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不可挡新闻报道记者 谢寅宗 实习生 宋小海自新闻媒体“二号商业地产”因正式发布五篇涉圣埃蒂安德商业地产集团股权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海立股权子公司)该文,遭海立股权小股东郑丽和圣埃蒂安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子公司(下列全称:圣埃蒂安德控股子公司)控告,赔偿1.75亿多元。
四川省第一中级人民高等法院二审判“二号商业地产”营运人刘澔长(化名)赔郑丽47万,但否决圣埃蒂安德控股诉请高等法院指出涉案该文导致海立股权子公司肖像权损坏,因海立股权子公司未控告,高等法院遂未做出处置工商数据资料表明,郑丽目前所持海立股权子公司10.99%股权,圣埃蒂安德控股子公司所持海立股权子公司7.25%股权。
二审后,刘澔长就此案明确提出诉讼裁定,其后又被海立股权子公司控告刘澔长4月17日说势不可挡新闻报道(www.thepaper.cn),他4月16日上午接到海立股权子公司递交给高等法院的民事诉讼申请书海立股权子公司以肖像权纷争为由允诺高等法院维持原判“二号商业地产”停止侵犯、删掉侵权行为该文、申明赔偿损失、赔偿损失1000多万元。
海立股权子公司递交给高等法院的申请书 受调查者 北京青年报自新闻媒体发涉海立股权该文,两小股东控告赔偿势不可挡新闻报道在此之前报道,“二号商业地产”正式发布4篇涉及海立股权子公司以及该子公司小股东郑丽的该文,被郑丽和圣埃蒂安德控股子公司控告,控告理据是4篇该文通过捏造历史事实、歪曲等方式恶意攻击和诬蔑两原告及他们实际控制的海立股权子公司。
两原告向高等法院允诺裁决原告赔偿损失、资产价值损失、误工费共计1.75亿多元,并要求原告删掉4篇侵权行为该文、申明赔偿损失“二号商业地产”营运人刘澔长说势不可挡新闻报道,二审高等法院指出案涉4篇该文文本明显失实并形成误导、毁谤,形成对海立股权子公司的侵权行为,其中三篇该文侵犯了郑丽的肖像权,但郑丽和圣埃蒂安德控股子公司以他们的名义主张海立股权子公司肖像权被侵犯的前提不成立,高等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高等法院指出,刘澔长已尽到对其营运QQ公众号中发表该文的审核义务,导致海立股权子公司和郑丽肖像权损坏的历史事实,其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为其平反昭雪消解影响因海立股权子公司未控告,而仅对郑丽被侵权行为部分做出处置。
据此,高等法院裁决刘澔长在裁决生效后删掉三篇独家该文并正式发布道歉信息;赔偿郑丽精神损害赔偿2多万元;赔偿郑丽损失45多万元;否决圣埃蒂安德控股子公司全部诉请和郑丽其他诉请对于二审结论,刘澔长表示不服,他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高等法院明确提出诉讼裁定,目前已经立案,宣判时间暂未定。
圣埃蒂安德控股子公司工作人员在此之前说势不可挡新闻报道,该子公司和郑丽本人在二审裁决后并未明确提出裁定对于二审裁决,子公司尊重高等法院的裁决结论至于“二号商业地产”方面明确提出裁定的情况,子公司将正常重审海立股权子公司再单独控告赔偿1000多万元。
刘澔长4月17日说势不可挡新闻报道,他4月16日上午接到了海立股权子公司以肖像权纷争为由递交给四川省鄞州区人民高等法院的《民事诉讼申请书》势不可挡新闻报道获得的申请书表明,海立股权子公司申请书所写明的历史事实与理据,与圣埃蒂安德控股子公司和郑丽递交给四川省二中院的申请书文本相差不大。
申请书指出,上述该文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致使原告在证券、债券市场导致不良影响及损失上述该文正式发布后,导致原告在股市二级市场价格大跌,并因此接到很多投资人的询问与质疑,融资受阻,由此带来的后果无法估量。
