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和谐平衡的劳动者亲密关系不仅亲密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和家庭的切身自身利益,也关乎整体社会发展和平衡在五一国际劳动者节即将来临,渝中高等法院为读者选取了5例具有代表性的劳动者争议典型事例,为劳动者部门合法经营管理、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指引参考。
劳动者部门向劳动者缴交服务费后用作缴付应由基层单位分担部份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费的,形成案外人,应予以退还事例检索(2022)渝0103民国初年23342号裁判员要义在劳动者亲密关系续存前夕,劳动者部门为劳动者办理手续工伤保险业务并足额交纳工伤保险业务费系其原则上权利。
劳动者部门向劳动者缴交服务费后用作缴付应由基层单位分担部份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费的,形成案外人,应向劳动者退还基本上此案2010年1月,徐某时进入武汉某子公司从事店员工作2010年9月起,武汉某子公司为徐某时办理手续了医疗保健保险业务2020年12月,武汉某子公司向徐某时缴交了四百余元,用作开户2010年1月至8月前夕的医疗保健保险业务服务费,其中应由基层单位交纳部份为十万余元。
2021年8月10日,双方劳动者亲密关系解除徐某时为索偿自己为武汉某子公司退还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费,遂判令高等法院,明确要求武汉某子公司退还其为子公司退还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费裁判员结论《工伤保险业务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老干部应参加基本上医疗保健保险业务,由劳动者部门和老干部共同交纳基本上医疗保健保险业务费。
《民法》第九七百五条明确规定和泰人没有法律条文根据获得不当自身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和泰人退还获得的自身利益该案中,徐某时与武汉某子公司在2010年1月至8月前夕存在劳动者亲密关系,但子公司未为徐某时办理手续该前夕的医疗保健保险业务。
徐某时为办妥该前夕的医疗保健保险业务,遂向子公司缴付了四百余元用作开户,其中十万余元应由劳动者部门负担据此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医疗保健保险业务系其原则上权利,劳动者部门向劳动者缴交服务费后用作交纳应由基层单位分担部份的,形成案外人,应向劳动者退还。
人民高等法院遂判决武汉某子公司向徐某时退还其退还的工伤保险业务服务费劳动者部门接到医疗保健保险行政管理国家机关缴付的劳动者再婚保险业务福利待遇后婉拒缴付给劳动者的,形成案外人事例检索(2022)渝0103民国初年22918号裁判员要义妇女儿童在再婚后司法国家机关享用再婚保险业务福利待遇。
医疗保健保险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将再婚保险业务福利待遇缴付到劳动者部门后,劳动者部门应及时向妇女儿童缴付劳动者部门无理据占有该钱款并婉拒向妇女儿童缴付的,形成案外人,应向妇女儿童缴付基本上此案2019年4月,杨某时与武汉某子公司建立劳动者亲密关系。
武汉某子公司为其办理手续了再婚保险业务2021年3月15日,杨某时再婚一子,病假三个月2021年6月,武汉市庆云区医疗保健保险局向武汉某子公司的账户缴付了杨某时的产前费300元、再婚补助金14894.93元,总计15194.93元。
劳动者部门接到此笔钱款后婉拒将此笔钱款向杨某时缴付杨某时遂判令高等法院,明确要求武汉某子公司向其缴付再婚保险业务福利待遇总计15194.93元裁判员结论妇女儿童再婚时司法国家机关享用再婚保险业务福利待遇劳动者部门司法国家机关为妇女儿童办理手续再婚保险业务的,在妇女儿童再婚时,其享用的再婚医疗保健福利待遇和再婚补助金从再婚保险业务基金中缴付。
再婚保险业务基金向劳动者部门缴付的,劳动者部门应及时足额向妇女儿童缴付该案中,杨某时与武汉某子公司在2019年4月建立劳动者亲密关系,子公司为其办理手续了再婚保险业务2021年6月,杨某时再婚一子在医疗保健保险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将再婚保险业务福利待遇缴付到劳动者部门的账户后,经杨某时多次催告,劳动者部门未及时足额向杨某时缴付。
故劳动者部门无理据占有该钱款,形成案外人,应向杨某时缴付人民高等法院遂判决由武汉某子公司向杨某时缴付再婚保险业务福利待遇15194.93元竞业限制权利不能超出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范围,并应严格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范围确定
事例检索(2017)渝0103民国初年14738号裁判员要义劳动者部门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因此对竞业限制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应限于劳动者部门的注册经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且竞业限制权利应严格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范围确定。
基本上此案唐某原系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华南区的业务经理2013年8月,双方签订《竞业限制备忘录》,约定在未获得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事先同意的前提下,唐某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雇员、代理、顾问、经销商或其他身份,为中国大陆地区内与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有同业竞争亲密关系的从事建筑设计的子公司、企业、合伙、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以及其他任何主体工作,并约定了违反该权利的违约金。
2016年6月,双方解除劳动者合同2016年9月,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获悉唐某入职了某咨询子公司,遂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唐某邮寄了《律师函》,认为唐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明确要求其分担相关责任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与某咨询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并无重合。
