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大结局名场面来了 玫瑰的故事 结局

六八 24 0

你觉得《玫瑰之战》有没有烂尾?

这部从头追到尾的电视剧,真没想到这样的结局,简直令人欲骂之、弃之而后快。

本来还觉得顾念从家庭主妇到返回职场挺立志的,又因为袁泉的出演而非常期待,可是追着追着,到结尾就变味了,甚至整个剧集体人物都变得一反常态,不可辨认。

顾念和黄晓明演的丰盛之间原本还有一些感情和默契,共同打了一些官司,经历了一些事情,完全可以克服女儿童童和顾念老公的这些障碍走到一起,毕竟顾念在丰盛的帮助下重新站到职场,找回自信。毕竟他们大学同学,丰盛又暗恋顾念多年。可是,一次没有被证实的误会,就把两个人打败了,成了势同水火的仇家不说,还为了一桩案子掐的死去活来。有两个细节更加不忍直视:

一是丰盛知道顾念想跳槽且背着他,于是跑到顾念办公室和她倾诉,自己怎么怎么信任她,她怎么可以之类……这里的感情毫无铺垫,让人对丰盛一下子不认识了。他还叫来保安盯着顾念离开,且抢走了她的手机,说那里面有公司的信息。细节经不住推敲,形象和之前温文尔雅,智慧圆通的形象截然相反,简直两人!真不知道导演怎么想的?包括令仪,作为公司的合伙人和开创者,对顾念那般赏识,怎么没一点头脑,不调查,就认定顾念背叛了她,急忙想扳回和顾念的官司,直接让人对导演的设计怀疑到了极点!

二是结尾应该是古正非和他老婆离婚的案件,可是结局都没有,就让顾念开始怀旧,怀念起和丰盛的点点滴滴来,这是最最让人不懂的地方,一个案件,都不交代一个结局吗?甚至让人怀疑还有第二部。不过,再有的话,多半不想追了。

玫瑰的随笔散文

   玫瑰

  传说,在子夜时分盛开的玫瑰随着空气中的雾气蕴蔼会散发出白天所未有的一种持久的芳香,随夜雾中弥散开来,闻者,沁人心脾,慧眼大开,会让人保鲜着愉悦的心情,而青春永驻,但成千上万的玫瑰一般都是在白天开放,在夜里开放的是可遇不可求的极品。

  在我们这个滨海小城,很早就耳闻在威海大森林夜总会时不时会出现一个跳舞特别嗨的女孩儿,大家都想一睹真容,但只是偶见风采,却难识庐山真面目,谁也不知道这个女孩来自小城的哪个角落,背地里大家都给这个女孩起名叫“夜玫瑰”。

  特别是男同事,在公司谈起这个女孩儿,都说认识这个女孩儿来吹嘘和装装自己的面子。却时常又被大家识破自圆自说的谎言而被起哄。这天,大家又在谈起这个神秘的女孩,说昨晚又有人见到她了,金黄的长发,窈窕的身材还有特别给力的舞姿,让很多人痴迷,所以,也会经常有同事去夜总会,宁肯什么都不消费,而只是为等到她,欣赏她的舞步,那是一种享受,一种欣赏,一种赞同,还有一种向往。

  我有个同窗好友,大学毕业后,她在一个知名公司任职,事业风声水起,做事一丝不苟,很得人敬佩。只是人很稳重,属于内向型的那种,从来不去那种场合。这天我下班没事,就抱着试试的态度约了她一起做个伴,去夜总会看看,到底大家传说的这个夜玫瑰跳舞有什么样的吸引力让大家这么着迷。好友她笑笑,说:“有啥看的,不就是跳舞吗?”但经我再三软磨硬泡,终于她答应陪我一起去几晚上。

