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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市直国家机关

申明招工组织工作有关人员报告书

(9号)

依照《国家机关庶务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有关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市国家机关新进有关人员申明招工制度意见的通告》《有关进一步搞好2022年全市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组织工作的通告》和《有关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搞好院校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组织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黑龙江省老龄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决定,面向社会申明招工组织工作有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报告书如下:

  一、招工方案

  本次报告书市直4个行政部门(基层单位)辖下9家国家机关共招工组织工作有关人员16名。其中,工作方案招工院校大学生免考试方案6个(组织工作岗位序列号:1号—5号),非工作方案免考试招工方案10个(组织工作岗位序列号:6号—15号)。具体招工组织工作岗位及前提参见《2022年黑龙江省市直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组织工作有关人员组织工作岗位及其资格证书前提一览表(9号)》(附带1)。

  二、报名者资格证书前提

  (一)基本前提。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组织工作岗位明确要求的身体前提;

  5.35十八岁以下(1986年10月21日至2004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博士生文凭有关人员年纪可放宽至40十八岁以下。招工组织工作岗位对年纪有特殊明确要求的,按招工组织工作岗位明确要求确定。年纪计算天数点均以10月21日为依据(以生前身份证出生日期为依据)。合乎组织工作岗位资格证书前提的2022年普通高中中职大学生报读不受年纪限制。

  (二)组织工作岗位前提。

  合乎组织工作岗位所须要的文凭、专精、组织工作经历等其它前提,参见附带1。

  (三)具备招工组织工作岗位明确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前提。

  1.或非、favour中职大学生报读,须征得或非、favour基层单位同意;

  2.招工组织工作岗位前提明确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专精职称外语证书的,其专精职称外语证书须要合乎招工基层单位设置的专精技术组织工作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人员严禁报读。

  1.在公务人员招考和国家机关申明招工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有关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公职有关人员;

  3.大三的非2022年大学生(2023年1月1日后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生不视为2022年大学生;同时,普通高中大三的非2022年大学生严禁用已获得的文凭、文凭报读);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有关人员及公务人员招录、国家机关招工等未达到现组织工作地、基层单位或组织工作岗位明确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有关人员;

  6.按照法规明确规定严禁雇用的其它情形的有关人员。

  (五)正视。

  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组织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须要正视的,参照《国家机关庶务管理正视明确规定》执行。

  三、报名者与资格证书审核

  (一)报名者方式。

  报名者由招工基层单位或其行政部门立案,采取或电子电子邮件传真等报名者方式进行。

  (二)报名者天数。

  报名者天数:2022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下午16:00。报名者邮箱和或电子电子邮件电话参见(附带1)。

  (三)报名者明确要求。

  1.报名者者须核对《2022年黑龙江省市直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组织工作有关人员报名者表(9号)》(附带2),并推送毕业证书、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证等组织工作岗位需求的金属材料复印件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电子版免冠相片。2022年大学生尚未获得文凭毕业证书的,须推送由本校大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大学生就业张元奇;留学回国有关人员报读的,除需提供明确规定的金属材料外,还要推送国家教育部留学有关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文凭文凭认证书》。

  2.报名者金属材料在明确规定天数内按报名者表备注明确要求推送至招工组织工作岗位相对应的或电子电子邮件或邮箱,逾期不再立案(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者学生请将此表及有关身份证明证明金属材料复印件相片存入一个配置文件,推送至指定邮箱。该配置文件及推送电子邮件的标题为“招工基层单位+招工组织工作岗位+学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某)。报名者有关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证书复查时送达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报读有关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金属材料及联系方式,凡生前核对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核对错误的,责任刚愎自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证书或雇用资格证书。

  4.请学生确保报名者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告有关事项。

  (四)资格证书审核。

  由招工基层单位或其行政部门成立资格证书审核小组,依据招工组织工作岗位设置的前提进行资格证书审核。其中,专精前提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精产品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精产品目录(2021年版) 》《普通高中本科专精产品目录新旧专精对照表(2012年版)》《博士生教育学科专精产品目录(2022年)》《全国技术人员高等院校专精产品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精知识库”等有关产品目录审核,产品目录未涵盖的专精,依照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合乎专精等其它前提前提下,技术人员高等院校预备技工(技工)班大学生可报名者应征文凭明确要求为大学本科的组织工作岗位,专门人才班大学生可报名者应征文凭明确要求为大学专科的组织工作岗位。资格证书审核结果由招工基层单位申明电子邮件或电话通告。