经劳动者仲裁,唐某不服仲裁裁决,乃起判令高等法院裁判员结论首先,劳动者部门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权,因此对竞业限制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进行确定,应限于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
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与某咨询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并无重合其次,竞业限制权利的履行应严格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范围确定,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备忘录》明确规定的竞业限制范围为与某建筑设计咨询子公司有同业竞争亲密关系的从事建筑设计的子公司、企业、合伙、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以及其他任何主体,而某咨询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明确载明“建筑设计除外”,因此唐某入职某咨询子公司的行为并不违反《竞业限制备忘录》的约定。
人民高等法院遂判决唐某不缴付竞业限制违约金劳动者因消极怠工未完成工作任务,劳动者部门有权解除劳动者合同事例检索(2022)渝0103民国初年11699号裁判员要义劳动者按照劳动者合同约定和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是其履行劳动者合同的最基本上权利。
劳动者因消极怠工未完成工作任务,经劳动者部门提示后,仍未改善的,劳动者部门有权解除劳动者合同基本上此案2019年12月9日,屈某时入职武汉某子公司处,由武汉某子公司派遣至南京某子公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每月休息4天,上班时间在线时长需达到8小时。
2020年10月11日,武汉某子公司与屈某时签订《劳动者合同书》,约定:屈某时工作前夕违反劳动者纪律接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武汉某子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者合同并不缴付任何补偿2022年1月1日、3日、5日、8日、11日,屈某时在线时长内将运营车辆停在高速路上(或附近)未移动。
鉴于上述情况,屈某时的直接领导卢某通过微信向屈某时发送《违纪约谈通知书》和《一般违纪书面警告通知书》,明确要求屈某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违纪行为核实面谈并就订单异常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屈某时仍未改正2022年1月20日,武汉某子公司经其工会委员会同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向屈某时提出解除劳动者合同。
嗣后,屈某时经仲裁后起判令高等法院,明确要求武汉某子公司向其缴付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赔偿金裁判员结论劳动者应完成劳动者任务并遵守劳动者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者部门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部门可以解除劳动者合同屈某时于2022年1月1日、3日、5日、8日、11日在线时长内将运营车辆停在高速路(或附近)未移动。
屈某时作为有接近两年运营经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理应知道系统的派单规则,知道车辆在哪些区域获得订单的几率大,而屈某时在系统长时间未派单的情况下,既未移动车辆以提升派单几率,亦未联系武汉某子公司寻求工作指导或询问原因以确认是否系统故障,屈某时连续、长期以消极的方法不认真工作,严重消极怠工,造成未完成工作任务,武汉某子公司据此解除双方劳动者合同,符合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人民高等法院遂判决驳回屈某时的诉讼请求复合合同应根据双方合意情况及人身、财产、组织上的从属性综合判定是否存在劳动者亲密关系事例检索(2020)渝0103民国初年3321号裁判员要义对于既有劳动者合同的条款又有合作经营的意思表示的复合合同,应首先明确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者亲密关系的合意,再从双方是否具有人身、财产、组织上的从属性,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者亲密关系。
基本上此案2019年3月,某医院管理子公司与黄某时签订《合同协议书》,约定双方建立合作同盟亲密关系,共同经营某医院黄某时出任某医院业务总监,负责心脑血管学科建设,某医院管理子公司每月缴付固定服务费;黄某时同时出任心脑血管中心独立总监,某医院管理子公司每月另行缴付劳务工资;心脑血管中心进行全程成本核算,纯利润双方按8:2分成,其20%利润由黄某时全权处理;黄某时每月享有6天休息;黄某时作为心脑血管专科负责人,应确保医疗保健护理服务质量及安全,如出现医疗保健纠纷,黄某时自愿分担30%等。
协议签订后,黄某时进入某医院从事坐诊、管理等工作,但不接受某医院的考勤管理审理中,双方一致确认某医院管理子公司没有向黄某时缴付过劳动者报酬,某医院管理子公司每月向黄某时缴付固定服务费和劳务报酬2019年11月1日,某医院管理子公司向黄某时发出《合同解除通知函》,以医院连续多月亏损为由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
黄某时遂提起诉讼,以双方存在劳动者亲密关系为由,明确要求某医院管理子公司缴付加班工资裁判员结论首先,双方没有建立劳动者合同亲密关系的合意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第一条就明确约定双方建立合作同盟亲密关系,共同经营某医院黄某时也确认某医院管理子公司没有缴付过劳动者报酬,某医院管理子公司每月向黄某时缴付的钱款中,由固定服务费和劳务报酬组成。
其次,双方不具备紧密的人身上和财产上的从属亲密关系黄某时不接受某医院管理子公司的考勤管理,黄某时负责的心脑血管中心的纯利润双方8:2分成,出现医疗保健事故时黄某时应分担30%的赔偿责任等事实,均证明双方在人身上和财产上的从属性较弱。
故双方没有建立劳动者合同亲密关系的合意,不具备劳动者亲密关系的本质特征,不存在劳动者亲密关系人民高等法院遂判决驳回黄某时的诉讼请求供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原标题:《武汉市渝中区人民高等法院劳动者争议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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