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公共场所观看淫秽视频违法(公共场所播放电影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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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警卫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日前,一女子在深圳地铁客舱用智能手机观赏粗俗音频,袭击者称其被取走,深圳地铁疑犯已跟进进行调查。直面记者专访,该地疑犯澄清,违规要看达到什么程度,可能会罚金、抨击教育。(12月18日 大风新闻)

《反扒工作第七十六条》第68条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色情的书刊、图片、影片、光碟等色情物品,或是利用计算机软件网络、电话以及其它通讯工具散播色情重要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下列拘押,能第一百七十条3000元下列罚金;故事情节较轻的,处5日下列拘押或是500元下列罚金。智能手机是PDA,粗俗音频带有色情重要信息,该女子在客舱看粗俗音频被疑犯严肃查处,是可耻。

该地疑犯的澄清实事求是,处罚要结合具体违规故事情节,轻则警示,重则罚金、拘押。据报导,该女子观赏粗俗音频时没有外调声音,在主观意识上注意增加音频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客观上散播范围受限,散播效果不强,违规故事情节不重,社会风气危害性后果轻微,如果疑犯对其警示处置,合法且合理。

但在客舱里公然观赏粗俗音频,无疑对客舱公用自然环境、社会风气秩序形成不良影响。客舱里车水马龙,站在女子身边或是身后,就能够随机看见粗俗音频。如果观赏者不是成年人,而是识别潜能、品驭型潜能较弱的青少年、儿童,那么音频可能对其人格有着毫无保留的伤害。

女子被疑犯严肃查处,原因是其未能把握对个人言词在公用地区的基本权利边界线,行使职权基本权利“越境”了。或许其认为观赏粗俗音频,是对个人的自由基本权利,不给自己看,就无需承担责任;自己自愿观赏粗俗音频,索宾卡。然而,一对个人的言词在公用地区或场所里存在基本权利边界线,无法侵害社会风气、自己的自身利益,否则,可耻甚至违规,可能遭受惩罚。此次事件中,女子被疑犯严肃查处,是其在客舱观赏粗俗音频有一定散播性,会对其它旅客形成不良诱导,危害性公用管理工作社会风气秩序。

一直以来,在地铁、公用汽车等公用交通工具的客舱里,能看见不少旅客作出过粗俗言词,比如说,没人在地铁客舱里,衣着过度暴露,跳健美,作出暧昧的神情和调情的动作,以此吸引眼球。殊不知,此举会招来其它旅客的不满和不屑。再比如说,没人大声喧哗,穿着衣著,破坏客舱里安静的自然环境,给其它旅客带来惊吓。这些行为严重时会涉嫌违规,侵害了其它旅客的自身利益,扰乱了公用地区的管理工作社会风气秩序,应该遭到阻止和谴责。

增加社会风气个体在公用地区的粗俗言词,一方面,犯罪者应该提升法律素质和修养,认识到对个人言词的基本权利边界线,在行使职权基本权利过程中无法侵害公用自身利益和自己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局外人要对此说“不”,要勇于指责和抨击,无法回避和沉默,必要时,能收集相关证据报警处置。同时,公用地区的相关管理工作者要加强巡视管理工作,及时阻止、惩处粗俗言词的犯罪者,让更多的人知晓对个人基本权利的边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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