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银行遭劫匪袭击?假的 某银行遭到两名歹徒抢劫

六八 6 0

山东一银行发生抢劫,劫匪被当场击毙,人质获救,此事会给人质带来阴影吗?

在山东泰山区一银行,有一名歹徒持凶器抢劫,并且挟持了一名人质,当地公安接警之后,立即出动警力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犯罪嫌疑人情绪非常激动,而且还叫嚣与人质同归于尽,公安机关经过多次警告无效之后,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击毙,人质也被成功的解救,并无其他人员伤,有不少网友为这些公安机关民警点赞,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将抢劫犯及时击毙,也挽回了银行的损失,解救了无辜的市民。

我觉得此事也会给人质带来一定的阴影,本来自己好好的在银行取钱,没有想到却突然遇到了歹徒,而且眼睁睁的看到结尾被击毙,内心肯定会不好受,甚至会留下一定的后遗症,而且内心还会有一种恐慌的心理,甚至以后在银行取钱也会担惊受怕,因为担心会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我觉得可以对人质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内心的抑郁。

不得不说这个结尾非常的愚蠢,现在街上到处都是摄像头,根本就不可能逃脱警方的追踪,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根本就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而且抢银行也是根本不现实的,因为在银行根本就没有太多的现金,而且这些钱也很难被带走,所有的钱都有相应的记号,只要使用立马被发现。

不少人看抢银行的电视剧看多了,导致自己失去了理智,特别是现在的科技不断的发展,银行的相关防护措施做得非常到位,根本就没有可乘之机,银行的安保工作做得非常的好,这些劫匪抢银行完全是找死,如果自己经济上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可以通过网络向其他人求助,而且政府也有专门的救济部门,一定不要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

美国一电影 说一个银行抢劫案 结果是假的 主角是一个黑人演员

英文名: Chaos  中文名: 混沌理论 混乱作战 乱战  西雅图的某个早晨,5名歹徒闯入一家银行劫持了在场的近四十名职员和顾客。尽管他们表现得训练有素,经验老道,但百密一疏,仍被一位银行职员偷偷按响了警报器。警察迅速包围街区后,劫匪的头目洛伦兹要求和相识的警官昆丁·康纳斯对话。  康纳斯曾在一次办案过程中直接导致洛伦兹兄弟的死亡,而现在他正因一次严重失误处于停职阶段。在警方的要求下,正在度假的康纳斯勉强接受了上级的任务,和刚踏入警届的新手德克成了搭档。就在银行遭劫的现场,康纳斯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很快分析出了警匪双方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于是,在已有一名人质死亡的情况下,他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进入银行,采取相关措施,才能避免更大的伤亡危险。然而,狡猾的劫匪显然是有备而来,开始折磨人质以阻止警察的秘密靠近,并且在警察试图强攻时, 引爆了他们预先设置的强力炸弹。顿时,银行内外陷入了一片火海之中,受惊的人们四散逃窜。康纳斯他们开始意识到,一场比他们想象中更为激烈的战斗拉开了序幕,正与邪的较量正式开始……  渐渐地线索出现了,德克发现劫匪利用电脑系统挪走了一大笔钱,追根究底却是他的上司参与其中。于是,他继续追踪劫匪的行踪,意外之外的是,竟然警官康纳斯最终导演了这一切,实在是一场错综复杂的乱战。  黑人是“刀锋战士” 韦斯利·斯奈普斯 Wesley Snipes。  ===================================  楼主没有说清剧情,也可能是下面这部。如果是关于犹太人财产的。  ===================================  英文名: Inside Man  中文名: 内部人士 局内人 卧底  刚刚获得提升的经验丰富的纽约警察局的老警探凯斯·弗雷泽(丹泽尔·华盛顿)似乎并没有太多值得庆祝的,因为在他周围萦绕的腐败丑闻始终令其感到厌恶。然而,对警探事业的多年追求仍促使着他为这一行尽心尽力着。尤其是他那分独特且惊险刺激的人质交涉工作(谈判专家)更是令他心驰神往。  此时,弗雷泽与老搭档比尔·米歇尔接到命令,迅速赶往一处案发现场,那里疯狂的抢匪刚刚劫持了人质与警察对峙着。而且,劫匪的头目就是这一带远近闻名的银行抢劫犯达尔顿·拉塞尔(克里夫·欧文)。狡猾的抢匪达尔顿在抢劫败露时顺手劫持了一名人质作为自己的临时挡箭牌。正当弗雷泽与搭档正试图与匪首拉塞尔沟通时,在现场的还有来自ESU(紧急营救部队)特战小组的人员在上尉约翰·达鲁斯(威廉·达福)的指挥下正准备一套严密的武装营救计划。然而,狡猾的拉塞尔似乎看破了警方的计划,迅速做出了反应,使得警方的营救计划无法实施……  那个黑人是丹泽尔·华盛顿 Denzel Washington

持刀抢劫

你好!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 持枪抢劫的; (八)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 救灾. 救济物资的的规定。如果3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俩个持刀,1个没有持刀,先后抢劫了3次,应当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情节对他们分别量刑处罚。如果3次抢劫的金额不大,没有持刀的那个犯罪嫌疑人不是主犯,一般情况下,对其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银行内被抢劫

当储户将存折交付银行时,合同即告成立,存折即是合同,储户与银行间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根据储蓄存款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行业习惯,避免储户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就成为此类合同的附随义务。为履行这一附随义务,银行必须是切实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履行最谨慎之注意义务,在自己能力所及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储户不受非法侵害。储蓄存款合同一经成立,合同的附随义务随之产生并客观存在,在储户与银行间的储蓄存款合同中,银行除应履行将储户交付现金存入其帐户、从帐户内提取现金、转帐、支付利息等义务外,还应履行保护储户在营业场所办理存取款时的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义务。银行为了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必须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给予充分注意,以及时发现可疑人员,保护储户安全。事实证明,,银行的服务瑕疵与储户被抢有因果关系,已将储户置于不安全境地,银行没有全面、认真履行合同义务,自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银行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安全防范措施,保护储户不受非法侵害,则银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储户的经济损失。反之如果银行能够证明自己已采取了配备保安人员,安装监视、报警设备等措施,并且在不法侵害发生时及时发现并尽力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在此情形下,应当认定银行已履行了合理谨慎注意义务来保护储户人身,财产安全,银行不构成违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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