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贵安片区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管理工作配套措施》最新下发,详情如下↓↓↓沧州贵安片区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高产品质量、高质量工程建设建设贵安片区,创造“贵安产品质量”, 提高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产品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平诚信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施工总承包消费社会秩序,建立完善贵安片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建设应用领域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城乡总体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筑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勘察结构设计管理工作条例》《建筑物消费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暂行配套措施》《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建设构建以信用风险为依据的新型消费市场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请示报告〔2019〕3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结合贵安片区实际,制定本配套措施。
第三条 在贵安片区对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的收集、审核、历史记录、赞扬、公布、应用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配套措施第三条 本配套措施所称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是指贵安片区相关金融行业行政部门依次按职能分工对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公益活动的信用风险重要信息情况进行量化赞扬,并依据赞扬结论实施差异化管理工作的公益活动。
本配套措施所称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是指具有相关证照,可在贵安片区积极开展总体规划基本建设或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结构设计文档基本建设的基层单位本配套措施所称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是指具有相关证照,可在贵安片区积极开展施工总承包公益活动的民营企业第五条 “贵安片区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建设应用领域信用风险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平台”(下列简称“信用风险赞扬控制系统”)负责管理工作历史记录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建筑物工程建设总承包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和赞扬分数。
在贵安片区从事城市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公益活动的民营企业,须在信用风险赞扬控制系统中注册登记,接受信用风险赞扬管理工作第九条 贵安片区自然资源和总体规划行政部门是贵安片区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信用风险赞扬的行政部门,贵安片区工程建设建设行政部门是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的行政部门,依次负责管理工作职能应用领域内信用风险赞扬控制系统的工程建设建设和运行,历史记录、记账消费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相关民营企业(基层单位)的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公示和发布信用风险赞扬得分和结论,统筹协调信用风险赞扬提出异议处置和信用风险复原。
相关行政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工作职能范围内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的历史记录、共享资源和提出异议处置,负责管理工作将职能范围内正负面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及相关通报文档、事实判定材料实时共享资源至信用风险赞扬控制系统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负责管理工作做好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备案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信用风险重要网页内容及收集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分为较好信用风险重要信息、不当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和“严重不良行为名单”信用风险重要信息较好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和不当信用风险重要信息见附件其中,合约业绩预期重要信息、表扬奖赏重要信息按照不同城市总体规划类别或工程建设专精依次备案和收集,其余信用风险重要信息不分工程建设专精类别。
合约业绩预期重要信息、表扬奖赏重要信息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包含多专精的,以该工程建设项目主要专精属性不予备案和判定,同一工程建设项目重要信息不得依次计入不同专精类别重复赞扬第六条 满足下列条件的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经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判定就报片区党工委一致同意后,给予其3年消费市场信用风险培育期并不予信用风险支持:
(一)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含分支机构)强迫注册登记到贵安片区,具有丙级证照且积极推动贵安片区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建设,或是将城市总体规划丙级及以上证照导入贵安片区的;(二)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强迫注册登记到贵安片区,具有并立法人地位和二级及以上证照且积极推动贵安片区工程建设建设,或是通过重组、合并、并立等形式将外地施工总承包迪拉泽或二级证照导入贵安片区的,或是世界500强民营企业通过收购等形式成立注册登记在贵安片区且具有并立法人地位全资子公司的。
经片区党工委一致同意,消费市场信用风险培育期可根据民营企业(基层单位)参与片区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建设情况不予调整第八条 民营企业(基层单位)或其所属母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积极投资参与贵安片区开发工程建设建设的,片区对该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不予信用风险支持第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的,列入消费市场主体“严重不良行为名单”: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民营企业证照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证照,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建设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判定为拖欠工程建设款,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列入消费市场主体“严重不良行为名单”的民营企业,自被列入“严重不良行为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贵安片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益活动,社会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不得作为贵安片区评优表扬、政策试点和工程建设项目扶持对象,信用风险等级直接被判定为D级。
片区各级工程建设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参照消费市场主体“严重不良行为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物消费市场各方主体加强消费市场监管第十条 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的有效期为24个月非有效期内的信用风险重要信息不纳入信用风险赞扬。
所谓有效期,为信用风险赞扬结论发布当月首日往前追溯的时间第三章 信用风险赞扬及公示第十一条 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信用风险赞扬得分=基础分值+较好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得分-不当信用风险重要信息扣分信用风险赞扬得分满分(最高得分)为150分;最低得分为0分。
其中,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城市总体规划相应证照证书,可得到基础分值70分;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物业民营企业相应证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可得到基础分值70分国家取消证照证书管理工作的,无需提供证照证书。
民营企业(基层单位)未注册登记的,不得分具体赞扬规则标准(见附件)可由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会同片区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片区工程建设建设发展实际需求调整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按其专精类别分类依次计算信用风险赞扬分值排名。
城市总体规划专精类别分为:城乡总体规划类、房屋建筑物类、市政类(含电力,不含园林绿化)、交通工程建设类、水利工程建设类和园林绿化类共6类施工总承包专精类别分为:房屋建筑物、市政公用(含电力,不含园林绿化)和交通工程建设类,水利和生态治理类,园林绿化类共3类。
第十三条 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信用风险赞扬得分排名前10%(含)的民营企业季度信用风险等级为A类,排名在10%-30%(含)的民营企业季度信用风险等级为B+类,排名30%-50%(含)的信用风险等级为B类,排名在50%-70%(含)之间的民营企业季度信用风险等级为B-类,排名在70%-90%(含)之间的民营企业季度信用风险等级为C类,排在后10%的民营企业季度信用风险等级为D类。
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周期为一个季度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在民营企业提交赞扬资料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信用风险赞扬,按规定确定赞扬等级,每个季度末集中积极开展一次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结论每季度定期在信用风险中国(沧州贵安)网站正式发布和更新。
