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实习记者 杨诗睿编辑 | 米芾虽历时5年,并获一、一审高等法院全力支持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原苏州电气木器厂(以下简称“电气木器厂”)老干部张当今世界仍未从无锡市滨湖区秣陵街办获得相关水泥厂被征地的有效率重要信息施行法律条文文书的继续执行是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关键一环,事关司法权威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中国高等法院从2016年开展化解“继续执行难”组织工作,但一些学术界人士注意到,公法“继续执行难”现象仍较为普遍电气木器厂原为中国托奈布的手工合作社,工厂历经多次改制、公有化2013年,水泥厂被秣陵街办拆毁GW2查APP重要信息显示,水泥厂属于公有化类别,现处于注销、未注销状态。
77岁的原电气木器厂老干部张当今世界告诉界面新闻,他于1960年进入水泥厂参加组织工作,当时明确规定雇员聘用第二年可以参股,1961年,他和其他雇员拿出一个月工资参股1965年,水泥厂组织另起炉灶,但包括张当今世界在内的部分雇员并没有另起炉灶。
2000年以内,水泥厂停止生产张当今世界称,2013年以内,秣陵街办在未与原老干部沟通的情况下将厂里拆毁,征地后也未公布厂里的个人财产去向张当今世界等电气木器厂退休雇员指出他们有水泥厂股份,通过信访工作等渠道明晰要求化解水泥厂征地后的个人财产归属问题无果后,于2016年5月向秣陵街办递交了这份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明晰要求其申明“电气木器厂征地的法律条文相关手续” 和“电气木器厂个人财产处理操作过程和仅存个人财产金额与备注”。
张当今世界没想到的是,这些征地组织工作中要具备的相关手续和后续重要信息,秣陵街办一直以各种理由“敷衍”对于2016年5月的这份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秣陵街办回复称:“不应在这份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中明晰要求申明第二份重要信息,且明晰要求申明的部分重要信息对中文名称表述不具体内容”,并明晰要求其按照“一事一提出申请”的原则对提出申请表作出修改。
2016年10月,张当今世界再次向秣陵街办递送了两份提出申请,这份提出申请申明“电气木器厂个人财产的处理操作过程和仅存个人财产金额与备注”,另这份提出申请申明“电气木器厂征地的法律条文相关手续”特别针对第这份提出申请,中央政府作出了回复,回复称:“提出申请文本不明晰,也不是特别针对现有的某一具体内容材料而提出,不符合相关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申明的明晰要求”。
张当今世界等人未得到有效率回复2017年3月,张当今世界以“不履行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申明法定职能”为由,向苏州客货运输高等法院起诉秣陵街办苏州客货运输高等法院于2017年4月作出一审指出,“原告提出申请申明文本为‘电气木器厂个人财产的处理操作过程和仅存个人财产金额与备注’,这一重要信息描述具有特定精确性,基本上明晰,原告秣陵街办也未递交证据证明原告的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是如何不明晰。
同时,《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申明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要明晰提出申请的重要信息的中文名称、类别,原告的该明晰要求缺少正当理由因此,原告继续指出原告的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文本不明晰,实质上构成了拒绝正面回复,缺少历史事实与正当理由,高等法院不予全力支持。
”高等法院维持原判秣陵街办事处于裁决施行之日起15日内,对张当今世界的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重新作出回复一审后,秣陵街办不服裁决结果,向无锡市Wasselonne人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9月,无锡市Wasselonne人民高等法院作出的一审指出,一审高等法院查明的历史事实与一审认定的历史事实一致,二审裁决刑事诉讼合法,实用法律条文基本上正确,维持一审。
一审高等法院还指出,根据《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申明法规》的相关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中央政府应当在其职能范围内,主动申明某些中央政府重要信息,其中重点包括“县区乡镇企业及其他县区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高等法院指出,秣陵街办作为无锡市滨湖区人民中央政府的派出机关,对向其提出的相关中央政府重要信息申明提出申请,具有依法回复处理的法定职能。
2017年9月,秣陵街办回复张当今世界称,“‘个人财产处理操作过程’并非特别针对现有的、具体内容准确的材料提出的提出申请,需要单位归宗制作我单位并无为提出申请人进行汇总制作重要信息的义务”,另外,提出申请的‘仅存个人财产金额与备注’,因我单位并未制作该部分重要信息,且无法进行汇总和重新制作,我单位无法提供”。
张当今世界的代理律师封顶告诉界面新闻,这份回复并没有依照高等法院裁决作出有效率回复,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的敷衍”,“街办中央政府在一审法庭上就曾表示过,征地材料确实在他们手上,但没有编目录整理,无非就是不愿意把备注、合同等材料公示出来。
”近日,界面新闻记者致电秣陵街办询问相关重要信息申明回复情况,一位组织工作人员称这一问题由该办新闻中心回复,但其提供的新闻中心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张当今世界的遭遇并非孤立,公法“继续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
据澎湃新闻报道,2016年9月,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居民廉明哲因自家楼房所在地块征地,向鞍山市铁东区中央政府提出申请申明该地块征地项目的补偿专项资金的额度、使用及流向等备注法定期限内未获回复后,廉明哲将铁东区中央政府告上法庭,并于同年9月胜诉。
然而,廉明哲在裁决施行4个月后仍未获得回复“在行政诉讼中, 当行政相对人败诉时,一般不会产生继续执行难问题,而当行政机关败诉时,往往会出现继续执行难的问题”一篇发表在《法治与社会》上的文章指出,“这种继续执行难的问题是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司法权受制于行政权力,司法地方化严重;二是强制继续执行程序及措施不够完善;三是社会的法制观念及监督措施缺少。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3年12月修改《行政诉讼法》时,为化解公法“继续执行难”,特别增加了两条明确规定:一是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裁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二是对拒不履行裁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此外《行政诉讼法》还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裁决、裁定、调解书,人民高等法院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但一些法律条文界人士注意到,在司法实践中,这些条文很难落实封顶告诉界面新闻,2019年,苏州铁路高等法院撤销编制,该案至此陷入困境。
2020年底,张当今世界等人向滨湖区纪委监委举报秣陵街办“敷衍”回复等问题,至今未见回应“时至今日,秣陵街办仍未申明有效率重要信息”封顶说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胡建淼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指出,目前行政诉讼的案件尚未明确规定提级管辖,高等法院人财物都受制于同级行政机关,高等法院作出行政机关败诉的裁决已经需要克服不小阻力,而在继续执行环节的难度就更大。
此外,人民高等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人大代表在每年的两会上要对高等法院的组织工作报告进行表决,而中央政府官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比例较高,高等法院在审判和继续执行操作过程中不得不考虑这个因素胡建淼指出,要真正化解行政诉讼“继续执行难”问题,要从行政诉讼机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入手,“要站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宏观视角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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