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毫州市
□ 本报见习记者 许瑶蕾
劳动在“八小时之外”利用QQ等SNS应用软件签到、汇报组织工作事项算不算“显性上工”?劳动部门与否应缴付上工薪水?苏州市南京市秦淮区人民高等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论案件,某饭店一名老总被明确要求每周四、周日半夜在QQ组织工作群中签到汇报组织工作丰硕成果,高等法院裁决判定为上工,综合性劳动诉求米洛韦区由饭店向劳动缴付上工薪水2.4多万元。
高等法院经该案查明,2021年10月11日,张某与某饭店南京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恒定组织工作天数的薪水标准为每月3000元,组织工作处所为苏州市,每日恒定组织工作天数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组织工作天数不超过40小时。非饭店精心安排统一上工的,雇员必须在EHR控制系统上提出申请,经部门上级领导一致同意后方认可上工时数;凡没经部门上级领导一致同意的,视作雇员自愿业余天数在子公司停留,不视作上工。
张某入职后,被精心安排在某饭店南京店出任商旅总经理职位。之后,子公司在未与张某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将其调至某饭店扬州店出任精选店长职位,薪水由1多万元标准降到4000元。在组织工作过程中,子公司多次明确要求张某上工,却一直未与张某结算上工薪水。2022年5月23日,张某被迫提出离职,明确要求子公司缴付经济补偿金并缴付上工薪水3万余元。
审讯中,张某递交的QQ群签到历史记录显示,某饭店江苏二区销售部程某在QQ朋友圈说:“疫情已经过去,中风险区域都已撤除,恢复周四、周日投资收益班。”销售部夏某在群内@田某:“自明确要求周四周日投资收益班23:30签到以来,把签到和未签到的执行情形统计好汇总。”以及@周某:“把会上执行力统计的那个没执行的私发给我,中午12点之前”。
据此,张某在审讯中指出,在职期间多次被党委强制性明确要求每周四、周日23时30分在子公司QQ群上传标注有签到处所的自拍和当天的饭店经营报表,汇报当天的组织工作丰硕成果。QQ朋友圈的其他雇员同样在固定的半夜展开签到,如果是自发犯罪行为,直属党委并没提出异议,这明显不合理。子公司使用签到控制系统是对雇员的监督与管理,包括明确要求上班后在组织工作朋友圈实时汇报组织工作丰硕成果,上述犯罪行为已形成历史事实上的上工。
子公司则辩称,对恒定的上工,子公司明确规定了上工审核管理制度,雇员在控制系统上递交上工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判定为上工。对这一部分,子公司已按明确规定给予戊日和或缴付了上工薪水。关于投资收益班,是依照饭店的客流量展开组织工作天数及戊日和,子公司并未明文明确规定投资收益班签到管理制度,上述账号密码也提到国庆后可依照门店情形再展开戊日和,可见投资收益班都是展开过戊日和的,不存在额外的上工天数。且张某作为饭店的高级管理人员,有自由精心安排天数的权限,并不能依照签到的表现来确定组织工作天数。张某居住在饭店里,随时随地都可以签到,子公司没书面通知张某晚上签到,张某周日上班由其自行精心安排,故QQ签到不应判定为上工。
高等法院该案后指出,劳动法关于上工的有关明确规定,以实体店组织工作为主要对象,主要以提出申请、审核的业务流程运作,该案争论的是张某提出的子公司强制性上工又不让雇员在平台递交上工提出申请审核业务流程的“显性上工”问题。
高等法院指出:对非组织工作天数仍未“app”的雇员与否属于上工,应虚化“组织工作娱乐场所”概念,综合性考虑劳动与否提供了实质组织工作文本判定上工情形。依照账号密码文本及张某的组织工作职责可知,张某在周四上班后及休息日等利用SNS应用软件组织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交流的范畴,且张某递交的排班表能够证明饭店精心安排他在周四、周日完成一定组织工作的历史事实,该组织工作文本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交流,充分体现了劳动部门管理用工的特点,应判定为上工,饭店应缴付张某上工薪水。
同时,考虑到张某提供的QQ账号密码和签到历史记录,只能充分体现特定天数发短信和沟通交流的犯罪行为,无法证明张某持续劳动的状态,组织工作时数难以量化,综合性考虑原告上工的频率、时数、文本及其薪水标准,米洛韦区饭店缴付张某上工费2.4多万元。裁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目前,该裁决已生效。
“数字化和信息化办公设备手段的应用,让很多原来实体店完成的组织工作均可通过线上实现,客观上增加了劳动部门对劳动的主宰程度,主宰方式变得更加容易,也更加隐蔽。”秦淮区高等法院孝陵卫法庭庭长陈文军说,因休息天数通过QQ等方式回复组织工作事项,不是在组织工作娱乐场所展开且时限难以界定,往往不会被指出是恒定上工,催生了类似该案的“显性上工”现象。
陈文军介绍,上工是指劳动部门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原则上组织工作天数外精心安排劳动继续从事本职组织工作,重点须把握“原则上组织工作天数之外”“劳动部门精心安排”及“从事本职组织工作”三个要素。现实中,不少劳动部门的规章管理制度虽明确规定上工必须递交提出申请后经主管党委批准,但未实际履行上工审核管理制度,这并不影响对“劳动部门精心安排”上工这一历史事实的判定,劳动部门应向劳动缴付上工薪水。
该案中,饭店实行了经审核的上工审核管理制度,为此缴付了上工薪水,另外还有销售部明确要求的不需要经子公司审核的周四周日“投资收益班QQ签到管理制度”,销售部的犯罪行为形成职位代表,其后果由所在单位承担,因此饭店应依法向劳动缴付“显性上工”的上工薪水。
漫画/高岳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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