不当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和“严重不良行为名单”扣分可实时动态调整第十五条 新进入贵安片区的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在信用风险赞扬控制系统中首次注册登记成功后,可以选择暂按其所属专精类别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信用风险赞扬得分的平均分确定初始信用风险赞扬分值,直至民营企业基层单位获得首次信用风险赞扬。
民营企业基层单位应当在首次注册登记成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获得首次信用风险赞扬第四章 信用风险赞扬成果应用第十六条 贵安片区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档中明确规定将信用风险赞扬分值作为择优选择投标人的重要参考,并在评标配套措施中设置信用风险标。
信用风险标具体权重比例及应用规则由片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部门和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另行发文规定第十七条 信用风险标采纳的信用风险赞扬得分以招标文档发布之日的前一季度首月的最后一天的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信用风险赞扬结论为准,对于当季度首次注册登记的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以其当季度信用风险赞扬得分为准。
贵安片区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建设应用领域信用风险服务消费市场监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应当实现互联互通,将信用风险赞扬分值应用于开评标环节,供开标环节展示及评标环节评审第十八条 贵安片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建设基层单位采用勘察结构设计联合招标形式的,以结构设计基层单位的信用风险分值判定投标人信用风险分值。
工程建设建设基层单位采用结构设计施工联合形式或勘察结构设计施工联合形式招标的,工程建设建设基层单位可以在招标文档中按照批复可研报告中结构设计和施工的造价比例,依次明确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标占比;工程建设建设基层单位未明确结构设计基层单位、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标占比的,以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分值判定投标人信用风险分值。
片区勘察基层单位信用风险赞扬机制可对本条款中涉及勘察基层单位内容不予更新或调整第十九条 贵安片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档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协议分工金额及权重联合体信用风险赞扬分值按照联合体成员的协议分工金额权重加权计算确定。
联合体投标人未提供联合体成员的协议分工权重的,按照信用风险分值最低的一方判定联合体信用风险分值第二十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不良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工程建设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强化信用风险赞扬结论的守信激励作用。
(一)实施信用风险主体“红名单”当季度信用风险赞扬等级为A或B级的民营企业基层单位纳入信用风险“红名单”贵安片区在实施财政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当季度信用风险“红名单”的民营企业基层单位,加大扶持力度。
(二)实施信用风险主体“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各行政部门对连续四个季度为A类或连续三年无不当信用风险历史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备案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各行政部门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三)实施信用风险主体“尖子激励”对当季度信用风险赞扬结论为A类的民营企业(基层单位),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当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适当减少检查频次贵安片区根据法律法规实施不需要招标的城市总体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或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从近2年内连续4个季度被评为A类的民营企业(基层单位)中选取,并在重大公益活动中不予推介。
连续2个年度被评为A类的施工总承包民营企业,免交下一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实施信用风险主体“实惠鼓励”鼓励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消费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城市总体规划和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结论,对诚信消费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
第二十一条 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历史记录、信用风险得分、排名或信用风险等级对民营企业不予差别化消费市场监管对D级民营企业当季度实施下列惩戒措施:(一)将其列为重点检查民营企业,增加对其所承担城市总体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所承建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频次;。
(二)其承担的城市总体规划工程建设项目或承建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形式;(三)新办农民工工资担保手续时必须使用全额缴纳现金的形式第五章 信用风险复原第二十二条 对无实质性后果发生,属于过程中管理工作不到位情形的不当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相关责任基层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限期消除不当影响的,自不当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生效起3-6个月内无同类行政处罚或信用风险扣分的,可以向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提出信用风险复原申请。
经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复核属实的,不予信用风险复原第二十三条 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或破坏消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基层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限期消除不当影响的,自不当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生效起12个月内无同类行政处罚或信用风险扣分的,可以向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提出信用风险复原申请。
经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复核属实的,不予信用风险复原第二十四条 因被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列入“严重不良行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不良行为名单”或工程建设建设应用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而被评定为信用风险D级的民营企业,在纠正不良行为行为、消除不当影响后被提前移出名单的,可登录信用风险控制系统提出复原申请,片区相应金融行业行政部门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可提前终止相关扣分项的赞扬期限,并相应调整信用风险等级。
第六章 监督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各民营企业基层单位应当如实填报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确保真实,严禁同一信用风险重要信息重复提报骗取加分发现民营企业基层单位提报虚假重要信息材料或重复提报加分的,信用风险等级下调二级(D级维持不变),并不予信用风险处罚第二十六条 实施对信用风险赞扬过程和结论的社会监督。
鼓励消费市场各方主体查验和监督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状况第二十七条 相关行政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强化信用风险重要信息共享资源,不断增强信用风险赞扬对于规范消费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激励作用,充分发挥信用风险赞扬“激励守信、惩戒不良行为”的作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工作人员应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做到廉洁自律;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按照权限和职能,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配套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沧州贵安片区党工委自然资源和总体规划局、工程建设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局根据职能分工依次负责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本配套措施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本文发布前的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季度分值和等级有效《贵安片区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管理工作配套措施(试行)》(贵安政字〔2021〕22号)和《关于优化和明确贵安片区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赞扬若干事项的通知》(贵安规建办〔2021〕118号)同步废止。
附件:1.贵安片区施工总承包信用风险重要信息计分标准2.贵安片区城市总体规划基层单位信用风险重要信息计分标准原标题:《最新管理工作配套措施下发!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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