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树(33种园林绿化树种)

六八 11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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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万兴庄全媒体本报记者 董修整 杨江参 文/图

实习生 吴忆静 黄一帆 黄珊茹

“很卑鄙,也很卑鄙!

树长得好好的,却险遭外皮,

实在太让人气愤了!”

4月26日

曾老先生在智慧万兴庄平台反映称

福州市浮梁县浔中镇石塘村

有六棵城市绿化树 被人为“危害”

绿化树(33种园林绿化树种) 第1张

被“危害”六棵普贤桂,坐落于“U”字顶部,中间在路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万兴庄本报记者立即赶到案发处

摸排

走访调查:

六棵城市绿化树

树叶呈外环被切掉

曾老先生所说的这六棵城市绿化树,坐落于215省道北山线路(K192+480m)左侧。

26日上午1时45分,万兴庄本报记者走进当晚,只见该线路单向两个匝道,是一个“U”字型的路口。被“危害”的这六棵城市绿化树,就坐落于“U”字的顶部地方性,中间在一起,一棵树之间间隔约2米。

万兴庄本报记者发现这六棵城市绿化树在枝干倾斜度约1.2米的地方性,树叶呈外环被切掉了,外露在枝干上的大“喉咙”很是“匪夷所思”。经单纯量测,这个“喉咙”最高处25公分、直径10公分。

绿化树(33种园林绿化树种) 第2张

经单纯量测,“喉咙”有的是最高处25公分、直径10公分

本报记者注意到,这个“喉咙”顶部是整齐的一圈,枝干上有明显的鱼鳞痕迹,呈滴“马鞍状”,掉在地上的树叶尚未变干,也没被“嫌疑犯”封存。当晚的惨况似乎在控告着犯罪者的Cubzac,看着令人心痛。

绿化树(33种园林绿化树种) 第3张

树叶呈 外环被切掉,外露在枝干上的大“喉咙”匪夷所思

“从‘喉咙’来看,‘嫌疑犯’显然是个新手,砍过柴的。”

“下手很狠,可以说堂吉诃德致命、堂吉诃德见骨,纵使树角质,连树的内反嘴都削了,而且还削得所以干净。这六棵树看来很难活了,太让人生气了。”

对于城市绿化树被外皮一事,居民议论,并对这种行为予以谴责。

绿化树(33种园林绿化树种) 第4张

树叶呈外环被切掉,外露在枝干上的大“喉咙”匪夷所思

本报记者注意到,这六棵城市绿化树边上有一些农地,农地后面是一片山林。“不清楚是谁干的。我家是有监视,但那六棵树在转弯处,监视拍不到。”附近一居民告诉本报记者。

投书的其他居民也称没看到削树叶的“嫌疑犯”。

部门:

已报案,“遇害”普贤桂可能枯萎

所以,“嫌疑犯”究竟是谁?被外皮的这六棵城市绿化树是什么树?能治好吗?

绿化树(33种园林绿化树种) 第5张

树叶呈外环被切掉,外露在枝干上的大“喉咙”匪夷所思

26日上午2时55分,万兴庄本报记者走进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安测试中心。

绿化树(33种园林绿化树种) 第6张

据高安测试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中心的养护人员22日上午5时左右发现,这六棵城市绿化树被外皮。

“当天(22日)上午养护人员巡查到该线路时,树还好好的。到了上午5点再次巡查时看到了这六棵城市绿化树被‘危害’的惨况。‘嫌疑犯’作案时间应当是中午,趁着该线路人车少的情况下手的。”

高安测试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接报后,他们公路部门联合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立即展开调查。从当晚情况来看,这是一起人为破坏公路城市绿化的违法事件。但因监视没拍到,且四处询问也没有结果,调查过程存有难度,一直揪不出“嫌疑犯”。

“被危害的这六棵城市绿化树是普贤桂,2004年左右种下的,有近20年了。”高安测试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普贤桂是樟科樟属乔木植物,高10~15米,胸径30~35公分,喜温暖、湿润气候,耐阴,枝叶及树叶可提取芳香油,是供制各种香精及香料的原料,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普贤桂由于其长势强,树冠扩展快,并能露地过冬,加上树姿优美,抗污染,观赏价值高,病虫害很少的特点,常被用作行道树或庭园罗汉松栽培。同时,也用作造林栽培。

“俗话说人活脸,树活皮。这六棵普贤桂的树叶被大面积切掉后,由于无法供应养分和水分,估计难逃枯萎的厄运。”高安测试中心的工作人员心痛地说,目前,他们公路部门已报案,镇村也已介入,并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外皮毁绿的行为纵使恶劣

还属违法行为

高安测试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遇害”的这六棵普贤桂属于行道树,具有美化公路环境、防风固土、净化空气、减轻噪音的作用,还有诱导视线、遮蔽眩光等功能,能够减少司机的视觉疲劳,提高行车安全性。行道树属于公物,恶意损毁行道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破坏公物且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在城市绿化已被人们广泛接受和认可的今天,外皮毁绿的行为实属恶劣。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爱路护路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砍伐损坏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树木,如确因生产生活需要更新砍伐或修剪树木的,应当提前向公路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宜。如您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滴撒漏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请您及时拨打12328或1234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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