  可惜,一连去了一个周,也没遇到这个女孩儿,于是,关于她的传说更多了,有的说她遇到劫匪了,有的说她认识了哪个金主了,她就这样消失了。

  好友也不再陪我去了,但我这人天生就有好奇心,我还是坚持去,越是神秘,越感觉有趣。因为大家把这个女孩传的太神乎了。时间长了,我也不再是只坐着欣赏了,也会在人多混杂时敢于上去扭几步了,跳舞这行有个规矩:大家公认跳得好的,在动感的音乐声中会被大家渐渐地围拢起来,会以这人为中心,形成一个领舞的场面。慢慢地,我也敢围着跳舞跳得比较好的边缘舞动了。让我感觉我因为好奇而寻觅,又因为寻觅而喜好上了这种氛围了。

  这个周六的晚上,我依然去了,因为我知道,宁可挨个的夜总会去,倒不如在一家夜总会守株待兔地等候这位神秘女孩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等到了!正当大家跳得无趣时,这个女孩蒙着面纱出现了,我的天,这行头:金黄的长发及腰,闪亮的金丝衣,一条黑色的皮裤外是一条超短迷你百褶裙,刹那间,就象早就安排好了一样,音乐也换成了德国“绝对震憾心脏DJ”舞曲,整个场面顿时沸腾了,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口哨声,混合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哇!好酷哦,那么纤细的小蛮腰竟然有那么大的力量,每一个音符仿佛因她而有了灵性似的熠熠生辉,时而象俏皮的风吹过的杨柳,时而象凌云漫步,身体的每一部分都似随时可以分拆开来而又随时可以临场组合成很完美的机器人,珠缨旋转星宿摇,花蔓振作龙蛇动。如果说女娲造人需要智慧的想象,那么,这个女孩儿就是专为舞蹈而生的精灵,又仿佛她在用得天独厚的肢体语言在讲述一个个迷人的故事,她跳得那么酣畅淋漓,那么的自由自在!如鹰之翱翔,如鱼儿入水,感觉有着巨大能量需要释放似的,又感觉她不是在跳舞,而是一种宣泄、一种原子爆发的反应,动力十足!她带动了整个舞厅的气氛,音乐不再是音乐,舞蹈不再是舞蹈,剩下的只有美奂美仑、心驰神往的境界!令人感动,让人陶醉,用她满满的自信表达着对生活的爱,对世界的爱,对一切的爱……

  大家自觉向这个女孩靠拢的时候,我也悄悄地跳舞至她的身边,耸肩、摇摆、蹦跳,一切是那么的和谐,一切又是那么的忘我,忽地在女孩儿跳舞的地方升起了一个旋转舞台,女孩还是那么自如地舞动着青春的每一个音符,就在她忘我地甩头的时候,蓦然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她手腕上的手链,竟然和我的一模一样!我惊呆了!我倏地伫立在那里,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人,那么地扎眼,那个女孩儿也发觉了什么似的,边跳边把一只手摆动着在空中旋转,舞台降下来,她不再是那个领舞者,在大家崇拜而又羡慕的眼神中,她几步就晃过了人群,大家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个舞曲还没有跳完,她就这样消失在后台中……

  这个手链我太熟悉了,那是我和我的同窗好友在毕业时去银饰店特意订做的,因为在大学时我们俩在一次次比赛中配合默契而得绰号“幻影双鱼”,我俩为了纪念,就请人打造了一对挂着双鱼的手链,彼此各一个,它象征着我们的友谊,也象征着我们的默契。可是,这个手链的主人正是那个在学校、在公司特别稳重、特别宅的那个同窗好友,我从未见过和听说过她会跳舞,怎么可能是她?但又不可能不是,除非那个手链是被别人捡到了,但我似乎又感觉到哪里又与这个女孩似曾相识,还有她的匆忙离去,简直是个谜团,如果是她,什么时候竟然学得这么一手妙曼舞姿,做为好朋友的我却一脸茫然。我后悔刚才没有靠她太近,后悔没有在闪烁的灯光下仔细端祥与揣摩,我决定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第二天,我邀此同窗好友去喝卡布奇诺,她准时赴约,我看到她抬起戴着双鱼手链的手,文静地举着杯子,与昨晚那个女孩儿怎么也联系不起来。我说,老实交待吧。她笑笑,说:“白天伏案工作了一天,是脑力劳动,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时间久了就有点压抑了,后来就偷偷学了跳舞,一开始是在家练习,后来,突发奇想,戴了面纱或假面具去跳舞该很刺激,而我的一个表哥正好是大森林夜总会的负责人,就和他商量,每次都由他掩护我撤退,这样谁也不认识我,我还是文静而庄重的我。第二天上班,感觉自己又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似的精神,这种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运动,让我的人生快乐无比!只是我不曾想,被大家传来传去竟然成了什么夜玫瑰,你可要替我保守这个秘密,这只是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爱好而已。”我的心一下就暖暖地舒展开来,我理解了。

