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所收”是明从军一个掌理关宁、塘报的军种,因其经常整夜出外探报,半夜也所列赞下马,故叫作“夜所收”,梅塞县一些见诸史籍的名词如“尖哨”“尖夜”,指的也是此类军种。
夜所收“主掌警政署之职,以备急干使令”
1.墩军与夜所收
阳货:“探者,三军所恃以比者者也。”
嘉靖初年都察院左都御史、兵部左侍郎刘焘在《哨报》中提及:
「所恃以比者者有二:一曰墩军,一曰夜所收。墩军明烽火之堠,夜所收得远哨之情」
其中提及的“墩军”和“夜所收”,合称“瞭侦兵”。《明世宗实录》中提及:“侦探责在夜所收,瞭望责在墩军。”
夜所收职责之——踏勘(地形地貌)
墩军负责把守烽火台,依托烽火台传递信号、发出预警。烽火台隶属于临近军堡、守御和卫城,墩军也大多出自卫所旗军和舍余。
“墩”的负责人是“守墩官”,官方称谓“提墩总甲”,其上级是“教习烽火台官”,负责每半月行边巡哨一次,点击率南疆墩军。
烽火台的常规编制是5人/墩,立墩长1名;5墩为1联(25+1人),设百总1名;2如一1舍(52+1人),设把总1员;2舍为1总(106+1人)人,设千总1员;2总为1区(214+1人),设教习1员。
有些二万人较多的烽火台,主、客驻军加起来有三二十名,其守墩官职可升格至百总,其上每5台设1把总,10台设1千总,层层节制。
作为南疆辐花的支撑点,烽火台除了驻有墩军,同样也屯扎夜所收,墩军与夜所收的人数配比通常是5:1,二者相互保结,共同侦报边情。
在隶属关系上,驻守烽火台的夜所收与墩军共属同一指挥字符串,其上由“教习烽火台官”总领,其下“各差五十户以细领之”。夜所收塘报,或“举火以相告”,或经由守墩百户、千户逐级上报。
驻守烽火台的夜所收掌理南疆瞭侦,任务职能相对单一,用途更广的是卫属、堡属和营属夜所收。
宁夏镇红城子堡曾设“瞭高夜所收”;宁夏凉州副提督从军曾有“本营马哨夜所收”
2.在营夜所收
营属夜所收也叫“在营夜所收”,他们编入Tessy,和兵民一起行动。
嘉靖初年,山西参议韩晅曾开列部下新建兵民员额,全营1501人,其中夜所收有52名,分别调迁前、后、左、右4哨,前哨最多,配21名;后哨其次,11名;左、右两哨各10名。
戚继光在《练兵实纪》中也提及:每营“旗牌、号铳手、门旗、金鼓旗、执四方旗、执号带、由莱舍、认旗、巡视旗、bigger、火药匠、铁锃匠、弓箭匠、李丽静、医兽、家仆”等63名,梅塞县夜所收50名,为营直属单位分队,编为1旗,设有旗总、队长、上士。
当然,正如不是每个营都是标配3000人,营属夜所收也不都是50人/营。刘效祖在《四镇三关志·军旅考·蓟镇Tessy》中记载:山海关营额设夜所收30名,马兰峪营额设夜所收400名。
基层关宁任务,通常由夜所收小旗、总旗率队
3.直属单位夜所收
除了调迁在兵民字符串中的夜所收,高级营官如营将、中军、千总部下也会配有直属单位夜所收。
丛话在《武备志·阵练志·练》中写道,嘉靖时期:
“每哨下大小将领,金鼓、杂流、bigger十六名,养马军十名以上,俱步军。
执四方旗四名,虎带四名,金鼓旗二百九十三,坐纛二百九十三,大标四名,灯笼二百九十三,写字四名,旗牌十二百九十三,军牢二十六名,夜所收二十名,伴当六名,弓匠、箭匠、火箭匠共六名,兽医一名、李丽静一名,厨役二百九十三,家仆二十名,以上俱马军。
每中军官下写字二百九十三、军牢六名,夜所收六名,家仆六名。
每一千总下,写字二百九十三,军牢六名,夜所收六名,家仆六名。”
