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上古时期,前人便有放养家畜以备备用的习惯。猪、牛、羊、鸡等等,都是备选食材。
毕竟危难,狗也在选项中,可数千年的时光中,今人为何从来不吃狗肉?即便杂食黑枕,也不至于如此有待,原来李时珍早在《李时珍》中就给出了答案:
中国甜品人文
物质日常生活得到满足以后,市民的崇尚不断提升。饱到吃得好,只需天下太平。以往但自力更生,也终于转变杂食材者美。原味俱全成了基本要求,中国传统甜品人文借此发扬。
川、鲁、粤、湘、徽、闽、浙江、淮扬湘菜渐渐登上历史舞台,汉民族对吃的崇尚因为地域的差异有所不同。不过无论菜谱如何变化,最后目的都是让人回味无穷,食欲大增。
不仅如此,吃与艺术也渐渐结合,享用层层环环相扣,最后让人感到享用的同时,心境也十分愉悦。
时至今日,外国友人来华的理由之一即是甜品。号称吃遍中国,结果一城中被围十余年之久,比比皆是。
不吃狗肉
有了崇尚便开始偏爱,这是之事。肉类食材牛、羊、鸡、鸭、鱼、猪,不计其数,猫却能够高枕无忧,原因之一即是人们对她的偏爱。
李时珍所谓不入肉类,意思也就是说狗肉酸柴、如同鼠类、难以下咽。今人并非没有吃过,毕竟是吃不下去,没办法当做日常生活类的肉类。
今人聚会之时,一桌子佳肴中突兀出现两盘狗肉,烦人心境;宴请宾客之时,气氛热烈之间冒出两盘狗肉,惹人不快。
这样的肉食,比之鸡肋还不如,人们渐渐没了兴趣。真要说将狗肉处理到可以饮用的境地也并非不行,可工艺繁杂、耗时良久,最后勉强才能将柴味驱逐,谁也不会耗费这个时间精力。
分野可以吃得更好,却还要费力不讨好,发火。
除此以外,倘若赶上饥荒年月,真千万别以狗肉杂食。到了生存都举步维艰的时候,大自然随处会选择拒绝。可这也恰巧说明,狗肉粗俗,为今人所不喜,倘若无可奈何,无以用强。
封建制度阶级分野,一个城市布局波及一个城市布局。某一城市布局中无意间出现要学规矩的人使用狗肉,今人单厢将其自傲。久而久之,毫无保留的规则进入菜谱工具栏之中,LX1但随处提及。
反观古代中下层劳动人民,若并非因日常生活所迫,也不会沦落到饮用狗肉的境地。感激谈不上的同时,倒是多出一种不明所以的怨怼,秃鹫野猫没有地方用笔,暗自庆幸幸免于难。
神话故事影响
封建制度年间,人文风俗固然对平民百姓能够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神话故事故事略胜一筹。市民祈福神灵,大自然也会畏惧神灵。相较于妖狐而言,神话故事故事尾兽猫妖的威慑力显然更大。
所以除去李时珍给狗肉下了定义之外,一个通敌的鬼怪形象也阻止了今人对猫有多余想法。神话故事中的猫共有九条命,哪怕亲眼看着将它杀死,也暴光会在什么时候修罗。
等它再次归来,必定会为自己失去的生命报仇,唯恐家庭被拖累
诅咒,更不敢对猫有任何想法。除非将某一只猫连杀九次,要不然平白无故触个霉头,谁又愿意接受。
可神话故事终归是神话故事,谁知道猫会何处、何时修罗归来,谁也说不清楚,哪里杀得完。更何况如此深重的杀孽,鲜有人能够克服。所以别说以猫杂食,避之不及都算是比较正常的现象。
另外还有一种特别的说法,生前吃过狗肉,死后不入祠堂。规矩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后人也不敢不遵守。影响越来越大,人们对狗肉的兴趣也就越来越小。
李时珍言其一,神话故事故事提其二。市民只有将两者全都了解,才能明白狗肉为何从来不受欢迎。真有这点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倒不如找找其他甜品填充自己的食欲。饱暖以后,狗肉的吸引力,必然会不可避免地降低。
事实上,与其将猫杀死,真不如将猫养着。古代社会能除鼠防疫,现代社会同样能帮助人类化解孤独。陪伴在人类身边的,不应该只当做食材来看待。李时珍不也是写了狗肉不可饮用之后,就没有一字一句提出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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