  是啊,平时,一些不起眼的东西去仔细观赏与品味,也会发现其有惊艳之美,何况我们人类呢?一个人,要活得洒脱,活得开心,自我感觉良好,便好。

   盛开的玫瑰

  佛说:万事皆有因,有因才有果。

  一朵玫瑰要经历深冬的寒冷、春天的风雨、盛夏的炙热,才能盛开得芬芳艳丽;一个人,要经历世事的沧桑与千锤百炼的磨砺,才得以成就自己。同样,一个心浮气躁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发展的。

  公司来了一个已经四次跳槽的新工人,刚出徒又不干了,让大家感触很深。我们不去计较他的得失,只是以他的心境去看问题,此人可能一生都要被别人的话语而左右,一个没有主见的人,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成功。

  假如他是一朵玫瑰,他只闻到玫瑰盛开时醉人的花香,只是肤浅地羡慕玫瑰绽放时迷人的花朵,而如果让他在寒风凛冽中挺立,在白雪皑皑时积蓄力量,待早春料峭的风吹过,冰凉肆虐的雨打过,那他指定不会再去愿意做玫瑰了。仔细想来,寒风再冷,是为它冬日的休整,让它有一个冬眠的休息过程,白雪皑皑是为了让它远离病虫害的袭击,早春的风是为了让它把积蓄了一冬的力量有个苏醒的过程,冰凉的雨则是为了让它有灌溉营养的源泉,这些才是成就玫瑰芳香绽放的原因。

  看看公司里的管理层,哪个不是经历过车间的锻造,哪个不是吃过苦、受过累、流过血、出过汗、解决过重重困难的人?

  同事的外甥女喜欢捉蝴蝶玩,但蝴蝶很难扑捉到,后来,她妈妈告诉她,知道蝴蝶是虫变成的,她就把那些快蝶变的虫捉来养,竟然还养出了门道,专门捉来最丑的虫养,原来那些慢慢爬行的最丑的虫子才会变成最漂亮的绚丽多彩的蝴蝶,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把自己的心态放得最低,把自己华丽的褪变当成是人生的转折点,那么,我们的事业、我们的人生是不是可以就可以不怕困难,不畏艰险,不怕丑陋,而默默地做一只禹禹独行的虫,吸收着自然的雨露,吃着简单的食粮,找来书籍去学习,苦心钻研技术和专业知识,成就自己,成就他人,就会成就一切,哪怕我们是一棵不起眼的小草,也不要抱怨生命的高低贵贱,我们依旧可以长成一汪蓬蓬勃勃的碧绿,昭示着生命的顽强与旺盛;即使我们是一朵不起眼的米粒大的花儿,我们仍然可以盛开得漫山遍野,一片灿烂。

  就象玫瑰,就那么简单地接受着大自然赋予的一切:风吹、雨打、雪藏、光照……待时机来临,便会绝美绽放,以一颗平常心,面对世间一切事,那么,皆大欢喜,因为,万事有因必有果。

  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片盛开的玫瑰花园,它芬芳、它美丽,清风如许,暗香袭。

   玫瑰的缤纷世界

  提到红玫瑰,自有一种热烈扑面而来。

  热烈如火的玫瑰,红得娇艳欲滴妖娆性感,红得浓浓郁郁荡气回肠,像极了一位敢爱敢恨的女子,一旦爱上了,便不管不顾,那种疯狂是世人和世俗都阻挡不了的。在爱的人面恣意的开放,一瓣两瓣三四瓣,尽情的开呀开,开得灿烂至极,绚丽至极,直开到花心裸露,花瓣掉落。这是置生死不顾的盛开,这是昏天暗地的盛开,是轰轰烈烈的盛开!