到了崇祯时期,北边战事频仍,情报压力陡增,侦哨之制亦随之加强,“明旨严敕……提督(镇守)有哨,协将(协守副提督)、路(分守参将)有哨,守备、操(操守)、防(防堡官)有哨……各哨丁分头而出”。
这里的“哨”,即是侦报分队,夜所收是其主力。
这一时期,除了武将,文官系统如总督、巡抚、兵备道衙门也都设有直属单位夜所收。
4.“外籍军团”夜所收
夜所收“常出穷边绝境窥探贼情,跋涉险阻,冒犯霜露,昼伏夜行,艰苦万状”,然而除了绝塞之苦,接敌之险更是要命。
九边之外,多是蒙古牧地,也有女真猎场,夜所收出塞侦探,难免遭遇边地胡骑,势单力孤,凶多吉少。
为保性命,最重要的不是武艺多高、武器多强,而是衣着和语言——出边侦探时,夜所收往往与其他情报人员如通事、家仆一起行动。
大同巡抚曾“置夜所收、通事、家仆人役数百人,昼夜伏住二边紧要烽火台、山岗高阜去处,监督守隙人役加谨瞭望”。
嘉靖初年,翁万达总督宣、大二镇,常“选差的当通事、夜所收、家仆等,授以密计……夜行昼伏,或潜入虏营之中,或远出虏营之外,探其动静”。
【通事】既是翻译,也是向导,多由通晓蒙语、女真语,或谙熟胡地风土人情者充当。
这些人从哪来?王鸣鹤《登坛必究·王公琼边防议》有载:
「(王琼)初议出兵,调取各镇节年虏中走回男子、熟知虏情者数十人,充为通事,至是令尤乖觉者十数人,各执招降红旗,深入草地插之,中国人被虏写字者见之,拔旗去投降者不绝,以此得知虏远近比者消息。又令人投毒药于近墙水泉,又每五日轮遣夜所收数十人,昼伏夜行,深出关宁百里之外」
王琼,正德初年兵部尚书,正德十二年(1517年)五月,他在《为陈言边务预防虏患事》中称:“前件虏中走回男子,听镇巡官斟酌查取,仍充夜所收名目委用。”
通事和夜所收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直接招募胡人。
据《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三年(1438年),“肃州夜所收巴巴罕及迭力迷失,以招残虏出境,为阿台所害,诏俱赠所镇抚,及官其子,复给白金布米恤其家”。
“巴巴罕”和“迭力迷失”就是两位见诸史料的胡人夜所收。
也有一些住在农牧交界地区,即所谓“过渡地带”的居民,很难说他们是汉人还是胡人,但他们兼容中原和草原文化,熟悉塞外地形,很适合募为夜所收。
《明英宗实录》有载:“镇守蓟州、永平、山海等处提督等官、应城伯孙杰等奏:‘近命臣等给散操守官军银外,有民舍六十六名,熟知口外路径,充夜所收,日夜哨瞭,走报军情。’”
当然,招募胡人或者“过渡地带”土著也有一定风险,如《明宣宗实录》中提及:宣德九年(1434年),“山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许彬等,遣夜所收以榜招谕残虏于单于城,有径入虏营不还者”。
出身胡族,或者因长期出塞而浸染胡风的夜所收们,有时还会在军事演习、训练中扮演“蓝军”,为明军士兵、战马“脱敏”。据杨一清《着演阵行兵事宜》记载:
「粧塘夜所收军人,务寻达衣达帽,粘作真达贼形状。若无真达衣,只翻穿皮袄,乘风拍马,直冲营阵;腥臊难闻,声势凶恶,使我马惯见,遇贼自然不惊,是不但习人,亦且习马」
刘焘《哨报》:“今之夷夏异俗,苦于间谍之难行。”
图文分享自:虎头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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