎么查处?

现在只有对规模场污染的防治条例,但是散养户对环境造成影响也可以找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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