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删除天眼查的判决书
是不能删除的,我国实行审判公开制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裁判文书多长时间删除
裁判文书一般不会删除。裁判文书只要依法上网公开了,就会一直存在,除非是不应公开的而公开了可以要求撤销。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都是由法院经过当事人相关信息屏蔽处理,由全国各法院统一上传上去的,为了司法公开,保证司法透明度的一种手段。裁判文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包括文书种类、案号、法院名称等;2、当事人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地址、职业等基本信息;3、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包括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等;4、裁判结果:包括法院对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结果等;5、审判人员信息:包括审判人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6、发布日期:标明该裁判文书公布的日期。。裁判文书的情形包括以下:1、判决书: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再审判决等;2、裁定书: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一些非判决性的决定,例如管辖裁定、证据裁定、不予受理裁定等;3、决定书: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作出的裁定性文件,例如扣押决定、拍卖决定、强制执行决定等;4、调解书: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程序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书面文件;5、其他文书:包括通知书、传票、决议书、答复书等其他人民法院制作的书面文件。综上所述,裁判文书是法律透明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也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参考依据。公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前往当地法院等途径查询和获取裁判文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五)国家赔偿决定书;(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您好,案件已结案。裁判文书网是否可以删除?
案件已结案,裁判文书也不能在网上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可以删吗
先来说一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天眼查是不能删除公司信息的。
极特殊情况,后面详细说明。
首先,强调一下,天眼查的数据来源于政府网站的公开数据,来源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版权局。
也就是说在天眼查能查到的公司信息,在这些政府网站上均可查询。
所以,即使天眼查删除了公司信息,作为数据源头的政府网站依旧可查。
如果您不希望竞争对手或其他人看到您公司的信息,只删除天眼查上的信息也是于事无补的。
扩展资料: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和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或者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可以提出回避申请,经许可,可对证人、鉴定人员发问,进行最后陈述,提起上诉。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进行和解,接受调解,撤回自诉,提起上诉。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权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或直接起诉,对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许可,可对被告人发问,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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