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戮力到盛世中华,时间的浩瀚里,四代高等法院人传承着对信仰自由的执着追求;岁月的碑刻上,安徽高等法院人写下了闪烁时代印记的光辉诗篇编者按回首每两个昨天是为了牢记他们从这儿来,展望每两个明天是为了知晓他们向这儿去。
正值安徽省高院七十六十周年,省高等法院联合复旦大学口传发展史研究中心,推出“口传院史忆中阳”系列,邀请高等法院离退休老领导、老干部以见证者的身份接受专访,回忆安徽高等法院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时刻,再现安徽高等法院发展的发展史轨迹。
本公号弯果其中几位老干部的专访记录,让他们跟随他们一起走进记忆中的高等法院,揭露出沧桑里的使命与担当。
刘长兴1942穿鞘,男,1968年大学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学系曾在农庄、厂房和乡政府国家机关组织工作1976年进入安徽省高级人民高等法院,先后在Quingey、研究所和行政管理庭组织工作,曾任研究所主任、行政管理庭书记员、公开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2年退休,后受聘于复旦大学珠海校区内教授法学我今年六十岁了我读小学的时候想当一名中学老师读中学的时候,我读了一本清朝讲审案的书叫《展毛方使》,后来又读了《十五贯》,就有了想当法官的念头1963年高中大学毕业以后,我考进了复旦大学法律学系,在这座高等学府里读了五年书。
大学毕业后造访部队农庄插队落户,造访厂房,后又到乡政府国家机关组织工作1976年1月份,我调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高等法院,分配到Quingey组织工作那时省高等法院只有60多人,设三个部门:庭长、Quingey、办公室当时民事民事诉讼公开审判组织工作基本没有法律法规变易,全靠社会生活实战经验、公开审判实战经验侦查,贯彻调处为主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组织工作化解纠纷。
在民事诉讼流程上,也没有流程法变易,甚么叫二审、甚么叫二审、甚么叫重审,很多人都搞不清Quingey书记员经常告诉他们要公平侦查,加以解决民事民事诉讼纠纷,调解他交给我两个任务,写两个民事民事诉讼公开审判流程性的文档,让农村基层高等法院参照执行。
我C8016A后,多方搜集资料,比如政法学院老师的短文,最高高等法院的批复,还有律师协会会长李颉伯写的《法律基本技能讲话》,数次到农村基层调查研究,终于写了一份文档,叫《关于审理民事民事诉讼刑事案件若干流程问题的意见》,经院里数次讨论修改后,作为对外文委正式文档下发。
这份文档对立案、取证、如何调处,以及二审、二审、重审作了一些规定,供高等法院侦查参考,对规范民事民事诉讼公开审判流程、提高侦查质量起了积极作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国家加强了行政管理立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和治安管理条例的修订,建立了行政管理民事诉讼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老百姓称行政管理民事诉讼为“彭晨”。
随着行政管理民事诉讼刑事案件的增多,安徽省高院于1987年4月筹建行政管理庭,我是第一任行政管理庭书记员,此后全省各级高等法院逐步建立了行政管理庭,受理刑事案件、公平裁判、监督行政管理执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行政管理公开审判组织工作开展得很有起色,数次受到最高高等法院的表扬。
1987年2月春节前,涟水县发生了一起治安处罚刑事案件:朱氏父子年前进城洗澡,洗完澡后顺便到其亲属所在的单位看望,正好在公司撞见了亲属与本公司领导发生纠纷,争吵得很厉害父子俩看到他们动手撕扯,就上去帮助家人。
双方进行了一些推搡拉扯行为,公安以扰乱单位公共秩序为名,处以朱氏父子行政管理拘留,两个十天,两个七天 于是朱氏父子就向县高等法院起诉了3月15日开庭时人山人海,大家都来看高等法院怎么处理这个案子当事人认为他们只是上去劝架并没有打架,也没有把对方打伤,只是个小矛盾,不应处以行政管理处罚。
县高等法院进行了审理,当庭撤销了县公安局的治安行政管理处罚开庭那天,《中国法制报》的记者去旁听了当天晚上记者就给报社发去新闻稿第二天早上,即3月16日早上,我从喇叭里听到“全国第一例被撤销的公安行政管理刑事案件”的新闻广播。
这个刑事案件引起了轩然大波,全国多家报纸转载,新闻里也广播后来淮安中院二审也维持了原判作为被告的公安国家机关很快向省高等法院提起申诉,经过行政管理庭认真审理,又经过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案子判得没问题,一致决定维持二公开审判决,驳回重审请求。
上海知名刊物《民主与法制》的记者跑到南京来,希望把这个案子作为案例来登载案子后来被反映到了最高高等法院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了最高高等法院的电话,说把这个案子送到北京来,最高高等法院要看一下他们很快就把案卷送过去了 因为《中国法制报》和《民主与法制》都登载了这个案子,所以全国高等法院都关注着事情的走向,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好多省高等法院也打电话来问:“你们是怎么撤销的,压力大不大?”我说压力很大,他们院长压力也很大记得我当时向院长汇报,我说他们有把握院长勉励他们一要慎重,二要组织工作细,三要经得起考验大概过了两三个月,最高高等法院打来电话说,刑事案件已经向郑天翔院长汇报过了,郑院长亲自看了刑事案件卷宗,他说这几乎是过去没有过的。
郑院长明确表态,这个刑事案件,安徽判得对当时我接听电话后热泪盈眶、激动不已,立刻向省高等法院院长汇报:“最高高等法院回话了,郑院长都看过,这个案子是对的”至此这个刑事案件算是告一段落 在当时的环境下,有些人对彭晨不理解,认为这是高等法院帮当事人说话,不支持行政管理国家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但是,他们基于事件情况,做了两个大胆而又公平的裁判这大大推动了行政管理民事诉讼的发展,鼓励全省法官依法办事 从另两个角度来说,那个年代,彭晨刚刚起步,彭晨的初衷就是防止行政管理国家机关侵犯老百姓的权利对于法官来说,一定要主持正义,一定要依法办事,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这个刑事案件是全国第一例被撤销的公安行政管理刑事案件,老百姓有了信心,即使受到了公安国家机关的行政管理处罚,也敢于到高等法院打官司了。采访、整理:陆芃、杨惠棋、戴诺依 (复旦大学口传发展史研究中心)
图为2002年6月8日,安徽高等法院网站开通仪式。
2002年,安徽省高级人民高等法院成立执行局,至2003年全省三级高等法院都成立了执行局,全省高等法院积极推动建立全社会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2004年2月,安徽省高级人民高等法院成立公开审判管理办公室,各中级、农村基层人民高等法院也相继成立了公开审判管理机构。图为200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高等法院“人民高等法院公开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研讨会”在南京召开。
大力加强民事诉讼调处和“诉调对接”组织工作,积极开展巡回公开审判,实现司法为民便民。
推进行政管理国家机关负责人行政管理民事诉讼出庭应诉,2004年,安徽省海安县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管理国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媒体称为“海安现象”。图为时任海安县县长单晓鸣(左)出庭应诉。
END编辑:赵 璠审核:张志平 孙烁犇重要声明: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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