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扫墓致山火 找母亲顶罪双双获刑

六八 46 0

父送女高考后被砸身亡 母与亲人瞒女儿

有些时候我们就活在即将发生冲撞的轨道上,浑然不知,无论它是意外发生地还是蓄谋已久地,对此我们都无能为力

贵州杀妻灭子并焚尸再开庭,此人罪有应得?

看完整条新闻,感觉此人是罪有应得。要知道杭州来大姐事件轰动全国,让很多人都怀疑自己亲人无端失踪不是意外,而这次贵州杀妻灭子再开庭,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是有份参与,否则他为何要承认罪名?总不能说他心灰意冷一心求死吧。

01、贵州杀妻灭子并焚尸再开庭,家属为其喊冤10多年。

2001年,贵州炼铁厂工人李某前的妻子和儿子不见,他发动亲友都没有找到,而有工友看到李玉前情人孟某红来回背着背箩二号高炉去烧,隐约看到小孩子的手。李某前听到这些话语,顿时感觉不对劲马上就报警,认为孟某红杀自己妻儿。警方高度重视,查看现场之后,没有找到尸体,马上就抓捕孟某红。随后孟某红供述李某前杀人过程,她就是帮忙处理尸体......

李某前被警方抓捕之后,他第一次口供跟孟某红对上,李某前被判死刑,孟某红有期徒刑8年。但是让人想不明白是家属一直认为李玉前是无罪,人不是他杀的,一直在上诉。

02、无罪理由一:没有找到尸体。

这个无罪理由看到真是令人非常无语,尸体都被高温烧了,上哪里找哦,这点根本不能成为他逃脱罪名借口。但凡不是他杀妻灭子,如何做到跟孟某红口供对上呢?这是很诡异?

03、无罪理由二:李玉前和情人已经无来往。

这个借口就更加好笑,孟某红都帮忙毁尸灭迹,你们关系还不好?不好她会帮你,难道说是她下得手,你替孟某红扛罪吗?这不现实。按照正常逻辑来说,人家诬陷你,你肯定会反驳,你也说不出一朵花儿来,为何偏偏你知道杀人过程?不是你是谁?

就如同杭州杀妻案一样,其丈夫表现多么淡定,毁尸之后该干嘛就干嘛,完全不担心自己会被发现。要不是警方拿出证据来,他还坚持妻子就是自己不见,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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