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4日,浙江省公安厅就“浙江淳安9岁女童章子欣失踪案”发出了调查情况通报,通报了案件受理调查情况,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女童章子欣死亡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生前活动轨迹情况。女孩遇害,租客自杀,警方对两租客以“故意杀人罪”立案。
租客自杀,还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女童家人能否要求民事赔偿?家长如何避免悲剧发生?网络谣言何时休止?2019年7月16日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徐敬律师受邀参加北京新闻广播《警法在线》节目直播,和节目主持人丹青老师一起解答如何理性看待和评论这一事件。
(右一为徐敬律师)
案情回顾:
“杭州女童被租客带走”一案,连日来一直牵动着网民的心。最新消息,宁波象山警方发布消息称,在象山石浦海域发现一具尸体。经技术鉴定,系杭州失联女孩章子欣。
7月4日,章子欣被家中两位租客以“去上海做婚礼花童”为由从家中带走,并从7月7日失联。8日,租客夫妇在宁波跳湖自杀。警方通报显示,死者男,梁某华,女、谢某芳,均为广东人。
7月7号,两名租客未按约定把章子欣送回家,而是打网约车去了风景区。男租客的社交平台显示,从今年3月起,二人在全国各地旅行,去过16个省。事发后,有网友怀疑2名租客信奉邪教。不过警方透露,目前基本确定二人跟网上流传的宗教组织没有关系。
三人死亡,原因蹊跷,案件还有几个疑点:
带走女孩是否早有预谋?
女童的父母在外打工,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女童父亲章军介绍,两名租客在租下章家房间前,已在6月初以入住当地一家酒店。二人在孩子爷爷的水果摊买水果,聊了起来,表示酒店房价太贵,想要租住在章家。6月29日,两名租客以每月500元的价格租下章家一间单间。7月2日,两人称要在带他们的孙女去上海做花童,很快就回来。老人有些犹豫,租客说,有什么不放心的,如果我要带走,你们不在家早就带走了。
虽然孩子姑姑和爸爸都明确反对,但子欣最终还是被带走了。孩子父亲章军每天和租客保持联系,看到孩子玩耍的视频、语音、图片,让章军放心不少。
7月5日晚上,三人的行踪不停变化,一会儿坐网约车,一会儿说买不到高铁票……直到7月7日晚,梁某以“手机没电了”为由断联约12个小时,章军报警。
徐敬律师评论:
节目中,主持人提出问题,徐敬律师对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主持人:如果已经死亡的租客有嫌疑,还会追究吗?
徐敬律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本案中,租客已经死亡,无法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如果确定是租客下黑手,女童家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徐敬律师: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主持人:此刻,也许不该苛责其家人的放松与大意,这太残忍。但这种放松与大意,也许正潜伏在很多人的脑中,您有何提示?
徐敬律师:恶性事件已然发生,不想去责怪谁,此时最伤心、最后悔的莫过于孩子的家人,但还是希望该起案件能够引起父母足够的重视。生儿养儿,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应该担起监护责任。不能因为经济压力原因将抚养、照顾、教育孩子的义务转嫁到老人身上,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尤其是一些年纪大的老人,防范意识差,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另外,留守的孩子因为缺乏父母的关爱,很容易被外人的花言巧语哄骗,增加恶性事件的发生率。对于留守儿童的问题,除了家庭自身要努力改善,政府如果能增加本地就业机会,也会减少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的留守儿童现象,像学校这类教育机构除了普及义务教育课程之外,还应当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普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自身遭受不法侵害。
最后,站在一个妈妈的角度,我想说孩子要尽量带在自己身边,给与孩子足够的关爱,对他人的信任有所保留,预防恶性事件的发生。
主持人:网络上流传着很多所谓的“爆款文章”,臆测夸大、贩卖焦虑,“邪教迫害说”、“拐卖儿童说”等,有的已被事实证伪,有的则真假莫辨。我们该如何理性的看待、评论这一事件?
徐敬律师:媒体发达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是言论自由要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之上,不能妄加揣测,尊重事件的当事人及家属,这是最起码的底线。不要为了赚取流量而毫无节制地写作。针对案件的疑点,警方及时通报,消除大众的疑虑,在不影响当事人的情况下,公开案件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尽量降低公众的焦虑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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