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答错校长名被通报批评 校方回应 学生答错了,该如何是好

六八 7 0

群员辱骂校长建群学生被开除,校方如何回应?

10月26日,河南新郑有学生家长爆料,其女儿被龙湖镇第二初级中学开除。据家长反映,开除原因是有同学在其女儿所建QQ群里言论不当,疑似辱骂校长。

对此,相关媒体联系到龙湖二中管理方龙湖中心校,工作人员表示,学生犯错必须认错,但开除不妥,他们会联系学校尽快处理此事。

同时,有不少网友也发出疑问,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开除学生的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7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才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严重后果者;

4、打架斗殴、行凶、赌博、偷盗等经教育不改者,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5、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者”。“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鉴于开除的严重性,若非得开除学生,则应该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而不能根据校长的个人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河南-龙湖二中群员辱骂校长建群学生被开除 网友:义务教育可以开除?

谈话死的校方回应

校方讲述了事情经过,并称不知道是否存在体罚。 该校负责处理这件事的一名姓冯的副校长说:“我们欢迎媒体的舆论监督,从来没有授意门卫严防记者,也没有像网上传言的那样,对学生封锁消息。”冯校长表示,门卫“看得严”只是为了保证校园安全,是正常工作。随后,冯校长对记者讲述了他所了解的事情经过: 2011年3月11日晚8点左右,高二一班班主任柴某在检查自习时,发现范鹏飞和另一名同学违反课堂纪律,便将二人喊出教室。由于当时晚自习刚下课,教室外的走廊比较喧闹,柴某便将范鹏飞带到一楼教室西边的人行道,单独谈话。但是15分钟后,范鹏飞突然晕倒在地,柴某马上拨打了120。大约8点30分,120赶来把范鹏飞送往县中心医院急救中心进行抢救,柴某随同前往,并在路上通知了范鹏飞的家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晚上10点左右,医生说人不行了,抢救无效。”据冯校长介绍,医院的初步诊断是“心源性猝死”。当晚,邹平县相关部门成立了善后处理小组。“第二天我们联系到了范鹏飞的家人,他们提了两个要求,一是想知道孩子是怎么死的;二是要见一见柴老师。我们也想把事情弄明白,提出走司法程序,但家属不同意,要求自己找当事人处理。”冯校长说,“13日上午再次谈话的时候,他的家人要求学校赔偿70万元,我们觉得可以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但赔偿70万没有依据。同情也要有尺度,我们说赔偿8万元,他的家人没有同意。” 然而,最让人关心的是在柴某与范鹏飞单独相处的20分钟里,有没有发生争吵或肢体接触呢?对此,冯校长表示不知道,他在找柴某谈话时,没有提到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学校有监控,但他们谈话的地方是不是拍得到我也不清楚,监控录像现在已经被公安局调走了。”冯校长说目前柴某已经停职。“我个人感觉,他是个好老师。”

学校将名字写错

名字写错,是没法再学信网上查到的,建议你先联系学校进行信息更改,上报教育部,才能在学信网上认证通过。

直呼校领导大名有错么

你没错,但那位领导他愿意吗?

从礼节上讲,你应称他的职务,他才高兴,这也许正如柏阳先生说的那样,是中国的酱缸文化的一种体现吧。

发表评论 (已有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