  资格证书审核结果于报名者结束后5个组织工作日内由招工基层单位电话通告或申明电子邮件通告。报名者结束后5个组织工作日内未接到通告的学生,请在2个组织工作日内及时与招工基层单位或其行政部门资格证书审核有关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学生应征的,后果由学生刚愎自用。

  (五)开考比率。

  本报告书除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辖下国家机关招工组织工作岗位外(开考比率1:3),其余各组织工作岗位均不设开考比率。

  (六)有关事项。

  招工组织工作岗位所明确要求的组织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天数点为2022年10月份,即到2022年10月份累计组织工作天数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中大三期间不能视为组织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组织工作经历。

  四、招工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搞好疫情防控组织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工基层单位或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天数、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者结束后由招工基层单位或行政部门另行通告。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学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前,由招工基层单位或行政部门对参加面试有关人员进行资格证书前提复审。资格证书前提复审时,面试有关人员应按照招工组织工作岗位资格证书前提明确要求提供生前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文凭毕业证书(未颁发文凭毕业证书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大学生就业张元奇)及组织工作岗位需求的其它金属材料复印件。经复审不合乎报名者资格证书前提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证书。

  (四)本报告书同一组织工作岗位报名者人数超过一个组织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工基层单位或行政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考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证书人选。最终面试资格证书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工方案数一定比率(1:3至1:6)进行明确。获得面试资格证书的人选按明确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学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依据。

  考试成绩在各招工基层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有关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工组织工作岗位人数1:1的比率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学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明确规定合乎优先雇用前提的优先雇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学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国家机关庶务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有关人员优先等〕;没有合乎优先雇用前提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国家机关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学生,由用人基层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组织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读资格证书前提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证书,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有关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学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雇用资格证书。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有关人员确定为拟雇用人选,在黑龙江省老龄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组织工作日。

  七、雇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合乎雇用前提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证书,并从报读同一组织工作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有关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雇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雇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雇用的,按程序办理有关雇用手续,签订雇用合同。

  (二)2022年大学生报读有关人员,在办理雇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读组织工作岗位所明确要求的文凭毕业证书书,未能提供的取消雇用资格证书。2023年1月1日以后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合乎报读前提,不办理雇用手续(其中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有一个日期为2022年的,可视为2022年大学生)。

  (三)在办理雇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有关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证书,依照招工基层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须要递补的,从报读同一组织工作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有关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有关人员报读的,在办理雇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基层单位依法解除庶务(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证书。

  (四)被雇用有关人员按有关政策明确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雇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雇用;不合格的,取消雇用。

  八、注意事项

  凡学生未在明确规定天数内参加资格证书审核、面试或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征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审核贯穿招工组织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学生不合乎招工资格证书前提或弄虚作假骗取应征资格证书的,均取消应征资格证书,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申明招工过程中应征有关人员、招工基层单位和招工组织工作有关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国家机关申明招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明确规定》(人社部令第39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黑龙江省老龄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黑龙江省庶务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报告书(含补充报告书)的发布网站。本报告书中各招工基层单位或行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申明招工的组织工作网站,有关招工事项及各种通告等信息,均通过组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学生注意查询。

  各招工基层单位报名者、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参见附带1中“报名者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行政部门电话: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庶务处 0431—88904876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庶务处 0431—88550231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庶务处 0431—85614180

  黑龙江省畜牧业管理局庶务处 0431—88906863

  (二)人社部门电话:

  黑龙江省老龄和社会保障厅国家机关庶务管理处 0431—88690586、88690680

  招工方案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黑龙江省老龄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严禁擅自变更。此报告书如有未尽事项,请关注补充报告书。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黑龙江省畜牧业管理局

黑龙江省老龄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21日

来源丨吉和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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