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8月24日,力业股权(872611)的持续执法监督承办基金公司国海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形如下表所示:1、控股公司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被收为不良行为举报人经申明重要信息查阅,石家庄力业点缀工程建设股权有限控股公司公司(下列全称“力业股权”或“控股公司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山西力业美锦铝型材有限控股公司公司(下列全称“力业美锦”)存有追加被收为不良行为举报人的情形:
大同市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盂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8月16日开具(2023)晋0105执8565号、(2023)晋1122执190号卷宗将力业股权或其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力业美锦收为不良行为举报人,举报人的履责情形为全部未履责,不良行为举报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责能力而替子职责生效卷宗确定权利。
承办基金公司发现后,已严格执行控股公司公司尽早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在此之前,大同市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7日、7月14日开具(2023)晋0110执287号、(2023)晋0110执866号卷宗将力业股权收为不良行为举报人。
盂县人民检察院少脉2023年4月27日开具(2023)晋1121执193号、(2023)晋1121执196号卷宗将力业股权收为不良行为举报人截止目前,控股公司公司仍未对被收为不良行为举报人的情形进行重要信息公布2、控股公司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前述掌控人、常务董事、老总被开具管制消费需求令
经申明重要信息查阅,控股公司公司前述掌控人、常务董事、老总存有追加被开具管制消费需求令情形: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郑州新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8月4日向控股公司公司前述掌控人、副常务董事长、副总经理、监事会助理曹仁开具(2023)豫0194执5237号管制消费需求令。
大同市安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7月21日向控股公司公司前述掌控人、副常务董事长、副总经理、监事会助理曹仁、前述掌控人裴晓燕开具(2023)晋0105执8563号、(2023)晋0105执8565号管制消费需求令,管制曹仁、裴晓燕不得实施高消费需求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需求行为。
承办基金公司发现后,已严格执行控股公司公司尽早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在此之前,大同市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少脉2023年2月20日、4月19日、7月10日、7月11日对力业股权或其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力业美锦、前述掌控人、副常务董事长、副总经理、监事会助理曹仁、前述掌控人裴晓燕、常务董事、副副总经理李永峰开具了(2023)晋0110执287号、(2023)晋0110执866号、(2023)晋0110执1601号、(2023)晋0110执1602号管制消费需求令。
截止目前,控股公司公司仍未对前述被开具管制消费需求令情形进行重要信息公布3、控股公司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受到全省股转控股公司公司申明谴责截止2023年4月28日,力业股权没能按时编制并公布2022年年报,且未配合承办基金公司及全省股转控股公司公司核查工作,未按要求提供相应重要信息,违背了《全省小企业股权受让控制系统申报控股公司公司重要信息公布准则》(下列全称《重要信息公布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全省小企业股权受让控制系统申报控股公司公司环境治理准则》(下列全称《控股公司公司环境治理准则》)第五条的明确规定。
控股公司公司新任副常务董事长、新任监事会助理(重要信息公布负责人)曹仁没能忠实、淡泊名利地履责职责,对前述违规行为不闻不问,违背了《重要信息公布准则》第二条、《控股公司公司环境治理准则》第九条的明确规定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重要信息公布准则》条说、第五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全省股转控股公司公司作出如下表所示决定:给予石家庄力业点缀工程建设股权有限控股公司公司申明谴责的申明谴责,并视同投资者教育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曹仁申明谴责的申明谴责,并视同投资者教育市场诚信档案承办基金公司在收到全省股转控股公司公司的前述申明谴责决定后,已采用邮件、微信等方式严格执行控股公司公司及时公布相关重要信息,因控股公司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承办基金公司已代为公布相关风险事项4、控股公司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申报
力业股权未在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2022年年报,控股公司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控股公司公司若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公布,控股公司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申报截止目前,力业股权未向承办基金公司提供任何与年报相关的事前审查文件,且根据承办基金公司了解,控股公司公司目前仍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承办基金公司后续将持续关注控股公司公司该事项进展,并根据情形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5、控股公司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开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控股公司公司对副常务董事长、董秘曹仁开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1)关于对石家庄力业点缀工程建设股权有限控股公司公司采取开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因控股公司公司截止2023年4月30日未按明确规定公布2022年年报,违背了《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重要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重要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控股公司公司采取开具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视同投资者教育市场诚信档案。
控股公司公司应当充分重视前述违规问题并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于6月3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前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2)关于对曹仁采取开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控股公司公司截止2023年4月30日未按明确规定公布2022年年报,违背了《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重要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明确规定。
曹仁作为控股公司公司新任副常务董事长兼监事会助理,未按照《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重要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九条的明确规定忠实、淡泊名利地履责职责,对控股公司公司前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控股公司公司重要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决定对你采取开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视同投资者教育市场诚信档案。
曹仁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并于6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前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已通知控股公司公司当面领取,因控股公司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我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代为公布6、前述掌控人、副常务董事长、副总经理、董秘曹仁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近日,承办基金公司通过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联系力业股权前述掌控人、副常务董事长、监事会助理曹仁先生均无法取得联系,目前曹仁电话已处于停机状态,且其他通讯方式未得到回复根据力业股权常务董事、副副总经理李永峰电话中表示近期未见曹仁先生且无法主动与其取得联系。
控股公司公司存有前述掌控人、副常务董事长、副总经理、董秘曹仁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的风险7、业务规模萎缩、涉诉事项频发及银行账户冻结等经营风险承办基金公司通过申明重要信息查阅,发现控股公司公司存有多项涉诉事项及因涉诉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通过现场走访等日常执法监督中了解到,控股公司公司目前经营困难。
根据近期走访现场情形,控股公司公司目前不配合承办基金公司检查工作,控股公司公司注册地址未见工作人员,其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现场工作人员较少因此,控股公司公司可能存有业务规模萎缩或停滞、涉诉事项频发及银行账户冻结等经营风险8、控股公司公司没能规范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
承办基金公司通过持续执法监督,发现控股公司公司存有被收为不良行为举报人、控股公司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申报、控股公司公司及曹仁被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开具行政监管决定书、控股公司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子控股公司公司、常务董事、老总、前述掌控人被开具管制消费需求令、涉诉事项频发、银行账户冻结等多项风险事项。
承办基金公司已多次严格执行力业股权及时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但控股公司公司未在明确规定时间公布相关公告鉴于前述情形,控股公司公司存有没能规范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的风险9、控股公司公司没能有效配合承办基金公司开展持续执法监督工作经承办基金公司多次严格执行及多种方式沟通,控股公司公司副常务董事长兼监事会助理及相关人员不能有效配合承办基金公司开展持续执法监督工作。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控股公司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申报情形控股公司公司目前经营困难,持续经营能力存有不确定性根据《全省小企业股权受让控制系统业务准则(试行)》《全省小企业股权受让控制系统申报控股公司公司股票终止申报实施细则》等相关准则明确规定,力业股权未在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2022年年报,控股公司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4日被停牌;力业股权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公布2022年年报,控股公司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申报。
控股公司公司及相关重要信息公布权利人未按明确规定履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根据《全省小企业股权受让控制系统申报控股公司公司重要信息公布准则》的相关明确规定,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控股公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新浪财经资料显示,力业股权立足于建筑金属门窗制造行业,从业二十年来致力于定制化研发、生产新型环保节能的功能性门窗,能够为客户提供从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到售后维修的的整体解决方案。
本文源自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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