  这样的爱,结局往往没有想象的完美。以为自己纯粹的爱会地老天荒,以为那个爱的人,会和自己耳鬓厮磨、生死相依,不离不弃,但结果是开到荼蘼花事了,最终以伤心散场。

  红玫瑰的爱,一开始就是一场错误,它的盛情让人难以接受,它是霸道的爱,也是毁灭性的爱。

  柔情似水的白玫瑰,白得纯洁无暇清秀俊逸,白得冷傲高贵又孤独寂寞。《红楼梦》里林黛玉正是白玫瑰一样的女子,冰清玉洁,清高孤傲。弱柳扶风娇喘微微的美让人无比爱怜,刀子一般刻薄的话语又让人不敢靠近。隔世望去,这朵白玫瑰身上逼仄的冷气,让她在自己的世界里孤芳自赏。

  在《红楼梦》众多的女子中,她恰如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在世俗的风霜刀剑面前,兀自芬芳。

  这水做的女子,对爱情的要求也如水一般洁净透明。她和宝玉的爱情,一如孤标傲世的.白玫瑰独自开放。在当时的封建礼教下,宝黛的爱情,是最最纯真最最简单又最最优美的爱情,正应了小说的结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他们的爱情没有掺杂一点世俗的污秽,干干净净,如洁白的雪花一样。这样唯美的爱情,在封建社会是很难存在的,宝黛的爱情注定以悲剧告终。

  白玫瑰的爱情,太纯净,它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因此它也只能是红楼一梦。

  透明的高脚杯,浅橘的香槟,慢慢地端起来,浅啜一口,是多么悠闲雅致的事情!若再与相爱的人,轻轻地碰一下杯,那该是多么浪漫又圆满的事!

  香槟玫瑰有着香槟一样的颜色,淡淡的黄色里透出一点点橙色,它比冷气逼人的白玫瑰多了些温度,多了些尘世的烟火气。它那淡淡的黄是一种暖暖的感觉,我想,爱情的颜色就应该是这暖暖的香槟色吧?

  香槟玫瑰的爱情,大抵应该是最圆满的爱情,不乏浪漫,不失雅韵又有人情味。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爱情当属此列。西汉时期,一贫如洗的大才子司马相如,以一曲《凤求凰》,打动了貌美如花,且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通的著名富家小姐卓文君,她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与阻挠,毅然与司马相如雪夜私奔,后为了生活,又当垆沽酒,他们的爱情被传为千古佳话。

  “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易安居士笔下羞怯的小姑娘,即是一支含苞待放的粉玫瑰。

  清晨,带露珠的粉玫瑰,娇羞无限!一层一层花瓣上,晶莹透明!轻轻的瞟一眼啊,就再也忘不了!顾盼流转之间,眼儿媚儿,全是女儿家的娇态。

  我窃以为,这世上,再没有别的什么颜色或品种的花,比粉玫瑰更像豆蔻年华的女孩子了!简简单单,羞羞涩涩,不加雕琢,没经粉饰,自然如清水芙蓉一般清丽。

  哪个钟情的少年能不喜欢?

  少男少女的爱,就这么简单,因为喜欢,所以爱!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没有虚伪,没有利用,不考虑地域,不顾及父母,傻乎乎,单纯纯的爱着。

  只可惜的是,这样的爱是不成熟的,基本上都是学生的早恋,结局也可想而知了。但因其单纯,唯美,便被深深地刻在了记忆中!

