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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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第1张

新消息!

2023年市直学校、

公立医院招聘公告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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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

公告

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2023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8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引进优秀人才87人,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优秀毕业生,对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其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士(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4月9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引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引进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分市直和县区报名端口。

报名时间:4月9日9:00—4月11日 16:00。

审核时间:4月9日9:00—4月12日 16:00。

报名网站:临沂市教育局(http://jyj.linyi.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及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系统生成《2023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提报审核。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2.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应聘人员生成《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核结果。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全市范围内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2023年4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交材料不实以及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招聘单位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审核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要在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2023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到各招聘单位邮箱(见附件1,发送邮件后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确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由引进学校组织预选,预选办法另行通知,按照预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预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分用人学校和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引进学校对考察体检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规定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沂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inyi.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的人才均纳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幼儿教师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临沂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六、其他

1.为保障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临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9-8317064

附件:1.《2023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4.《委培、定向考生同意报考证明信》

临沂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1.《2023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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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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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第3张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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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第4张

4.《委培、定向考生同意报考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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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9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0周岁(1992年4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3、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公立医院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见附件)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7日11:00—4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邮箱:wjw8313931@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8313931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4月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卫生类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等5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市直公立医院在本次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3931。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3506。  附件:2023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2023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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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第6张

鲁南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鲁南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lin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鲁南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见附件)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7日11:00—4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邮箱:wjw8313931@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8313931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4月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卫生类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等2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鲁南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lnjsxy.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鲁南技师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学院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鲁南技师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9777768。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3506。  附件:2023年鲁南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

鲁南技师学院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2023年鲁南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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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第7张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0周岁(1992年4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3、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lyweixiao.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学校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39-8184462。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7日11:00—4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邮箱:wjw8313931@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8313931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4月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检验、护理、药学、中医等5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lyweixiao.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本次招聘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184462。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3506。

  附件1:《2023年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需求计划》

附件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1.《2023年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教师岗位需求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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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第8张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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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医疗卫生人才招聘网2023年职位表 第9张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校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0周岁(1992年4月7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4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3、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如果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4月7日9:00—4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网站(https://www.lycj.com.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4月1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4月7日11:00—4月12日16: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学校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9-2198153。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4月7日11:00—4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9:00—5月2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邮箱:lycx_2198153@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2198153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检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4月7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网站(https://www.lycj.com.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本次招聘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2198153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3506。

  附件:1.《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计划》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1.《2023年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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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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