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相关人员实施办法》(中央组织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组织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明确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湖南理工大学2023年拟面向市场组织工作方案申明招工组织工作相关人员,现将相关事项报告书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工计划
湖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20个教学院部、62个高等职业专业,四年制在校生1.8万余人,高级教员1106人,其中教授115人,副教授357人,具备博士研究生文凭的高级教员350人。
2023年湖南理工大学拟面向市场组织工作方案申明招工组织工作相关人员11名。
二、招工前提
(一)基本前提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戴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前提和心理素质;
5.具备组织工作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
6.具备组织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前提(具体前提详见组织工作岗位表)。
(二)以下相关人员不能报读
1.现役军人;
2.四年制院校在读的非应届大学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核的相关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笔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相关人员;
5.按照《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相关人员实施办法》(中央组织部6号令)、《国家机关人事管理正视明确规定》(人令居规〔2019〕1号)的相关明确规定应当正视的相关人员;
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者及资格合格证书审核
(一)报告书发布
招工报告书在湖南省老龄和社会福利厅中文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南理工大学中文网站(http://rsc.hbpu.edu.cn)面向市场公布。
(二)报名者天数与形式
1.报名者天数:
报名者天数自报告书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
2.报名者形式:
采取网上报名者的形式,应征相关人员应向教员社会部、教育处投送电子邮件。
教员社会部、教育处联系形式:0714-6354262;电子邮箱:hblgrsc@163.com。
(三)资格合格证书审核
1.相关天数节点:年纪从1月1日起算,如某组织工作岗位年纪明确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毕业证、文凭证获得止天数为适当组织工作岗位报名者止日,欧美国家、境内外游学相关人员须于报名者止近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游学服务站开具的境内外文凭、文凭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报名者所需各种类型身分证明资料须于适当组织工作岗位报名者止近日获得。对到期未能按明确要求获得适当身分证明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读资格合格证书。
2.资格合格证书审核所需材料:①生前有效身分证;②各阶段文凭文凭合格证书;国(境)外大学生须提供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游学服务站开具的《欧美国家文凭文凭合格证书书》;③文凭文凭合格证书报告;④资格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合格证书;⑤各种类型荣誉合格证书等。资格合格证书初审时提供更多相关身分证明原件。
3.资格合格证书审核相关明确要求:资格合格证书审核组织工作贯穿于申明招工的全过程。报读相关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生前核对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核对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中止笔试资格合格证书或聘用资格合格证书。报名者与笔试时使用的身分证必须一致。请学生保持报名者时所留联系形式畅通,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笔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四、考核形式
本次组织工作方案申明招工组织工作在湖南省老龄和社会福利厅的指导监督下,具体组织工作由湖南理工大学组织。
(一)资格合格证书初审
笔试前,由招工单位对应征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合格证书前提初审。初审时,应征相关人员应按照招工组织工作岗位资格合格证书前提明确要求提供更多生前身分证、文凭证、文凭证、文凭文凭合格证书报告、适当资格合格证书合格证书证,国(境)外大学生还须提供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游学服务站开具的《欧美国家文凭文凭合格证书书》。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者资格合格证书前提的,中止笔试人选资格合格证书。若同一个组织工作岗位择校生和资格合格证书审核符合明确要求数目小于1:3时,保留该组织工作岗位,以实际资格合格证书审核符合明确要求数目为准。
(二)笔试
1、若同一个组织工作岗位资格合格证书审核符合明确要求数目少于20人,则全部进入复试(免笔试);若同一个组织工作岗位的资格合格证书审核符合明确要求数目达到或超过2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复试。
2、笔试主要考察应征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工作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
3、依据笔试战绩从高分到高分的顺序,按招工组织工作岗位计划1:3的比例入围复试。笔试战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复试。
4、笔试天数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湖南理工大学教育处中文网站。
(三)复试
组织工作岗位名称为高级教员的组织工作岗位,复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对应征相关人员从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组织工作岗位名称为会计和辅导员的组织工作岗位,复试采取结构化复试的形式进行,对应征相关人员从组织工作岗位组织工作常识和实践能力(含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
复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实际参加复试数目与组织工作岗位择校生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实行复试最低符合明确要求分数线控制,复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复试天数和地点另行通知。见湖南理工大学教育处中文网站。
(四)总战绩计算形式
免笔试的组织工作岗位按复试战绩计算总战绩,复试战绩占100%。需要笔试的组织工作岗位按笔试战绩、复试战绩两部分计算笔试总战绩,笔试战绩、复试战绩分别占总战绩的40%、60%。计算学生战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战绩相同,可由复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湖南理工大学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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