  蓝色妖姬,单听名字,就有股妖媚气,让人不禁联想到千年狐妖。

  蓝,是深深的蓝,是妖艳的蓝。做成花束,再配一圈白色的羽毛,风一吹,羽毛就那样飘呀飘,只诱得人象中了它的邪毒,竟无法自拔!

  蓝色妖姬,它的本色是白玫瑰或粉玫瑰,加了花卉染色剂加工而成。

  就像人,比如一个风尘女子,你能说她本质是坏的?“人之初,性本善”,她原也是善良单纯,和男子说话即羞得满脸通红的女孩子,由于人生观价值观的错误,或是污秽环境影响,要不就是生活所迫等等原因,而造成她的恶俗不堪,以至于靠出卖色相来生活。

  作为女人,我极讨厌蓝色妖姬,而男人估计抵御不了它的诱惑,要不,蓝色妖姬为什么一直价格不菲?

  家花没有野花香,野花的野性更符合不受拘束的男人的天性。

  蓝色妖姬没有爱情,它的情是泛滥的,到处留情,但真爱却没有。

玫瑰的故事这本书讲什么好看吗

倪匡就曾说,《玫瑰的故事》是一部“情爱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女的情爱,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   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至极,是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须,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吉。一部写男男女女情爱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爱,就等于轻视生命。   但尽管爱情是生活中最普遍的现象,但它却并非是透明的字眼。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是个包含多层意义的词汇。对于一对已婚的夫妇,有无爱情常常是衡量他们是否幸福的标准,在这个层次上,爱情取得了有别于婚姻的意义。   很奇怪,在这部作品里,亦舒写爱情总写得曲折跌宕,惊心动魄,可一写到婚姻,便让人感到索然无趣。   即便是玫瑰伪婚姻,也没有多少看头。   玫瑰的第一次婚姻,是在异国缔结的。那个时候,她遭遇了爱情的“滑铁卢”——她的初恋情人结婚去了,新娘不是她。   美丽的玫瑰在含苞待放的时刻便几乎凋谢。她在失恋之后,自暴自弃,不再为自己着想,随便抓住身边关心她的人,便结婚生女。   那时的玫瑰,因为心灵伤势太重,已毫不在意她选择的是什么人,反正都不是庄国栋,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段婚姻维持了十年,玫瑰用一个女人十年最好的时光悼念她的初恋,其间的生活实在没有什么滋味。   她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四十岁之后,本以为无风无浪,生活平实可人,却又再重逢庄国栋,平淡的婚姻生活再起波澜。   婚姻越是平淡,才越显现出爱情的强烈。   与婚姻有别的爱情,是两性之间除婚姻这一生物性——社会性关系外,还必须具有的某种情感上的一致和契合。而真正的爱情无疑是指爱情中的一种理想状态。   玫瑰是在追求真正的爱情中才焕发出生命的最璀璨的光芒的。   生活中多的是平淡,美丽的玫瑰却很难平静地生活。   红颜并不是祸水,周士辉与庄国栋的沉沦与他人无关。   玫瑰说得好:“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   她的爱情是在婚姻之外,甚至是在与婚姻的冲突中,超越了社会理性的约束,升华到自然的、性灵的境界,还原了爱情的独特精神:任性,自由,来去无踪。   如白朗宁夫人吟哦的:   如果你一心要爱我,那就别为了什么,只是为了爱才爱我。   不需要接触了解,不需要追求考验,玫瑰对庄国栋,对博家明,都没有像世俗般地一点点发展爱情,他们一开始就仿佛是被某种奇异的原始感情抓住:不是爱慕,不是喜欢,而是全身心地相互认同,通过所爱的人来更真实、更深入地了解自身。   在西方传统中,男女之爱,大多含有精神之含义,把女性视为人格的补足者,灵魂赖以上升者,直至为形而上境界之一种象征。   杨周翰指出:“从但丁开始,西方就有一派爱情观,把男女之爱看作通向上帝爱的第一层阶梯。”爱具有某种神性。   在玫瑰身上,亦舒的爱情神性论显现无遗。她要爱就去爱,尽管这种爱有时候会伤害到别人,她甚至为了爱放弃了对女儿的抚养。但她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也是玫瑰和小玫瑰最不同的地方。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读后感《《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玫瑰的故事结局

