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吉日先生 在chan上看到一个姑娘的求救。 她说,她和前女友原则上碰面,结果被轮奸。 很崩盘,也很痛苦,硬是跟暴戾决一死战,但更心急如焚父母。
真是太傻了,也太心疼了。 本就并非她的错,她却无声无息被逼入走投无路。 除了网民嘲弄她: “催迫不叫轮奸,你只是事前懊悔罢了。”
估算在某些人心中,初恋情人出现亲密关系,不管是并非强逼,是并非暴力行为,都算不上轮奸。这对男性来说,真的公正吗?!
1“我被前女友轮奸了,他说这是离婚炮” 总没人问:恋人间私自出现亲密关系,算轮奸吗? 没人说,这是恋人间的品味 没人说,都在一起了,还装什么贞节老爷 讲出这种话的人,脊高怕是被狗吃了…… 近日,海口三亚疑犯情况通报:。
31岁的谢某,醉酒到26岁的吴某住所,对其实行毒打并轮奸,同时演唱音频。 而且,两人曾是初恋情人亲密关系,案发时已经离婚。
看清,疑犯的认定,是“被控轮奸”, 即便曾有初恋亲密关系,也是峭腹的轮奸行为 事件中有三点值得留心第一,他是在醉酒实施轮奸的 都说“酒壮怂人胆”,饮酒乱不了性,但会唤起内心深处的冲动 显然,他对轮奸前女友早有密谋,漠视伦理,漠视法律。
第二,他在轮奸时除了此以演唱音频 轮奸并非他的主要目地 偷窥淋浴间音频,严重威胁前女友,散布到网上买进,才是他的真正目地 果然,吴某被吓住了,无动于衷不敢报案 幸好没人发现音频后及时报案,这件事情很可能无疾而终。
有网民对男子的作法提出批评:“一直没报案,估算离婚费没达成交易。”“余情未了呗,这没错是离婚炮。”
为什么要对受害者进行恶意揣测? 受害者肉体所承受的痛苦,精神所承受的摧残,非旁观者能感受一二。 我们只需记住一点:任何男女间的性行为,只要违背妇女意志的,都属于轮奸!
2“结婚证,并非丈夫轮奸妻子的许可证” 再问大家一个问题: 如果丈夫强逼妻子同房,不管他们感情好不好,算轮奸吗? 答案是:当然算 结婚证并非轮奸罪的“免死金牌” 无论离婚了,还是在婚姻存续期,强逼出现亲密关系都是犯罪!。
2015年,湖南岳阳出现一起轮奸案 徐某一路尾随前妻邱某,来到她出租屋楼下 趁她打开铁门,突然冲出来,一把将她拖到楼梯间里 然后,死死卡住她的喉咙,还掏出一把折叠刀来严重威胁 势单力薄的邱某,根本无法反抗。
被他带进房间里轮奸,还造成轻伤二级。 这跟“雨衣男”有什么区别? 一样的横拖竖曳,一样的发泄兽性,一样的不把前妻当“人”。
如果这都算不上轮奸,那么婚后男性的人身安全,将会拴在暴戾男的裤腰带上 国外报道过一家华人三口 男主人黄某文质彬彬,受到许多人的信任和敬仰 然而真实的他,喜怒无常,经常打骂妻子和儿子 妻子不堪忍受,决定跟他分房睡。
可每到半夜,黄某就会闯进她的房间,对她实施轮奸 甚至讲出“死都要死在一起”的恐怖言论 终于,他在一次争吵后,彻底失去理智 在自家车内,残忍地杀死了妻子 一纸结婚证,本应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见证。
如今却成了暴戾的“通行证”,自以为有了婚姻亲密关系,就可以肆无忌惮,实施伤害。若婚后轮奸合法,岂不助长了暴戾的嚣张气焰?!
3轮奸就是轮奸,别拿“离婚炮”来掩饰 我国《刑法》规定: 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行为、严重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逼妇女进行性行为的,都属于轮奸 不就是不违背意愿的性行为就是轮奸 陌生人、女友、丈夫,都有可能犯这最卑劣的罪行。
据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数据显示, 中国有24.7%的妇女在婚姻中,曾被另一半毒打、言语羞辱、限制自由、控制个人行为,以及强逼出现亲密关系等。
社会学家李银河讲过这样一个案例 一个女人在结婚后,多次被丈夫强逼出现亲密关系 她曾拒绝,“你不能这样对我” 但换来的是一次比一次更残暴的毒打、轮奸 屈辱式的轮奸性生活,足足持续了六年 丈夫从来漠视妻子的反抗,他认为:
这是我妻子,又并非外面的女人,怎么算轮奸呢? 在传统观念里,满足伴侣的性需求是义务和责任。 “你不能满足丈夫,那就是你的不对。”
“不能出现亲密关系,那结婚有什么用?”
“都要同意的话都别做了喽。”
早些年,台湾做过相关统计,轮奸案中,初恋情人间的轮奸最多。
亲密亲密关系不等于不会出现轮奸 事实上,在恋人、夫妻间,轮奸行为往往被合理化,以致于给受害者造成终生无法愈合的创伤 别再说什么“离婚炮”、“离婚炮”了那是在美化犯罪,纵容犯罪,只会让施暴者更加嚣张,让受害者更加疼痛。
4捍卫“性同意权”,每一次发声都是力量 性,本应是美好的经历 不能成为《动物世界》里的弱肉强食,由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捕猎者”,恣意妄为地吞食“猎物” 男女交往并非发情的许可证 男性更并非被吞噬的“猎物”。
性的前提,是“性同意”! 英国性教育宣传片《Tea Consent》这样定义“性同意”: 性行为知情同意,就跟请人喝茶一样 别人可以不想喝茶;也可以刚开始想喝,后来又不想喝了;昨天想喝,不代表今天想喝……。
不管什么情况,“对方同意”是最重要的。Only yes means yes!
纽约州法院切特勒法官说过: “永远同意与丈夫做爱的承诺说是没有理性而又荒谬的 从来都不应当认为婚姻赋予了丈夫根据需要强制妻子性交的权利” 我们的法律保障了男性的性自主权 无论何时、何地、何人,只要违背了妇女的意志,都属于犯罪。
我们的社会也需要彻底改变观念 亲密亲密关系间的暴力行为行为,也需要正确定位,明确认定,避免伤害的出现最后,如果遭遇不幸,一定要学会反抗 正如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所写: “忍耐并非美德 把忍耐当成美德是这个伪善的世界维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生气才是美德。
”不沉默,零容忍,向一切性暴力行为行为说不。每个人,都要学会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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