上述情况发生后,原告第一时间联系了QQ公众号“二号商业地产”,并告知其在上述该文中存在大量无中生有、恶意诬蔑、歪曲等文本,请其停止对原告及原告的侵犯,立即删掉上述该文,并采取措施减小对原告的影响对此,原告刘澔长及“二号商业地产”明知上述情况,不仅拒绝配合删掉,还继续正式发布关于原告的新的该文,使得对原告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
原告指出,原告刘澔长明知作者海哥通过虚构历史事实、歪曲、恶意曲解等方式恶意攻击诬蔑原告,但仍继续刊登并拒绝配合删掉上述该文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及名称权海立股权子公司允诺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原告刘澔长停止侵犯,立即删掉在QQ公众号或相关网站上刊登的上述侵权行为该文,立即向原告申明赔偿损失,并将道歉文本在中国证券报等权威报纸及“二号商业地产”刊登公告的方式连续刊登10日,为原告消解影响,平反昭雪,澄清历史事实真相。
同时,在承担诉讼费的同时向原告赔偿损失1000多万元对于海立股权子公司允诺删掉侵权行为该文的诉请,刘澔长回应说:“‘二号商业地产’要求该子公司明确提出该文具体失实的地方,并答应可给予更正、修改甚至删掉,但对方并没有指出。
而且圣埃蒂安德方面在QQ公众号后台进行2次投诉侵权行为,均被QQ公众号平台大数据判定不形成侵权行为因而,‘二号商业地产’更加没有立即删掉的理据”原告称海立股权子公司再次控告是恶意诉讼势不可挡新闻报道了解到,前述涉案该文的作者海哥也是记者出身,曾在头部房企做过公关。
海哥说,“作为第三方,我觉得将该文中有关的表述认定为侵权行为是比较难接受的”该文中的信息、数据,来自上市子公司财报、官方新闻媒体、行业新闻媒体、国家机关或监管部门披露的信息,以及市场上公信力较高的第三方,比如GW2查、克而瑞商业地产研究、行业机构的研究报告等。
在针对郑丽的裁定案中,刘澔长的代理律师递交的裁定材料称,“二号商业地产”并非互联网知名公众号,粉丝数量很少,案涉该文之下几乎无评论,可见并未引起社会关注,不会导致被裁定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刘澔长表示,他已尽到审核义务,作者的该文均有注明数据来源,或引自申明信息,或来自郑丽前妻陶虹遐一方的爆料,且均有书证相印证,并与GW2查等股权信息相符,作为自新闻媒体平台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海立股权子公司的诉求明显超过自新闻媒体的必要审核义务,属于过度强加法律责任。
“这么大的诉讼金额,在自新闻媒体这个领域应该是没有的一个上市子公司控告一家自新闻媒体,赔偿金额居然达到1000万”再次面对高额诉讼,刘澔长表示,海立股权子公司的再次控告是一种杀鸡儆猴的做法,作为自新闻媒体营运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资产来对抗,“并且这1000万赔偿理据他也没有说清。
”刘澔长指出,海立股权子公司提到的融资受阻和股票损失与他们该文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融资告停、债券及股票波动的因素有多重,如何证明是‘二号商业地产’相关该文所致?如果不是圣埃蒂安德自身经营不善、资金面恶化,导致投资人债权人失去信心,仅凭几篇该文又怎么能撼动?”。
刘澔长说,他的律师指出,海立股权子公司的再次控告属于一种恶意诉讼,“他们就同一个事件用不同的主体来控告我,并且金额都很大,前面是1.75亿,现在又是1000多万元他们就是希望通过这种不断的、大金额的诉讼,给我们施加压力。
”“作为自新闻媒体应该也有舆论监督权利”刘澔长指出,“上市子公司是公众子公司,对于公众子公司来说,自新闻媒体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监督的力量,帮助投资者去认识这家上市子公司”因为海立股权子公司的再次控告针对的是同一事项,刘澔长说,他的答辩文本和应该会和郑丽一案的裁定状文本一致。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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