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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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1张

原标题:【失信曝光】5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历史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2张历史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3张历史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4张历史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5张历史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6张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在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会受到限制。

▼▼▼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终身吗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曝光不是目的。

希望更多的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执行义务版面编辑:苏文娟杨旭光监 审:尚利军 李雅静 徐思远总 监 审:孟凡俊投稿邮箱:ytrmnews@qq.com以上文章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更多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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