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假造注册登记成婚、”被“拥有妻子” 而这一切 他们一直被吓了一跳…… 前几日 上海的一名女子 就碰到了这等麻烦事 让她更惊诧的是 假造的人竟然是他们的亲妹妹“成婚对象”竟然是他们的表哥
到底怎么回事? ↓↓↓ 近日 上海市房山人民高等法院 审理了一起撤消婚姻纠纷案件
就妹妹被妹妹“假造”注册登记成婚 引发的一系列难题 在细细预判的情况下 向房山房管局收到了民事计划书 在高等法院和房管局的通力合作下 原告20多年的严重错误高等法院系统难题 得到了解决 事情的起源还得从夫妇俩说起
小明和小王是亲夫妇俩 妹妹小明与女朋友小王是韦阿宝 1994年,小明发现他们分娩但因为他们身分证丢失正在办妥 只好 她便瞒着妹妹 盗用小王的身分信息 与小王到房山房管局注册登记成婚 1998年
小王与女朋友小韩注册登记成婚 时间从前来到了2021年 小王在提出申请家庭机动车竞拍时 竟发现他们还有一个未知的“妻子” 小明这才将真相告知小王 原来 小王27年前就和表哥小王“成婚”了 “我家机动车竞拍提出申请确实刻不容缓,而且现在个人隐私都联网了,如此吓人的严重错误高等法院系统会给我带来财产、债务、继承、名誉等多方面的难题。
” 小王说道 只好 小王以表哥小王为被告 向上海房山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消她与小王的高等法院系统 房山高等法院受理后 因夫妻关系涉及公民的身分权 为查明刑事案件历史事实 协办法官韩玉对刑事案件进行了实质审查。
韩玉组织 小王、小明、小王、小韩 进行了谈话 在一审小明一审承认她曾以小王的为名与小王成婚 小王随即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笔迹鉴别 请求鉴别所涉成婚提出申请表中 “小王”处的亲笔签名并非是由其本人签字 而是由小明手写
鉴别机构的意见建议为:梅列上“小王”亲笔签名与样品上小明手写的小王笔迹是同一人手写 依照以上历史事实和证据高等法院确认1994年的成婚注册登记是小明盗用小王的为名注册登记办理手续 在捋清了刑事案件历史事实后 如何既能实质性化解原告的麻烦事
又能从制度层面 避免严重错误高等法院系统对原告造成影响 成为了韩玉面临的一个操心事 2021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高等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公安部、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以解决以假造顶替或者虚报的方式办理手续高等法院系统难题的辅导意见建议》
(以下简称辅导意见建议) 韩玉细细预判,对照刑事案件历史事实 依照辅导意见建议 向当地房管局收到了 撤消高等法院系统的民事计划书 建议房管局在核实后 及时撤消小王与小王的成婚注册登记 规范和完善高等法院系统及档案看管工作。
加大对高等法院系统作假行为的严惩力度 房山房管局 在收到民事计划书后经过充分调查核实主动撤消了小王与小王的高等法院系统 小王的诉求最终得以实现 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现实生活中 有些人会出于种种目的 故意使用虚假身分信息 或者盗用他人身分信息办理手续成婚注册登记 如果发现他们被“假造”成婚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维权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接到原告假造顶替或者虚报高等法院系统的报案、举报后,认为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历史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
找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受理相关刑事案件后,经调查核实认为应当撤消高等法院系统的,向民政厅门发送民事计划书找检察院,检察院根据行政诉讼刑事案件监督情况及调查核实情况,认为应当撤消高等法院系统的,向民政厅门发送检察计划书找民政厅门,民政厅门对原告反映的假造婚姻、诈骗婚姻等难题,将有关线索转交公安、民事等部门,在收到公安、民事等部门出具的历史事实认定相关证明、情况说明、民事计划书、检察计划书等证据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撤消高等法院系统。
最后DV君提醒大家 莫把婚姻当儿戏 不要给他们、家人和他人 带来无妄的烦恼 综合:上海房山高等法院、人民高等法院报等 catalogs:112275;contentid:11270202;publishdate:2023-04-23;author:季爽;file:1682206993822-2e573d55-0a46-4097-b75f-b7b39da0bf4c;source:29;from:广东公共DV现场;timestamp:2023-04-23 07: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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