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贩潜逃十年,被抓时竟这样问民警犯了啥事?她为何不知罪?
7月1日湖北襄民警在小巷里抓获一名在逃中年妇女。这名中年妇女被抓时还假装毫无之前,一脸疑问的质疑警察,“为什么要抓她”。看女子的反应,如果不是证据确凿,民警都要开始怀疑是否是抓错人了。据民警表述,该女子2012年女其男友拐卖妇女卖给他人,从中获利2万余元。就我个人而言,这名女子之所以这样质疑民警,他为何不知犯罪,可能原因如下:
一、时间已久
2012年时隔至今已经有12年,10时间都没有成功逮捕。估计这名女子都早已忘记是否有干过这件事。若不是警察这次是逮捕,恐怕是早就忘记。为了钱财,以牺牲他人的幸福为代价,希望法律能严惩这样的害群之马,警示更多的人。犯罪不是被时间淡忘,而是时候不到。
二,证据不全
在信息并不是很大发的上下,他怀疑警方肯定男友搜集证据。试想这么多年都能都自由自在的生活,警方或许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就是范的,要不然也不会等这么久,浪费这么对时间。但是她已经互联网是一个有记忆功能。无论跑到天涯还叫都会抓拿归案。
三、真的不知犯罪
从女子外表看,看亲来也不是很聪明的样子。甚至我一度认为,她回去是被男友欺骗去。这样她也不知道是否有过犯罪。说话声,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犯罪分子,一定的严厉打击,严惩凶手,这样也正更好的警示他人。
为了自己的利益,却以牺牲他人幸福为代价。希望法律能够追究他的责任。这也体现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办案原则。犯下错误就应承担责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人贩子越狱潜逃27年,被捕前在幼儿园当老师,这样的人当老师有多可怕?
震惊,越狱犯27年后落网,被铺前竟然是幼儿园老师!
六月初,一则新闻在网上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那就是警方抓捕了一名越狱27年的人贩子,被捕前她甚至还在幼儿园当老师!这样的新闻让人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要知道人贩子和幼儿园老师完全就是两个极端。一边是令人厌恶,伤害别人家庭穷凶极恶的罪犯;一边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老师。这种事情的发生简直让人难以接受,这样的人当老师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据报道,犯罪嫌疑人化名叫王桃(原名吴某某),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因拐卖妇女,儿童等罪被贵州市正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然而在她入狱的第二年她就成功越狱潜逃。近三十年来,当地警方从没有放弃过对其的抓捕,然而却一直毫无踪迹。吴某某用化名王桃加入当地农村已经很多年了,孩子都已经25岁。虽然她一直处于“黑户无证”状态,但是周围的人却没有怀疑过她。直到2021年5月,警方才通过各种线索,找到她本人将其逮捕。被逮捕时她已经结婚生子20多年,并且一直担任当地一所幼儿园的老师,平时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表现,村民们对她曾经是人贩子都非常的震惊,并且她的丈夫和孩子都一直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这种事情的发生引起了我们无数的思考,人贩子都能当老师?这样的人当老师有多么可怕?
教识千古书,指引万里途。
老师是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职业,“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只有品德高尚,积极健康,宽容忍让,善良且负责任的人才能成为一个好老师。老师不但要储备必需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教育教学知识。孩子都是祖国未来的花朵,选择一个好老师能够更好的孩子健康的发展。而这个吴某某却曾经是人贩子,可能她有悔改之心想要教书育人来弥补自己曾经犯的错误,想要安安稳稳的过生活。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毕竟没有正确的接受法律的判决选择了越狱逃脱,我们谁都不能保证她不会做出之前做过的事情!万一她对孩子做出不可弥补的伤害,到时我们就是后悔也来不及了。又或者她重操旧业,再次做起了人贩子都是让我们非常后怕的!
新闻一经发布就在网上引来了无数热议,“老师是一个人贩子,孩子知道了肯定不好受”“当幼儿园老师,怎么想赎罪啊?”“那她有没有在害人啊?”等评论数不胜数。而其中一条却直击大家内心,那就是“看着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这种人都能当上乡村教师,那乡村教师资源匮乏到什么程度了?”
确实,我国目前很多地方乡村教师教育资源匮乏。很多名牌大学出来的学生想要当老师都不会去选择去乡村当老师,一是不方便,二是待遇低。乡村教师一般都是些老人老教师,他们心理放不下孩子,想要培养孩子。更有很多老师没有教师资格证。甚至有很多地方的老师就是村里的某个村民,他一起带领着孩子进行学习。
从这件事中我们能够想象出这个村子缺乏老师,嫁到村子里的嫌疑犯王桃有点知识就成为了幼儿园老师。殊不知她曾是个人贩子,如果知道,哪有家长愿意把孩子交给这样的人手中。我们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对农村教师的社会保障,了解详情后可以酌情对不在编制的老师给予编制。农村条件艰苦,能够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鼓励毕业大学生支教学习等等。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这句话并不是一句玩笑话,这位人贩子在被抓捕后,法院对其进行了新的判决。因为她之前服刑期间越狱,所以新罪旧罪刑罚相加。等确定总行刑期之后再酌情对其处理决定新的行刑期。哪怕她有悔改之心,教书育人很多年,这也是她罪有应得。
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自己做出的错误事情负责。希望她能够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杀人犯女60了怎么判刑
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卖迹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销配谨或者减轻处罚。因此,60岁的女杀人犯按照刑法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亏基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越狱犯二十八年后被抓已65岁,因拐卖人口判刑十年服役三年越狱,会轻判吗
不会。看不出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越狱的,不存在时效过期的情形,而且被抓后,除了要重新计算逃狱前的刑期之外,还有越狱罪要判,减去已经服刑的期限后合并计算新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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