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线2013年4月25日,原告与原告滨江房地产业子公司联合投资设立迈克子公司,滨江房地产业认购70%,原告认购25%2014年1月前后,迈克子公司开始对其开发的滨江智慧广场工程项目展开前期物管招标,最后由永绿置地招标。
2019年3月14日,高等法院裁决迈克子公司向原告提供会计资料,涉及前述工程项目重要信息原告指出迈克、永绿这两家子公司都由保利地产子公司前述掌控,存有关连亲密关系,永绿以过高价格招标属于关连子公司恶意展开关连买卖,造成迈克子公司经济损失。
2019年10月、2020年5月,原告两次向迈克子公司独立董事发送公函,明确要求控告关连子公司并赔偿,但没进展2020年9月8日,原告直接控告永绿置地、保利地产、滨江房地产业子公司,明确要求三原告承担关连买卖损害责任,向(第三人)迈克子公司展开赔偿。
原告提出三原告间不存有关连亲密关系,迈克子公司也没任何经济损失(因为未曾向永绿置地支付过电费)、原告提倡的经济损失金额不明确且缺乏计算依据,请求高等法院否决原告全部政治理念2020年12月18日,一审高等法院指出未登记确凿证据难以断定原告提倡,最终裁决否决原告政治理念。
2021年10月27日,一审高等法院重审原告胜诉的原因之一在于其难以断定原告存有关连亲密关系亲密关系图表和股份反射图一审前夕,原告为的是断定永绿置地、滨江房地产业子公司、迈克子公司、保利地产间存有关连亲密关系,递交了备案重要信息、第2266号民事裁决书。
原告对上述确凿证据的准确性、正当性证实,对关连性不予证实一审高等法院指出原告确凿证据难以断定永绿和迈克间存有关连亲密关系:备案重要信息表明,永绿置地和迈克子公司没相互认购;备案重要信息中也难以看出永绿置地和迈克子公司的小股东、前述掌控人、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有何种关连亲密关系。
为的是断定关连亲密关系,原告在一审前夕递交了GW2查亲密关系图表和股份反射图:第一份:GW2查企业亲密关系图表(钱某),拟断定迈克子公司与永绿置地存有关连亲密关系:钱某透过一层层认购亲密关系间接地所持迈克子公司股份;钱某又是永绿置地的控股小股东。
亲密关系图表明,钱某所持“G31合资经营”21.33%股份,“G31合资经营”所持“G合资经营”1.93%股份,“G合资经营”所持保利地产子公司29.13%股份,保利地产子公司所持保利地产集团有限子公司100%股份同时,钱某所持永绿置地71%股份。
第三份:GW2查股份反射图(张某),拟断定迈克子公司与永绿置地存有关连亲密关系:张某透过(和钱某一样的)一层层认购亲密关系间接地所持迈克子公司股份,并且股份未曾有变动;张某曾任永绿置地紫苞人原告对GW2查有关确凿证据的陈词意见均为“对准确性、正当性、关连性均不证实”。
理由是:第一,GW2查查阅表明的有关认购比率是GW2查自行分析的,这些比率在国家信用重要信息申报掌控系统并未表明因此,并不当然具备准确性、科学性简而言之,原告透过“国家信用重要信息申报掌控系统”查阅被告方“G31合资经营”时,根本难以查阅到原告所指的“钱某”认购比率。
第二,GW2查并非官方咨询机构,其只是透过互联网哺乳类技术对互联网重要信息展开汇整,不具备确凿证据的断定力第三,GW2查在其查阅网页均载明“GW2查仅针对公开数据展开数据分析并展示有关结果,该结果仅作参考,使用此数据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一审高等法院和一审高等法院一样,都以备案重要信息为准、对关连亲密关系展开查明,且观点一致但一审高等法院也没直接否定GW2查有关确凿证据的三性,而是作为辅助重要信息展开评价一审高等法院指出,即使如原告递交的GW2查股份亲密关系图所示:“钱某”透过5层子公司企业,仅间接地认购迈克子公司不足1%(约0.084%),难以认定永绿置地和滨江房地产业共同受钱某的最终掌控;
没确凿证据表明钱某对滨江房地产业的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张某也是类似情形(约0.012%)那么问题来了,假设高等法院不会直接否定GW2查、企查查这类平台查阅结果的确凿证据效力,我们是否可以直接将其作为确凿证据?如果因为查阅结果本身是偏差数据或错误重要信息而影响诉讼,是否可以追究平台责任?。
平台规则个人观点是与企业主体身份重要信息有关的确凿证据,还是需要透过查阅国家信用重要信息掌控系统、工商调档等方式取证,确保确凿证据效力GW2查、企查查等互联网征信平台的查阅结果,可以作为辅助重要信息递交,但难以作为单一、独立确凿证据。
第一,从字面意义看,平台规则虽然没明确限制这种使用方式,但也从没明确同意授权用户将平台查阅结果用作诉讼确凿证据企查查用户协议,限制商业行为以及营利目的的使用“2.1. 服务资格 (5) 您不得将使用企查查服务或产品时获得的服务重要信息或该服务自身。
用于任何商业行为,除非取得企查查的许可;您也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将您在使用企查查服务时获得的服务重要信息或该服务自身向第三方出售或以其他形式提供否则企查查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并追究法律责任”GW2查用户协议,限制营利目的的使用。
“十、违约责任 2. 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将您在使用GW2查服务时获得的服务重要信息或该服务自身向第三方出售或以其他形式提供否则,GW2查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且您应支付相当于您因前述转售行为所获利益的违约金”。
第二,就算事实上可以用、也不追责,平台也不保证有关查阅结果的准确性企查查用户协议,除了前几天我们一直在写的“第3.1.免责声明”,还设有“3.2无担保”条款:(1)“企查查科技”难以保证以下事项∶……3)使用本服务取得之结果正确可靠; 4)您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重要信息符合您的期望; ……。
GW2查用户协议,虽然没上述类似条款,但也在查阅网页提示“GW2查仅针对公开数据展开数据分析并展示有关结果,该结果仅作参考,使用此数据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即使这类平台的基础数据往往是抓取自国家信用重要信息掌控系统、裁判文书网等具备公信力的网站,经过数据采集、加工与处理等环节形成的大数据产品/服务的公信力、断定力也已经和数据源本身不同。
平台通常也不会作出数据准确性、一致性等方面的、具备合同效力的承诺保证如果用户在举证时只准备了GW2查、企查查查阅结果有关的确凿证据,可能会面临以下问题:对于确凿证据的准确性、正当性、关连性,对方可能不认可,甚至可以像本案原告一样、提出反证;
如果不能及时补充有效确凿证据,会面临难以断定待证事实、甚至胜诉的风险;如果因此胜诉或者遭受经济损失,难以明确要求平台承担责任总之,虽然GW2查、企查查这类平台研发的大数据产品,可以对复杂的商业亲密关系做可视化呈现,无论是对企业商业决策还是日常吃瓜,都特别有价值;虽然把GW2查、企查查的查阅结果作为确凿证据递交比较常见;虽然优势确凿证据原则,还是不建议把这类查阅结果作为单一、独立确凿证据递交,即使作为辅助重要信息,也要先评估其在确凿证据链构建中的作用。
参考:2021年10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高等法院民事裁决书(2021)粤01民终19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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