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是什么意思?
“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出自《孟子·离娄上》,意思是“凡是行为得不到预期的效果,都应该反过来检查自己”。
《孟子·离娄上》第四章原文:
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译文
孟子说:“爱别人却得不到别人的亲近,那就应反问自己的仁爱是否够;管理别人却不能够管理好,那就应反问自己的管理才智是否有问题;礼貌待人却得不到别人相应的礼貌,那就应反问自己的礼貌是否到家——凡是行为得不到预期的效果,都应该反过来检查自己,自身行为端正了,天下的人自然就会归服。《诗经》说:‘常思虑自己的行为是否合乎天理,以求美好的幸福生活’”
读解
我们在《公孙丑上》里已听孟子说过:“仁者如射: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
意思都是一样的。从个人品质说,是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凡事多作自我批评。也就是孔子所说的“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论语·卫灵公》)
从治理国家政治说,是正己以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
儒家政治,强调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所以,多与个人品质紧紧连在一起。而自我批评则是其手段之一,其相关论述,在《论语》和《孟子》中可以说是不胜枚举。当然,古往今来,真正能够做到的人又的确是太少了,所以仍然有强调的必要。
含义
事情做不成功,遇到了挫折和困难,或者人际关系处得不好,就要自我反省,一切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而我们平时的做法却往往与圣人背道而驰。有了问题,不要怨天尤人,而要反躬自省。
在2020年3月12日举行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来自路透社的记者提问称,美国白宫国家安全顾问奥布莱恩昨天说,中方在疫情暴发之初进行了掩盖,这是耗费了国际社会两个月的时间来作出反应,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对此,发言人耿爽表示,世卫组织刚刚将新冠肺炎疫情宣布为全球性流行病,这表明它已经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我们希望美方的个别官员在这个时候集中精力应对疫情,推进合作,而不是向中国甩锅推责,诋毁中国政府和人民的抗疫努力。“这种做法既不道德,也不负责,而且对美国本国的疫情防控工作丝毫没有帮助。”
耿爽表示,美国的这位官员指责中方掩盖疫情,国际社会的公论是,中方公开透明的发布信息,在创纪录短的时间内甄别出病原体,及时主动同世卫组织和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分享有关的病毒基因序列。
前不久,包括美国专家在内的世卫组织专家组来华进行为期9天的考察,对中国在抗疫过程中展现的信息透明度予以高度评价。“至于美方应对疫情的做法是否公开透明,我不做评论,”耿爽说,“但很显然,美方个别人对国际社会给予中国的高度评价视而不见、置若罔闻。”
耿爽指出,美国的这位官员称,美国和国际社会应对疫情滞后,责任在中方,国际社会的公论是,中方行动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世所罕见,展现出中国速度、中国规模和中国效率。“正是由于中方采取强有力防控措施,以及中国人民作出的巨大牺牲,才有效阻碍了疫情向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蔓延,为国际社会抗疫争取了宝贵时间。”
耿爽称,世卫组织最近表示,新加坡、韩国等一些国家正是充分利用了中方为世界争取的宝贵时间,采取必要防控举措,才使疫情蔓延得到了控制。“至于美方是否有效利用了中方为世界争取的宝贵时间,这里我也不做评论,我想美国老百姓和国际社会都看在眼里。”
耿爽强调,面对疫情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基本遵循,转嫁矛盾、无端指责不具建设性,更不得人心。“中国有句古话,叫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知道什么意思吗?”耿爽笑着向提问的路透社记者问道。
“我们敦促美方的个别官员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国际公论,与其把时间花在攻击、抹黑、怨天尤人上,不如把时间花在防控疫情加强合作上。”
什么是权力清单,职责清单,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就中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为基础与美方进行投资协定实质性谈判发表谈话,他表示,同意采用这种模式是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的需要,与中国正在推进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一致。 所谓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凡是针对外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或业绩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均以清单方式列明。 目前为止,我国对外资的管理一直采用的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模式,在这份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制订的目录中,列出了我国鼓励、限制、禁止外商进入的行业。所有的外商投资和商业投资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负面清单是给不开放的行业和受限制的商业活动列一个清单,明确告诉对方哪些领域和行业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动的。那么,只要未列入名单的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相比较而言,负面清单管理可以简化对外资进入的审批管理,同时扩大开放。对外资来说,在外资准入方面更加透明,对于增强外资信心,鼓励、吸引外商投资都将起到积极作用。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所列的9项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位列第三,排名仅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之后。 《总体方案》提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境外投资的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禁止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但在实操层面,由于监管层在无明确法律程序规定的情况下无法进行操作,因此,境内自然人向境外投资收到诸多限制。
例如,相关外汇管理规则,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但目前除特殊领域外,尚未有详细的普适性的规则予以规定。因此,中国法律允许的境内个人在境外直接投资的范围非常有限。
法律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对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核准管理。
资源开发类项目指在境外投资勘探开发原油、矿山等资源的项目。此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誉丛投资额2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大额用汇类项目指在前款所列领域之外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此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用汇额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五条 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项目核准权不得下放。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中央码雹管理企业投资的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境外投资项目,由其迟虚帆自主决策并在决策后将相关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上述备案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第七条 前往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和前往未建交国家投资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中美商约
中美商约的底本是美国提出的,共三十条,名义上是一个通商条约,实际上美国在中国早已享有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许多特权,都在条文上确定下来。中国人民坚决反对”中美商约“,把它叫做“新二十一条 该约系代替1844年以来中美签订的望厦条约等九个不平等条约。过去资本主义列强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关于通商口岸、外人居留地、设厂权等尚有一定的范围或限制,而《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则把中国全境无限制地向美国开放。该约表面上规定双方对等,但由于中美两国经济实力悬殊,中国在美国实际上享受不到对等的待遇,也享受不到美国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因此,该约各项实际上仍是一种片面最惠国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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