玫瑰再见。

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

《玫瑰的故事》是1981年天地图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香港散文女作家亦舒,该书是一部“情爱宝鉴”,描写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

亦舒,原名倪亦舒,祖籍浙江宁波,1946年9月25日出生于上海,是著名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另有笔名衣莎贝,她亦是作家倪匡的妹妹。

《玫瑰的故事》讲述黄玫瑰因貌美而追求者不断,并给她带来诸多烦恼。当她将自己的感情倾注于庄国栋时,庄却绝情而……极度悲伤的玫瑰赴美留学,并与方协文结婚。十年后,玫瑰与丈夫离婚,独自返港,在孤独、寂寞之中结识了身患绝症的溥家明,三个月的热恋使柔肠断……几年后,玫瑰巧遇十几年来一直思念着她并已离异的庄国栋,玫瑰内心极度矛盾与痛苦,最后毅然选择了自己的归所。

倪匡曾说,《玫瑰的故事》是一部“情爱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女的情爱,描写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

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至极,是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须,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吉。一部写男男女女情爱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爱,就等于轻视生命。

玫瑰大结局

大结局是张娜离去江雄飞,本剧讲的是顾惜从一个伤心的家庭主妇逐渐成长成律师事务主心骨,不但迈入事业发展的顶峰,成为人们心目中优秀律师,更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地趟出一条属于自己绽开之路的小故事。

顾惜年轻时候为了能适用老公宋嘉辰的事业选了辞职回家,相夫教女十年。十年后,宋嘉辰出现意外卷进贪污腐败案子被抓,并牵涉出一桩绯色丑事。

顾惜遭受与家庭情感的双重打击,确定与宋嘉辰离异,进入同学丰厚出任合伙人的法律事务所,逐渐独自一人闯荡。在她丰厚的支持下快速成长,一路披荆斩棘,以独立女性姿态再次找到人生理想。

经历过的成长顾惜帮助前任老公宋嘉辰冲洗掉了罪行,但却无法接受其再婚请求。丰厚从大学的时候起便一直恋慕顾惜,两人在工作上再次形成了情感,越走越近。

但感情的提温却难以遮盖两人在工作上的分歧。顾惜在工作发展上和丰厚形成了误会,两人只能缺憾地各奔东西。顾惜最后离开丰盛的律师事务独当一面,义无反顾地独自前行。

顾惜:年前曾是法学系的引领者,可是结婚后很多年一直甘愿做家庭主妇,老公被告发丑事后,她面临来源于与家庭整个社会巨大压力,再次回到律所工作,应对周围人的鄙夷,逐渐新的人生。

年轻时候曾是一名前程远大的律师,为了丈夫宋嘉辰专心致志事业发展,她舍弃工作在家做全职妈妈。但遭受与家庭情感上的双重打击后,她毅然决定重返职场。

丰厚:仪盛和法律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之一、业内“金牌侓师”。温馨忠厚的她在为顾惜重返职场提供联系方式的前提下,也贴心地一路守卫,变成顾惜不可或缺的工作搭档。

更在律师的战场上的寸土必争,自始至终义无反顾地保护着法律公平和正义。在职场上,他进攻冷峻,没给敌人一丝喘息之机;而在职场上以外,他又不乏温馨情深和换位思考。

令仪:同是律所合伙人,她客观聪明,她做事雷厉风行,不但在律所的监管上决胜千里,并且看待各种案子的挑选和执行也具有热情和判断能力,可谓律师事务的“全能型侓师”。

由年轻时候一路拼搏到三十多岁,尽管事业有成,但内心还很希望得到情感的滋养与婚姻温暖。他是完善成功独立女性,有颜,有房有车,唯有并没有安定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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