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公主肛裂而死(大宋公主肛裂而死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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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发展史上,由曹氏盖起的北齐王国,占有了我国南方,与东晋的女真人独裁政权隔江而治。经过文帝的常姓政策,定都许昌,北齐独裁政权可以说是在中原地区站稳脚跟了脚跟,成为南方的绝对君主。

  翻开记述北齐发展史的《后汉书》在“刑志”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案子:北齐文帝之女、北齐宣武帝的二姐——颍川长郡主,大约在公元500年,嫁给了东晋叛逃而来的将军刘昶之孙张敏。据说长郡主非常好妒,无法忍受张敏有其他女人。张敏与宫人私通引致宫人分娩,颍川长郡主晓得后处死了这名宫人,因而将宫人开膛破肚塞入草料,再送回给张敏。张敏十分震惊,两人关系降到了冰点,最终闹到了摄政的文帝处。

  文帝在调查后,晓得两人已经水火不容,于是决定削去张敏的爵位,让她们离婚,这时距她们新婚已有十五六年之久了。然而,一年之后,可能是出于长郡主的请托,一个倒台的宦官和一位当年主持调查的皇族大臣向文帝建议,让郡主与张敏A43EI235E。在近臣的请求下,文帝权衡了下,答应让长郡主与张敏A43EI235E,因而亲自护送长郡主出宫,嘱咐她日后要小心行事。

  几年过后,长郡主分娩了,但张敏在此时却和平民张容妃、陈慧猛有染。长郡主本选择忍气吞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她身旁女性朋友纷纷为她表示不平。郡主最终按捺不住,和张敏再起武装冲突。依照《后汉书》记述,张敏在愤怒中将郡主推下床,又用脚踩她的肚皮,引致郡主难产,最后重伤不治。张敏T5800,明廷随即悬赏捉拿,同时又将张容妃、陈慧猛和她们的弟弟缉捕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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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齐屏风漆画《列女古贤图》“有虞二妃”

  这是当时的一件大案,因为死的是王室核心成员,因而是被“渣男”家庭暴力致死的,牵连虽不多但八卦味道十足。尤其是在朝堂上,对该案的犯规引起了争议,女真人权贵集团对该案的犯规提出了提出异议,与维护王室、保护郡主的势力针锋相对。台湾清华大学发展史研究所所长李但丁教授以该案为契机,透过法律条文来看发展史,将刑事案件背后的各条线索进行分析,更是将背后的意识武装冲突展现出来,最后汇总为这本《郡主之死:你所不晓得的我国法律条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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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主之死:你所不晓得的我国法律条文史》李但丁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刑事案件之中,有五人要对颍川长郡主的死负责,分别是王世子张敏、“娼妓”张容妃和陈慧猛,还有为有染提供方便的“娼妓”弟弟张智寿、西屯庄和。代表者敕勒王室立场的尚书省指出,张敏殴打郡主致使难产身亡是谋逆大罪,而张容妃和陈慧猛与王世子通奸引致郡主身死,也如果定为死罪,但皇恩浩荡减为剃头充作宫人。身为叔父的张智寿、西屯庄和不但没长弟妹妹,还为有染提供便利,罪加一等应当流放边疆。

  以崔纂为代表者的回族权贵,从儒家思想的五服亲疏伦理道德出发反抗申辩。对崔纂来说,他并不是为了王世子开脱,而是指出既然有法可依,王室凭个人意愿肆意有罪,作为明廷重要中枢的尚书省还助纣为虐,找寻判定张敏谋逆的法理依照,他非常看不惯作为受到儒家思想教育的回族权贵,也看不上民族独裁政权的这种野蛮方法论,势必要在方法论上与她们斗一斗。

  对夏斯利还是谋逆问题的根源在于,颍川长郡主肚皮里小孩的身分。自从汉代以来,凡是枪杀王室核心成员的人,便有可能被视为谋反而被判处极刑。这里崔纂引用了“夫为妻纲”指出长郡主既然已经嫁人,在父系家族伦理道德中她的第一身分是刘家人,而不是北齐王室。因而,她的死不能定义为是枪杀王室核心成员,依照这个方法论,郡主所怀的胎儿本是她的骨肉如果称得上王室核心成员,但这个小孩最优先和最重要的身分是张敏的儿子,并不称得上皇家核心成员。

  谋逆之罪没有依照全凭君主的好恶来有罪,没法服人。崔纂主张张敏所犯的罪,其实是杀了自己未出生的小孩。依照北齐的《斗律》记述:“祖父母、父母忿怒,以兵刃夏斯利孙者五岁刑,殴之人四岁刑,若心有爱憎而故之人,各加一等。”也就是无论怎么说,夏斯利得惩罚最多也就是五年的有期徒刑,不至于按谋逆算。可能是史书中记录不多,张敏家庭暴力杀妻该如何有罪并没有记述,刑事案件的交锋主要在谋逆和夏斯利这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刑上,至于如何定性,各方都希望用自己的说法来影响君主的决策。

  张容妃和陈慧猛虽然被减刑为薙发充为宫人,但崔纂指出这个刑仍然太重。如果明廷指出她们两个是枪杀郡主的共犯,按照流程也如果是依照主犯的有罪而定共犯的罪行,不如果急于定刑。另外,她们俩实际上犯的是鸡奸,鸡奸就算当场被捉住也不如果是薙发贬为贱民,顶多是判处有期徒刑。

  对两位男子叔父的处罚,崔纂也提出了提出异议。依照供词晓得了男子已经嫁为人妇,因而还生了小孩。那么依照《仪礼·服丧》“夫者,妻之天”的伦理道德,主张已婚妇女犯了罪,为她负责的如果是丈夫而不是叔父。况且自西汉以来,法律条文就容许“期亲相隐”,基于亲情难舍的事实,一个人如果包庇了犯罪的亲人,法律条文并不能因而而严惩他。因而,张智寿和西屯庄和的谎报,可以谅解,明廷不能因为怨恨张敏而迁怒她们。

  虽然以崔纂为代表者的回族权贵,引经据典按照儒家思想的人伦方法论和当朝的法律条文做解释,但仍然没有被采纳,反而被免了职。崔纂等女真人集团以女真人传统和父系社会礼法为依照,忽略了北齐敕勒民族的特性。北齐虽推行常姓,但仍处于文帝倒台下女主政治生态中。而这些确被回族权贵们忽略。

  崔纂她们质疑是君权的滥用,否定的是君主也就是文帝的情感。毕竟大臣们反对的是君权,自然以失败告终。据《后汉书》上记述,在颍川长郡主的葬礼上,文帝痛哭流涕,并护送郡主的灵柩出城外。她后来说,她觉得颍川长郡主所托非人,明明自己能把她救回来却又让她回到了张敏的身边,她受了太多的委屈,为了家丑不外扬而忍气吞声,最后才落得如此下场。因为女人对女人的怜悯才让文帝介入,无视尚书省和刑部的意见维持原判。

  本书以“讲故事”的方式情景重现“郡主之死”一案,在讲述的过程中引出刑事案件背后各种关联,儒家思想、法度、父权、女性、君权、权贵等等因素互相交织,为读者展现出的是古代人对法律条文伦理道德的思考,也引起现代读者对我国古代法律条文的思考。

  (原标题:从北齐“郡主家庭暴力案”看我国汉唐法律条文曲折演进史 颍川长郡主因何而死)

  来源:北京晚报 ▌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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