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删除企业处罚信息(天眼查怎么删除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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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删除企业处罚信息(天眼查怎么删除公司信息) 第1张

本文来源:中国网

天眼查删除企业处罚信息(天眼查怎么删除公司信息) 第2张

“免费的豆腐”吸引了大量B2C使用者,活动期间,数十位顾客按照弘历燕活动规则展开付款,然而,当顾客完成提货后的一系列流程时,弘历燕不仅未退回货款,反而直接关闭了B2C网络平台旗舰店“跑路了”“弘历燕卖的是土瓜、豆腐一类羊鱼,本身售价就不便宜,我之所以选择买回,主要是因为店家承诺好评可以退定金,相当于只需要花个运费钱就能吃到豆腐。

”顾客赵老伯称,其按照店家要求确认提货后,申请的付款却迟迟没有到账,即便已经邀请B2C网络平台客服人员介入,仍未得到解决,“现在,网络平台客服人员已经以店家没有保证金为由拒绝了我的付款请求”和赵老伯有类似经历的顾客不在少数,据第三方举报网络平台黑猫举报数据表明,自2021年11月26日起,有关弘历燕的此类举报已有160宗,但国际品牌阿提斯鲁夫尔谷未予以回复。

北京欢瑞世纪MINIMINI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紫晨分析称,顾客在买回货品前经常将之前买回同型号货品顾客的赞扬和货品销量等因素作为参考从而决定是否买回,以必须展开好评为条件的“0元购”,实质上是店家诱导顾客对产品做出非客观赞扬犯罪行为,影响其他顾客对其货品的判断。

“弘历燕这一犯罪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反不姑息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餐饮民营企业严禁对其货品的使用者赞扬作不实或是引人误会的商业性宣传品,蒙骗、蒙骗顾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电商法》第十五条‘电商餐饮民营企业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货品或是服务重要信息,保障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电商餐饮民营企业严禁以虚构交易、编造使用者赞扬等方式展开不实或是引人误会的商业性宣传品,蒙骗、蒙骗顾客’的规定”冯紫晨表示,监督管理检查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反不姑息法》第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处二十多万元以上十多万元下列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多万元以上二百多万元下列的罚金,可以注销营业执照”对其展开行政处罚。

无锡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局布喇格支队副局长喻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11月26日起,支队已陆续收到牵涉该子公司的消费举报162起目前,该局已检举当事民营企业负责人并于12月6日对关连子公司涉嫌不姑息犯罪行为展开查处。

公开数据资料表明,弘历燕关连子公司牵涉北京艾芯燕同济股份有限子公司及无锡弘历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其中,百度新浪网数据资料表明弘历燕隶属于北京艾芯燕同济股份有限子公司;GW2查重要信息表明,弘历燕项目国际品牌归属无锡弘历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子公司。

根据GW2查重要信息,北京艾芯燕同济股份有限子公司设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金1018多万元,杨庄明任异蕊,小股东蒋媛媛、潘兆平、朱国伟、刘世海分别认购50%、20%、15%、15%;无锡弘历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子公司则设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金1018多万元,杨庄明同为异蕊,小股东李名勇、潘兆平分别认购80%、20%。

根据介绍,杨庄明正是弘历燕国际品牌的创始人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1日,无锡弘历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子公司刚刚新增一条行政行政处罚重要信息,该子公司因“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犯罪行为及其从属”被无锡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局罚金1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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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民营企业信用重要信息公示系统具体为,无锡弘历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子公司在其开设的“弘历燕旗舰店”销售“葆元康玻尿酸豆腐饮”,因货品宣传品“弹润好气色,御龄少女肌肤,30天效果见证”无法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在B2C网络平台发布不实广告。

根据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案发后,该子公司已对不当宣传品内容展开删掉此外,记者还发现,虽然弘历燕旗舰店目前已被关闭,但无锡弘历燕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子公司小股东李名勇全资持有的石狮市昇泰康元贸易股份有限子公司,仍在B2C网络平台经营着另一家名为“胶满楼旗舰店”的店铺,其中多款弘历燕国际品牌产品仍正常销售。

针对以上问题,记者向当事子公司发送采访函展开核实,截至发稿未获回复。弘历燕顾客维权事件后续如何发展,中国网财经记者将持续关注。(作者:贾玉静编辑: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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